果。
离氏轻呸了他一声,“没规矩,也不叫人。”语气虽带着责备,却不无溺爱之意。
玫果笑了笑,“叫我肖姑娘好了。”蹲下身拉他到位面前,轻捏了捏他可爱的小脸,从怀中取出一个小金铃,摇了摇,发出清脆动听的声音,放到他手中,“这个送给你玩。”这个金铃还是和冥红一起逛街时买的,本来是想给慕秋的小狗的,一时忘了,没想到竟在这儿派上了用场。
离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亮,把手背在身后,却不接,只是拿眼看着母亲。
离氏见那金铃做工精细,想来也是价钱不菲,哪里肯让儿子收下。
玫果笑着,把离荣背在身后的小后拉出来,塞进他手心中,“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如果你不收下呢,我会不高兴,那我也不好在这儿住下了。”
离氏听她这样说,哪有赶客人出门的说法,才向儿子点了点头。
离荣满心欢喜,嘴又是极甜,“谢谢肖姑娘。”拉着玫果进了小屋。
屋里的设备都极为简单,几乎没什么大件的家俱,可能是便于搬家而设的。
离荣极喜欢那个金铃,对玫果自然也就爱屋及乌了。将自己的私藏宝贝拿出来与玫果分享。
却都是些小木马,小木剑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都没上过漆,并不是集市所买的那些东西,或许是离荣过世的父亲削出来的。
但刀工绝对的好,每样东西都很细致。
玫果陪着他摆弄着那些小玩具,“这些是你爹爹帮你做的吗?”
离荣摇了摇头,“是我叔叔给我做的,我叔叔可厉害了。”眉毛一扬,小脸上尽是得意。就象小孩拍着胸脯说,我爸爸是做什么什么的……那种自豪感。
玫果看着他这个神态,突然觉得有些眼熟,但他的模样又实在可爱,忍不住笑了,“你叔叔怎么厉害了?”
“我叔叔会削好多的东西,做的都可好了。”离荣摆弄着那些小木剑,小木马。
玫果点了点头,“的确很棒。”这到不是奉承之话,而这些东西,如果上了漆,绝对是个很好的工艺品。
“不光这个,我叔叔打架也厉害,全村子的人,谁也打不过他。”离荣扬起了小眉光,小脸上都放了光。
玫果捏了捏他圆嘟嘟的小脸,笑道:“还有呢?”
“他还是长老呢。”离荣一脸的崇拜,“我叔叔要我好好的练武,好好的做人,事事为村民,以后没准也能当长老。”
玫果微微一愣,原来他口中的叔叔还是这儿的一个人物,可是离荣还这么小,那人却跟他说这些,他能懂吗?“你知道什么是事事为村民吗?”
果然离荣脸上露出迷茫,摇了摇头,有点泄气,“不知道。”但很快又笑了起来,“不过叔叔说等我再大些,就会懂的。”
“你叔叔好奇怪,怎么不等你大些,再告诉你呢?”她想到了慕秋从小的生活,心里一酸,不知这样提前教育对小孩发育是否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