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肌弱骨散幽葩,更将金蕊泛流霞。欲知却老延龄药,百草摧时始起花。
四句诗,工整漂亮,韵味流长。
难怪太后娘娘一看十分喜欢,卢氏心里是想:这个李敏简直绝了,绝了!瞧瞧这个诗,不止咏菊应景,还恰当地拍了下太后娘娘的马屁。这个李敏,究竟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诗肯定会送到太后娘娘手里。
料事如神。
绝对是料事如神。卢氏在心底里已经对李敏佩服到五体投地。想想之前李敏看她的怪病,问都没有问过她之前,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不是料事如神是什么。
“孙夫人,你以为此诗如何?”太后问。
卢氏自然是喜滋滋给李敏的诗再添些好话:“太后娘娘,臣妾以为,这诗,对仗工整,蕴意丰富,是不可多得的一首佳作。”
太后闻言,若是沉思地垂下眉,继而眉开一笑:“诗是你送来的,人是你推荐的,你若是不说点好话——罢了,罢了,哀家也是癫了,才突然想到问你。”
“太后娘娘喜得佳作,高兴一回又有何妨。”卢氏说。
“嗯,你这话说的有些道理。”
太后与卢氏正说着话,前面来了两个人。太后身边的姑姑,立马走下凉亭的小台阶,前去拦人问话。
卢氏远远眺望到了走来的人,见其鹅蛋脸、杏眸玉鼻、两眼顾盼生情,是个精致的美人,而且对方身着的衣裙,用的是江南送来的锻锦,不仅布料光滑嫩肤,阳光一照,布料上斑斓多彩的图画,是把人的姿色又更托艳了几分,不需多想,这个布,肯定是皇上亲赐给宠妃的。
油墨的发髻上插了一支碧珠双鱼戏水摇钗,银饰加翡翠,非富即贵,两只手腕儿一对白透的玉镯子,肯定是贡品,可以说明,这个人,在当今的后宫里该是多受宠,上上下下,没有一样恐怕都不是皇帝亲赐的。尤其脚底那双盆鞋,卢氏仔细一想,貌似与自己上回进宫时看见自己女儿穿的那双为相似的鞋面布料,只是这人穿的花色,要显得更年轻更艳丽一些,为淡淡的粉。
太后眼角一瞟,发现卢氏看的专注,揭开手里的茶盅,说:“此人孙夫人应该熟悉,是咸福宫住的小主子,华才人。”
李华!
卢氏内心里一惊,虽然在宫外经常有听到小道消息,说李华当今在皇宫中有多受宠,但是,今日今时亲眼所见,才知道,恐怕这个李华受宠的程度早超乎了她卢氏预料的程度。
卢氏小声问太后:“太后娘娘,这个咸福宫的主子不是纯嫔吗?”
“是,纯嫔也住在那。不过,你知道的,纯嫔年纪早已大了,皇上体恤纯嫔年纪,才把年轻能干的华才人放到咸福宫去,辅佐纯嫔管理咸福宫。”太后说,那口气不咸不淡的,貌似对皇帝做什么事都没有什么想法。
卢氏心惊胆战地听着,想这个纯嫔说是年纪大,貌似,比她女儿,当今的皇后孙氏年纪还要小上两岁。只能说,女人都是这样的,过了青春的年纪犹如一朵凋零的花朵,男人又喜欢喜新厌旧。
纯嫔在咸福宫的日子,因为有李华的到来,说不定还更高兴。因为皇帝喜欢李华的话,会三天两头去咸福宫看看。这样一来,纯嫔也能看到皇上。女人在后宫的日子本就度日如年,后宫里的女人如何争芳斗艳,为的也就只不过是见后宫里唯一的男人。自己姿色不行了,唯有靠年轻的刚进宫不久的秀女。想想自己女儿的处境,和纯嫔是差不了多少。
卢氏觉得可怜纯嫔,不如想想自己女儿。
所以,对李华好,是很重要的。只有把李华推到皇帝面前成为红人,她们这些年纪大的,才不至于在皇帝心里面消失了。
在姑姑和李华搭话的时候,卢氏心里面又是心思百转。
姑姑领着李华走了上来。李华到了太后面前,一福身,说:“臣妾参见太后娘娘,给太后娘娘请安。”
待李华起身,太后问:“华才人怎么走到哀家这儿来了?”
“有闻说宫外来人了,可能是臣妾底下的人道听途说的,没有搞清楚,以为来的是臣妾的家里人,有幸被太后娘娘召见,这不,臣妾匆匆赶来,一是想知道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二是,也是很久没有和家里见面了,所以,臣妾斗胆过来太后娘娘的宫殿里碰碰运气。”李华说。
“碰碰运气,嗯,结果是被你碰着了,是不是?”太后眼睛眯着似笑非笑,看起来对李华也不像是厌恶,毕竟是自己儿子喜欢的人,对李华说,“坐下吧,哀家是看了你家姑娘的字,瞅着这个字,貌似比你写给皇上的那首诗要更好一些,想着,是不是你父亲李大人亲自在背后出谋划策。”
李华接到旨令可以坐,屁股刚沾到墩面,接到太后这话,赶紧又站了起来回话:“臣妾以为,家里妹妹远胜于臣妾,青出于蓝胜于蓝,臣妾听着也为妹妹自豪。”
“此话说的好。华才人是个心胸宽广的,爱惜手足之情的,平日里,在家中的时候,可是经常教导妹妹?”
“臣妾不敢自比父亲请来的老师,只能说,在妹妹习字的时候,陪妹妹一块习练,恐妹妹年纪小熬不住怕坚持不住。而父亲早教育过我们三姐妹,习字讲究长年累月的积累,一日不练,只怕疏了手,前功尽弃。书要经常研读,练字也是这个道理。”
卢氏抬眉,见李华回答太后的话时,姿态站的笔直,头微低,眉间秀气,楚楚可怜,这个姿势本就拿捏的好,更不说李华刚回答太后的话,更绝了。虽然,不知道李敏那个字究竟是向谁学的,哪怕现在确实是比李华写的好,但是,能怎么样。功劳,轻轻松松已经被李华两句话抢走了。
李敏写的再好,能有今天成就,都是李华小时候耐心陪妹妹练字练出来的,没有李华哪有今天的李敏。
什么叫厉害。
这个华才人果然有一手,这样都能掰。
卢氏内心里深深叹息,不知怎么帮李敏扳回这一局,而且,来到这儿一看,李华受宠,关系到她女儿,要是真正当着李华的面拆李华的台,她恐怕如今是办不到了。只能等李敏自己亲自来。
“坐下吧。”太后像是温柔地看了眼李华,对李华刚才的那些话颇为满意,赐了李华桌上一盘点心说,“华才人到了宫里之后,未曾出宫回家一次。哀家也体恤众妃在后宫里服侍皇上实为辛苦。华才人先尝尝哀家这儿让御膳房给做的枣泥糕。至于华才人的妹妹,哀家已经让人去尚书府请了,华才人在哀家这儿等等吧。”
李华连忙诚惶诚恐地起身,接过太后娘娘赐的点心。
三个人坐下,茶巡过一趟。
这时,万历爷带了几个文武百官,上午上朝之后,中午休息,下午刚想带些人去见见特使,万历爷就这样带了一群人,从太后的福禄宫穿过。
乍然见皇上驾到,小凉亭里的三个人慌忙起身。
万历爷这也是听说了卢氏进宫,知道卢氏每年百花宴之后,都会给太后送来几盆好看的秋菊,于是走过来想瞧瞧花。
他走上了台阶,身后跟的是内阁大学士周学翰。
万历爷明黄的龙袍,在烈日下,好像罩着万丈金光,六十岁的年纪了,却依旧精神烁烁,身材不胖不瘦,头戴宝珠红顶冠,背着手,像是饶有兴致地先在卢氏送来的几盆秋菊上掠过几眼。
卢氏按捺住心头的小激动,正想等万历爷开口问她花儿的事,为此都口干舌燥地低头舔着嘴唇等皇帝问话。等了片刻,皇上没有开口,她才发现,皇上的目光早已落到菊花旁边的华才人身上去了。
万历爷说:“华才人这身衣服,是朕上回去咸福宫让人送过去的那批布做的?”
“回皇上,是的。”李华答。
“嗯。”万历爷犹如满意地嗯了两声,“这个布,穿在华才人身上,像是如鱼得水。”
李华屈膝:“都是皇上的目光好。”
万历爷说完李华,好像才察觉自己母亲在这儿,那肯定是要和太后说几句话,看到太后桌上摆的几盘点心,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要当作很好夸一口时,忽然,像是新奇的东西咦了一声。
太后本是默不吭声的,在皇帝忘了她这个老母先看妃子都是默默无声的,现在,万历爷突然伸出手拿起了她刚才随手搁在了石桌上的那幅字,嘴角微勾,道:“皇上,您不先坐会儿,吃杯茶。哀家这儿有御膳房按照光禄寺卿家里的法子做出来的枣泥糕,哀家尝着这个味道还不错,不甜不咸,应该合皇上的口味。”
万历爷两只手举起字作,对太后的话貌似都听了进去,点头:“给朕一杯茶吧,太后给儿子做的枣泥糕,朕肯定要亲口尝尝。”
底下的人,因为这个突然的变故,全部变得忙碌了起来。
李华始终站在万历爷身边,却发现,万历爷的注意力全不在她这儿了。或许,万历爷爱美色,但是,万历爷本身是个才子,更爱才,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否则,她李华怎么能靠李大同那手字在后宫里走到今天。
万历爷的注意力,如今,全被李敏写的小楷吸引住了。
李华本来还不太焦急,想这个李敏再怎么厉害,又怎能比得过自己。李莹她这个做姐姐的知道,是比不过她这个姐姐的,从一开始在家里跟老师学写字开始,她就有意压住这个妹妹的头顶。李敏自小连老师都没有跟过,难道还能超越她们姐妹?
稍微踮起脚尖,在万历爷手里的字上瞄了一下,李华顿时眼睛有点直:这?这?!
这样的字,从没有见过。
她敢割下自己脑袋保证,这样的字,李大同都肯定写不出来!
实际上,李大同也绝对不知道什么小楷。这点,王氏昨晚上,趁着李大同酒醉时再三套问,李大同答不出个所以然时,已经够让王氏心生疑窦了。
莫非,李敏这手新奇漂亮的字,不是出自李大同手里所教,是徐氏?
徐氏不是早死了吗?怎么教李敏练字?
李华此刻就像王氏一样,犹如走进了迷宫,绕不出来。
“这字是谁写的?”万历爷捋着胡须,津津有味地问。
太后像是忙着让人给皇帝倒茶没有接上话。
万历爷只好又问卢氏和李华:“你们两个不知道吗?”
卢氏硬着头皮答:“回皇上,这个字,是尚书府的小姐写的。”
“李大人的女儿,岂不是——”
李华立马接上话:“臣妾回禀皇上,是臣妾的妹妹写的,妹妹写的不好,请皇上怪罪。”
“哈。”万历爷朗声一笑,把那个字,拿给自己身后学富五车的大学士看,“周学士,你倒给看看,这个字哪儿写的不好了。”
周学翰是有名的江南才子,口才了得,听到皇帝这个话,虽然自己也早已在旁看着,对李敏写出来的字早已存了一丝疑问,于是脱口说了出来:“回皇上,在臣看来,这个字实属鬼怪。”
“鬼怪?”
李华心里头微微暗喜,因为知道万历爷近来很喜欢周学翰,经常把周学翰带在身边。周学翰或许对朝廷上的政事插不了嘴巴,但是,他对琴棋书画之类的见解,万历爷都是听在耳朵里了。
“是的。”周学翰说,“此字,字体为臣前所未见的,不像大篆小篆,又不像隶书。但是,比起前朝那些字儿,无疑是更进一步,字体兼具了祖先流传下来的优美与端正,臣以为,乃上天的鬼斧神工,能诞生在皇上有生之年,是皇上对子孙后代的恩典。”
李华感觉是被周学翰这番话扫了脸上一巴掌。
李敏与周学翰之前并不认识。但是,周学翰不是傻子,这样好看的字体,如果他硬要说不好,不是在皇帝上兴头上泼冷水吗。况且,李敏这个字真的好,看得他都十分赏识。不如实话实说,拍下皇帝马屁。
万历爷像是被打了针兴奋剂,兴奋得摩拳擦掌,问李华:“你妹妹何时进宫?”
李华在心里咬了口嘴唇,幸好自己早有准备,于是低着头作答:“臣妾不知,是太后娘娘安排的。”
听到太后安排人进宫了,皇帝也就不急了,坐在那儿,吃起茶,顺道和周学翰就李敏的字继续议论。
看万历爷这个状态,是要等到李敏进宫。
李华眼角扫过凉亭下面的一角,看到杏元回来了,唇角浮现出了微笑。
*
李敏被公公带着,前往福禄宫。走到半路,穿过一个不知名的小院时,忽然前面的公公抱起了肚子,回头对她说:“杂家肚子疼,可能要去趟茅厕,请二姑娘在这儿等杂家回来,千万不要在宫里随便走动。”
人要三急,眼看这个公公脸色苍白额头流汗,不像是说谎装病,李敏点了头。
公公抱着拂尘一路小跑,不会儿消失在了院子的尽头。
这个小院子里,没有什么人住的样子,地上可见长了些荒草,许是荒废许久的院落里。李敏之前由于有公公带路,知道这个公公并不是李华的人,所以并不生疑。到现在,看到这个院子有些奇怪,心里便是生了几分警惕。
但是,公公叮嘱的话又没有错。宫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走动的。要是她李敏乱走一通,被人抓住了什么小辫子的话,砍头都有可能。
想到这儿,李敏眼色一沉。
背后忽然一阵凉风嗖的刮过,李敏警觉地退了两步往后转身,来人没有抓住她,却是擒住了她身后的念夏。
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全身黑色紧身衣,脚上一双鹿皮油靴,眼瞳很黑,眉毛介于清秀与浓眉之间,那手拿了把锋芒毕露的短刀,搁在了念夏脖子上。
念夏只是被对方一只手拿捏住,已经犹如被缚的小鸡一样不能动弹,只能嘴巴张张,对李敏说:“姑娘不要管奴婢,快走。”
李敏眼里几分深思地看着那个蒙面黑人:“能在宫里来去自如,如果非是宫里的人,或不是有宫里的人接应,实在说不过去。”
黑面人说:“敏姑娘果然是才思敏捷,我家主子说了,只是请敏姑娘到我家主子的地方做客,别无其它。”
“邀人做客,挟持人家的丫鬟,你家主子的诚意,可见一斑。”
“敏姑娘不要见怪,若我手中没有这个丫鬟,只怕敏姑娘不跟随在下走。”
“你确定我一定跟你走吗?”
“敏姑娘为大夫,大夫怜悯苍生,定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丫鬟死于非命,明明可以不死的。”说着,那人装作要在念夏的脖子上一刀抹过去。
李敏瞬间眼睛里放出一抹锐利,她清楚,这个人不一定杀念夏,但是,念夏在人手里,她确实不敢拿念夏打这个赌。这一刀真抹下去,她是神医都救不了念夏的了。
手中握紧的拳头慢慢松开,李敏说:“急什么?放了她,我自然随你去。”
这时,她们四周,从屋顶上又落下了三个黑衣人,把李敏团团困住了中间,但是,没人敢靠近李敏。只听那个带头的黑衣人说:“还请敏姑娘不要耍小计,乖乖跟在下走,在下会保证敏姑娘与这个小丫鬟的命。”
李敏冷笑一声:“你们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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