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鑫就是一名叛国者,而且跟铁牙犬中队在刚果全军覆没有着莫大的关系,现在就算萧剑扬不杀他,林鹰也不会放过他了。
半靠在汽车那软绵绵的座位上,林鸥有些兴奋的说:“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林鹰说:“只有一步之遥了……一切都将在明天揭晓。”
林鸥有些担心:“毒刺他真的会去吗?”
林鹰说:“一定会的。他是我一手训练出来的,我了解他的性格,他那种人,一旦认定了一个目标就绝不罢休,哪怕为此耗上一生的时间也在所不惜!”
林鸥说:“但愿我们能及时找到他,别让他陷入美国特工的天罗地网之中……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他肯定经历了很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所以才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惜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复仇者吧?”
距离体育馆几百米远处,萧剑扬已经布置完毕,门口用几十块砖封住防止有人突然撞进来,墙壁被凿穿掏出了射击孔,整个人趴在地上,披着防红外伪装布,只露出一张冷峻的脸庞。他当然知道美国特工正发了疯似的找他,同时还有越来越多的中国特工参与进来,明天的体育馆剪彩仪式,将是杀机四伏,但是他不在乎,只要能干掉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什么都不在乎。
时间过得很慢,黑暗像口锅子牢牢的罩住了大地,似乎永远也没有看到曙光的可能。在这漫漫长夜,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非常慢,如果能抽支烟或者喝杯酒,时间会过得快一点,但是不行,狙击手是绝对不能碰烟酒的,因为烟酒会使他们视力受损。萧剑扬手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一点点的嚼着,由于时间还有很多,他吃得很从容————也算是打发时间吧。
总教官他们应该到美国了吧?
不知道他带了多少人来?
不知道曹小强那个二货有没有来?还有伏兵,一年多没见了,他们都怎么样了?
想着这些,他竟有点儿痴了。
伏兵和曹小强正一发一发的往手枪弹匣里压着子弹,每一发都是精心挑选过的,五十米内说打眼睛绝不会沾到眉睫。由于时间还很充足,他们同样做得非常从容,不像是在作战前准备,倒像是在打发时间。
托了美国那宽松的持枪政策的福,他们可以很轻松的在市面上搞到武器,当然,如果愿意多花一点钱的话,要在黑市搞到性能更好的武器,比如说自动步枪、冲锋枪之类的也很容易,市面不让卖,黑市可卖得挺欢的。这不,这两位都搞到了P226型手枪,这种手枪的火力和杀伤力对警方手里那可怜的柯尔特式左轮手枪简直就是压倒性的。但曹小强很不满意,他边装子弹边咕哝:“就两支手枪有毛用啊?老子从来都不用手枪的!”
伏兵问:“不用手枪,你想用什么?”
曹小强说:“就算搞不到机枪,好歹给我弄支AK-47或者M-16啊,这小玩意拿在手里,有劲都没处使!”
伏兵刷一声装好弹匣,开保险,瞄准,嘴里“砰砰砰”三声,表示三发子弹飞出去了,一系列动作只用了不到一秒钟。一秒钟之内完成拔枪、瞄枪、往对方胸口连三开枪这一系列动作,这是基地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做到,而伏兵的纪录是零点七秒,想在基地里找到一个出枪比他快,射击有他准的人还真不容易。只是砰完这三下,他也有些泄气的放下手枪,说:“你说得对,这玩意儿拿在手里一点劲都没有,好歹给我弄支M24啊!”
两个活宝都是大声叹气,心有戚戚焉。话又说回来,虽然每次行动手枪是肯定要带的,但用得上手枪的时候真的很少很少,想到现在要靠一支手枪打天下,他们都有点泄气。
曹小强碰了碰伏兵:“如果你看见他,可不能开枪!”
伏兵莫名其妙:“谁?”
曹小强说:“小剑啊!你可不能向他开枪!”
伏兵瞪起眼睛:“我脑子还没进水,干嘛向他开枪!要开枪也是打那帮试图追杀他的扬基佬!”
曹小强乐了,一巴掌拍在伏兵肩上:“好兄弟!我没看错了!”
这一巴掌险些把伏兵整个人拍进沙发里!
一年多了,这个二货一点都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