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只听“咔嚓——”几声,那张桌子的四条腿齐齐的被砍下来一截,放在那里和凳子的高低差不多。
凌风将那桌子放在唐玥身侧,毅然坐了上去。
由于这里只有两双筷子,他就捡起地上的断桌腿,用手在那断桌腿上砍了几下,那桌腿便成了几块。
然后,凌风拿起一块放在手心中,就好像拧铅笔似的,在手里转了转,很快那块参差不齐的木块变成了和筷子一样粗细的圆木条,他将手里的木削扔到地上,如法炮制又弄了一根。
弄好之后,又拎起茶壶冲洗了一下,然后,在唐玥的瞩目下拿起筷子开吃了起来,吃饭的时候还顺手给唐玥夹一些她爱吃的饭菜。
看着这一切,唐玥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两个bt的人遇到一起,做出来的事情都那么的匪夷所思。
就像这位,你大可不必这么做,可以到楼下拿双筷子顺便带张椅子上来。
用桌腿当筷子使,还是头一回见到。
凤君曜在凌风给唐玥夹的那块牛肉上扫了一眼,很自然的将那块牛肉夹了出去,扔到后面的痰盂里面。
“本王听说这一带的牛得了疯牛病,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不要吃了,来吃块鱼肉,这鱼肉可是活着宰杀的,很新鲜而且烧的味道也十分好。”
凤君曜夹了块松鼠桂鱼,顺便将里面的刺给剔了出去,放在唐玥的碗里,示意她尝一下。
什么疯牛病,她怎么都没听说过,分明是不想让她吃别的男人夹的东西,唐玥也没挑破他,拿起筷子去夹碗里的鱼肉。
只是在她的筷子还未碰到鱼肉的时候,那块肉便以迅雷之势被人夹走。
凌风将鱼肉直接丢了出去,一本正经地道:“阿玥,这鱼肉你还是不要吃了,这座城里的鱼多半是来自后山的那条河,听说在前不久有人在河水里投毒,毒死了很多鱼,这鱼只怕是其中的一条,所以为了安全还是不要吃了。”
“来,吃吃这冬笋,看这色泽就知道是刚挖出来的。”说着,他将一片冬笋放进唐玥的碗里。
唐玥看看碗里的笋,然后,移眸看向平静的像团浮云的某王爷,果然在下一秒,她碗里的冬笋便被夹了出去。
“这笋一看就是被老鼠咬过的,说不定还老鼠还有鼠疫,别吃了,这红烧肉做的不错,肥而不腻。”凤君曜这次直接将那块红烧肉放在唐玥的嘴边,用腻死人不偿命的温柔眼神锁着眼前的女子,“娘子,来吃一块,增增膘,为了日后怀上我们的孩子做准备。”
说完,还不忘挑衅地看了一眼凌风,你也只能叫个‘阿玥’,有本事你也叫娘子啊。
唐玥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很郁闷地瞪着凤君曜,然后,张口将那块肉吞了进去,狠狠地嚼了几下。
其实她不喜欢吃这种肥腻腻的东西,但肉送到嘴边了,若不吃的话,某王爷肯定会面上不好看。
凌风见唐玥将肉吃了,眸色不由暗了暗,脸色也变得不好起来。
从小就认识她,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没人比他更清楚,而凤君曜在喂她吃肉的时候,她却毫不犹豫的吃了,这代表着什么,难道阿玥真的对凤君曜动了心。
见唐玥吃了自己喂的肉,凤君曜还以为她喜欢吃红烧肉,随又夹了一块放在她嘴边,“再来一块,这家的红烧肉做的不错,你若是喜欢,到时本王让人将做红烧肉的师傅聘请到府上,专门为你做。”
争风吃醋是小事,阿玥的口味才是大事。
唐玥看着嘴边的肉,眉头不由自主的蹙了蹙,感觉她的胃在颤抖,她真的不喜欢吃红烧肉啊。
就在这时,凌风“啪——”的一下将筷子丢到桌子上,怒视着凤君曜,“知不知道阿玥最讨厌吃红烧肉了,连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你这个丈夫是怎么当的。”
说完,深深地看了一眼唐玥,闪身出了房门。
“凌风。”唐玥连忙出口唤道,只是哪里还有凌风的影子,人早就走没了。
凤君曜眸色黯淡了下来,手中夹着的肉也随之掉落,歉意地道:“阿玥,本王以后会了解一下你的口味,不会再出现这种状况,还有以后若是真的不喜欢吃,就直接说不用给本王留面子。”
他虽然有些自责,但心里却十分雀跃,没想到她为了不让他丢面子竟将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吃了,这是不是代表着她心中已经有了他的地位。
看来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将美人心俘获了。
“没事,那肉我其实也不是不能吃,只是不爱吃而已。”唐玥缓缓说道,然后,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对于凌风她倒不担心,以凌风的能力出去找家客栈住很容易,虽然之前他们屡次碰壁,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采用别的手段,而是中规中矩的去找。
再说,她的人已经在这里了,凤君曜肯定会让客栈继续营业,毕竟还有不少人要住店。
果不其然,凤君曜叫来暗一和暗二,凉声说道:“你们去通知客栈的老板可以营业了,还有就是今晚要免费供给住店的人们,让他们记住,如果有叫凌风的人去住店记得要加收十倍的银两,否则不给住。”
唐玥:“……”
腹黑小人,到现在还记仇,十倍的住店钱也不过几十两银子,对于天下第一堡的堡主随便弹弹手指头,掉出来的都比这多。
吃完饭之后,由于唐玥面露倦色,凤君曜也没继续打扰,令人弄来热水,然后,他便去了隔壁的房间。
洗漱了一番,又泡了个澡,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第二天,一早唐玥便起来,下楼便看到凤君曜正端坐在桌前等着她。
叫了一些早点,吃过之后,便一起上路。
由于凤君曜要追赶她,自然不能再乘坐他的私家专车,而是骑着马过来的。
说真的,凤君曜骑马的样子她没见过几次,他一身月白色的长袍,身披白色狐裘,面色如玉,神工雕刻而成的五官,身板挺立,要比他坐在那里时多了几分威武。
凤君曜见她看着自己,身子不由挺了挺,做出一个自认为很完美的姿势,手握着缰绳学着越流殇骚包里摆弄了下头发,然后,给唐玥一个魅惑众生的笑容。
“……”这厮真的是那位不苟言笑,冷傲如冰的厉王吗,怎么有种越流殇附身的感觉。
“阿玥,要不要和本王共骑一匹马,本王的坐骑可是千里神驹血滴子。”凤君曜对着她招了招手,让她上自己马。
唐玥垂眸看了一眼凤君曜身下的坐骑,她自然认得这匹马,血滴子可是这个时空最为有名的战马,这种马的可贵是对主人的忠心,一旦它认了主人一生到死都不会再另投别的主人,而且它奔跑起来快如闪电,要比一般的马快上许多,而且这种马十分难驯服,又加上数量十分少,所以很少人拥有这种战马。
听闻上次凤君曜能留下一口气在全是这匹马的功劳,是它驮着受了重伤的凤君曜狂奔,一直等到救兵的到来,除了在战场上凤君曜一般不会骑这匹马,这次没想到却将其骑了出来。
唐玥没有理会他的话,而是没好气地问道:“说吧,你为什么要跟我过来?”
……………………
~~五千奉上,还有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