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娇并不像一个弃儿。
小姑娘像她的名字一样娇娇软软,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看着林夕似乎要把人的心都看化了,两个小脸蛋嫩嫩的,总诱惑着人去捏一把或者咬上一口,扎着小辫子的头发柔细丝滑,乌亮乌亮的。
身上的衣服看起来也不是什么便宜货,但是估计好几天都没换洗过,脏兮兮的,脚上的羽绒小棉靴更是快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这个只有六岁的小丫头的复杂经历,听得林夕一阵心疼。
从她偶尔的话里,林夕知道了这个孩子颠沛流离的童年。
她的妈妈应该是个从事不太光彩职业的女子,没有人知道孟娇的父亲是谁,孟是母姓。
两岁的时候,孟娇被母亲送到外婆那里抚养,她的母亲会按时给外婆汇钱供祖孙两个生活。
三岁多的时候,母亲给外婆汇了七万多块钱之后,死在了这个国家某个异常繁华的都市里,和委托人一样,都是自杀。
结果外婆得知这个消息,悲痛交加之下,没出一个月,也撒手人寰。
于是这个可怜的孩子跟那七万块钱又一起到了舅舅、舅妈这里。
像皇溪谷这种城郊,农民的地都少得可怜,舅妈身体也不太好,舅舅在蔬菜批发市场给人装车、卸车、扛包赚点辛苦钱。
其实舅舅、舅妈对她很好,可自己家里也有两个孩子,加上舅妈常年卧病,所以才对孟娇疏于管理。
这样的小村子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于是“野孩子”就成了孟娇的另一个名字。
林夕也搞明白孟娇为什么宁可挨打也不肯带着那些孩子一起来。
她应该是……
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外婆。
这是我的,只是我一个人的,你们谁都不许染指。
林夕不由得好笑,小孩子的独占欲原来也是蛮可怕的。
而揪她小辫子的林虎子应该是觉得孟娇很可爱才这么做的吧。
小孩子们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跟成年人不同。
这种认知,是林夕让那几个小孩子都来她家吃饼干时的结论。
林夕购买了很多家电,其中制作美食的占了很大一部分,主要是为了让胡艳芬打发时间用的。
还有一套组装机的电脑,也是为了能让她熟悉各种操作,网络已经是这个时代不可或缺的一种娱乐形式。
再有就是大量的实体书,字典、英汉词典、成语词典等等。
林夕觉得,阅读是一个非常好的爱好,不但能打发无聊的时光,还可以修身养性,开阔眼界。
等到将来这里搬迁,林夕准备拿到赔偿款以后先买个合适的房子,把其余的钱存起来一部分,趁着身体健朗,没事就多出去走走。
不管到了什么位面,旅行和美食永远都是林夕的心头好。
其实应该说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的两件事吧。
随着孟老师的来到,林夕发现她可以做的事情又多了些。
她喜欢给孩子们制作各式各样的小点心和饮品,然后端一杯清茶,淡然微笑着听那些童言稚语,似乎连自己都变得生机勃勃。
渐渐的,附近的小孩子都开始喜欢来胡奶奶这里玩。
因为自家的孩子常常跑来林夕这里蹭吃蹭喝,开始有人今天送点菜,明天拿条鱼,原本孤清的院子,一点点多了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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