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猎物一样,等待着他们。
在原来他参加雇佣军的时候,组织里也有一个狙击手,当时大家都笑称他为“枪神”。可是今天他才知道,那个已经被人杀死的家伙,和正前方的狙击手相比,真的是相差太远了。他们已经走得足够小心了,可是每当狙击枪响起的时候,自己这边就会有一个兄弟倒下。只要是露出一只手,甚至是一根手指,都能被他捕捉到,然后借助狙击枪那种强劲破坏力的武器进行局部攻击。他不求一枪爆头,只要打断你的一只手或者一只手臂,他就会毅然开枪……
他的战略是正确的,因为每当出现这样的伤员的时候,自己都会帮他完成未完成的事情——送重伤员上路!在执行重要任务的时候,没有动力和能力的人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他明白,跟在他身后的一群沉默的男人也全都明白,这是一群多么优秀的男人啊!可惜,还没有跟对手照面的情况下,就已经损失了三个人。
他们是一直沿着墙角走的,与体育场呈现出水平夹角,只要身子注意别暴露出去,狙击手是无能为力的。再往前走,二十米后有一块开阔地,只要冲过那块地,就能够快速的冲进体育场。然后,按照水神的指示,制造一些麻烦……那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一步……
两步……
三步……
他能够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还有后面那群将要一起战斗的伙伴的,大家都很刻意的压抑着,但是在这样的黑夜里,还是听得很清楚。而在不远处,那里一片霓虹灯光闪烁,有人在歌唱、有人在鼓掌、有人在欢笑,偶尔他们也会哭……多么幸福的一群人啊!那样的生活自己从来不曾拥有过,咫尺的距离,却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
前面的空地也是容易被狙击手狙击的地方,只要冲过那块地就能很容易的冲进体育场里。一群持枪的人冲进去,估计就算是自己什么都不做,里面也能乱成一团糟……对了,水神说不能把动静搞得太大,要不然没有办法向政府交代。
毕竟,唐糖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而且还有其他国家的媒体关注,这样的丑闻如果传了出去,对国家的影响是很坏的。但是,为什么窦宁坚持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这真的是一个以智慧著称的男人所做出来的决定吗?
丧尸努力的把这种想法从脑海中排除,然后对着后面的兄弟打了一个手势,大家都停止了前进。他小心翼翼的趴在墙角看了看,上面没有动静,他又脱掉外套,用刀片挑了出去。
“砰……”
一枪打开,但是枪法明显的比刚才差了许多。
“冲!”丧尸低吼了一声,然后身体突然前扑,倒地后开始快速的向前翻滚。其他的兄弟也保持着距离,有样学样的翻了出去。奇怪的是,狙击枪竟然停止了射击。丧尸翻滚了两次后,觉得情况有点儿不对,站起身体的时候,面前已经出现了十三个人,最前面的是一个女人,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想必……刚才自己这群人翻滚起来的样子,应该很丑?
这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啊!身材丰满的不像话,而且那双眼睛仿佛要阿布人的魂魄勾过去似的。一身紧身衣包裹着那s型的身材,像是熟透了的果实一样,正是任人采摘的时候。如果换一个场合,丧尸一定会趴下去tian她的靴子,但是,现在却只有一个选择。
“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体育场,旁边有不少巡逻的警察。你们有枪,我们也有枪,如果在这里发生枪战的话,我们都会有麻烦。我提议,大家肉搏解决,如何?”那个丰满的女人一脸商量的口吻,问道。
丧尸答应了,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答应。也许是因为自己这边有十九个人,而对方只有十三个人,其中一个还是女人,自己这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那个女人说的话,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得了,更何况她说得还很有道理。他已经看到了不远处闪烁着的警灯了,红色是他最讨厌的颜色。
两边的人都没有废话,各自掏出自己最趁手的武器,然后奔跑着冲到了一起。丧尸以为是错觉,那个娇滴滴的女人竟然冲在了最前面,手里的一把深槽军刺在月光下散发着黝黑的光芒,亮的刺眼。丧尸收拾起怜香惜玉的心情,为了自己的命,也为了跟在自己后面兄弟的命,也为了那个男人,他也掏出一把特制的钢刀,朝着那个女人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