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将那三名天煞之力意识体都给送走了,龙星宇不禁长舒口气,暂时,他可以不用去理会那三个家伙,至于说他的计划,实际上从这一刻起也算开始了,不过这个计划本身只需要制定和观察结果就行,至于中间过程,他倒是没兴趣知晓,反正有了岳山在,到时候他进入真龙戒第三层空间后,便可以得到最详实的信息,因而现在也就不需要理会了。
而在解决了天煞之力的问题后,龙星宇便微微思考了一下,此刻,对于他而言,也就是两件事情比较重要,其一,进入生命圣殿,将其打通,然后等到沐阳重塑肉身后,便可以得到一大助力,此外,青莲剑尊和雪妍神尊两人也需要安顿一番。
生命圣殿,虽然对于龙星宇而言,算是可有可无的,但是毕竟涉及到规则之力,能够对他有不小的帮助,而且其中有着许多诡异神奇之处,他也打算好好研究一番,若是能够窥得这座圣殿建造的水平,无论其中的阵法还是其他,都可以对他有所提升的。
此外,便是青莲剑尊和雪妍神尊的安顿问题,雪妍神尊的话,她的身份比较复杂,龙星宇虽然希望他也成为自己的大嫂之一,但是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他的大哥自己如何处理。而在此之前,他有必要让雪妍神尊留下。
而对于雪妍神尊来说,如今她得到龙星宇对生命规则之力的感悟,这使得她对规则之力也有所明悟,所以她今后可能会留守生命圣殿,并且借助圣殿的力量来提升生命规则的感悟度。这对她的修为提升可是有不小的好处的。
当然,青莲剑尊的话,他需要借助生命圣殿中的生命规则之力,从而孕化混沌青莲,所以他是不需要离开的,只要在那生命圣殿之中便可。而看情况,就算这座圣殿恢复元气,其中聚集的生命能量短时间内也不可能恢复到巅峰状态,而青莲剑尊的混沌青莲本就是需要大量能量才能够孕育,所以他可能会在生命圣殿之中耗费大量的时间。
不过,这对龙星宇而言,其实也算是好事,至少青莲剑尊的存在,可以当做是一大助力,这位不比他大哥资质差的绝世剑尊在这里,可以震慑宵小,同时也可以对他起到一些帮助。毕竟,他的星辰宗本就是一支特殊的修炼宗门,门内并没有特定的修炼法诀,事实上,这也是因为龙星宇手头掌握的法诀太多导致。而因为龙星宇自身修炼的法诀是源于他大哥,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流传,所以使得整个宗门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修真宗门,相反,星辰宗内部,其实更像是一个势力的聚集体,虽然同属他一人,但是修炼之法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而在这个基础上,《混沌傲天诀》的存在,算是整个星辰宗内最强大的法诀,只是,这门法诀博大精深,非一般人可修炼通透的,事实上,就算是傲天剑宗,内部修炼的法诀也只是《混沌傲天诀》内的《傲天剑典》一部,其余的多是些别类法门,而真正修习了《混沌傲天诀》的,其实也就只有两个,一个是龙星宇,一个是开创此功法的龙傲天。
其实,真要说起来,龙星宇虽然也是修习的《混沌傲天诀》,但是他当初主要的精力其实也是放在《傲天剑典》之上,而他的主魂本体便是秉承着这部剑典而成就神境的。不过,他这分魂,却是修炼了不少《混沌傲天诀》内的稀世法门,不过却也只是通而不精。
而且,因为分魂的特殊修炼方法,结果他走上的是炼气士的道路,这使得他的修炼方式与原本的《混沌傲天诀》内的修炼方式就出现了差别,而且龙星宇体内变异阴阳五行大阵已经大半形成,他自身以阴阳五行之力来与天地产生共鸣,势必要将大量法则修习精研,并且以博而入道,虽然他同样掌握了规则之力,但是那只是在他领悟法则之外需要干的事情,而规则之力,从一开始,就是交给他主魂去领悟的。不过生命规则的话,他倒是不能推出去,毕竟,这也是他在生命圣殿中无意中领悟到的,至于命运规则,他会稍许涉猎,但是也只限于对如今掌握到的因果律规则去深研。
不过,虽然龙星宇走上了一条全新的、另类的修炼之路,但是他修炼的功法骨架,却依旧是源自《混沌傲天诀》,这样的话,他也就暂时没有形成属于自身的功法套路。只是,因为一些事情的原因,他却是不能不建立起星辰宗,无论是为了当初的那些孤儿,还是为了自身今后立足三界,与那些强大的势力对抗,这支势力的存在却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过,由于缺乏自体的功法,虽然星辰宗内功法繁多,各种体系都无比的齐全,但是没有了真正属于自身创造性的东西,对于一个宗门来说,就等于说是缺乏了底蕴,而这一点也是龙星宇迫切希望能够改变的。
只是,龙星宇暂时的实力还达不到创造出一套绝世功法的程度,虽然他创出了一些偏门的法诀和修炼之法,但是缺少主体,却依旧使得整个星辰宗显得缺乏主心骨。不过,龙星宇暂时也没打算解决这个问题,既然从一开始,他的星辰宗就是走的驳杂路线,那么自然是尽可能的收罗强大的修炼法诀,这也算是一个将星辰宗撑起的砝码。
当然,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由于学的人多为不同修炼发觉,所以对于星辰宗内的弟子来说,却是有不小的好处,至少他们的选择权广了,有了这么多的选择,他们自然可以随意选择最符合自身的功法,这也使得整个宗门内的弟子的成长潜力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虽然依旧有些根基不稳,但至少却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积聚出一批强大的力量,尤其是有了真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