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点地擦干水分。
在他最近悉心的照料之下,谢朝雨的头发变得越来越顺滑,阿默自豪地感受着那滑不留手的触感,满意地抿起了唇角。
又想起自己生气的原因,矜持地将自己不听话的嘴角摁了下去。
“你对他们太好了。”
谢朝雨脑袋搁在他腿上,这里肌理柔韧,枕着舒服极了。
她有些昏昏欲睡,“谁呀”
阿默道:“阿绿,绮青,吴甜甜,还有别的人”
谢朝雨将脸挪到他小腹,在平整的腹肌上蹭蹭,“也没有很好啊,在我心里他们都不如你”
阿默才不信,“我比别人好,那你怎么不嫁给我?”
谢朝雨眯着眼睛,打了一个呵欠,活像一只粘人又无情的猫:“没必要啊”
成亲累得慌,他们早已是道侣,若是再次嫁娶,真的很折腾。
阿默:“。”
没、必、要。
一颗心裂成了八瓣,稀碎稀碎的。
她不爱我,所以就没有嫁给我的必要。
头发擦干了,谢朝雨已经倒在他怀里睡着了。
阿默将她挪到床上,给她脱掉胡乱披着的衣服,盖好了被子。
然后,起身端起自己的泡脚桶,朝外走去。
他失恋了,求爱再次被拒绝,今晚,他要:分房睡!
走在园子里,看看脚上谢朝雨给他的毛茸茸拖鞋,阿默站定,两下蹬掉,踢得远远的。
毁灭吧,这鞋肯定是她前夫的!
谢朝雨半夜翻身,习惯性地寻找不太热的热源,一阵摸索后,成功投入道侣的怀抱。
床上,阿默面无表情地躺着,任由谢朝雨八爪鱼一样缠着自己。
哼,谢猫猫。
原本就不爱我,还要霸占我的怀抱,占了以后,还是不爱我。
整天嘴里喵喵叫的,都是他不爱听的话。
(▼.▼#)
床下,雪白的两双鹤羽拖鞋紧紧靠在一起,摆的整整齐齐。
.
第二天一大早,谢朝雨被人摇醒。
“干嘛,你要去打鸣了吗?”
起得比鸡还早,天都没亮呢。
阿默盘腿坐在床上,看了她一会儿,确定她已经足够清醒了,这才说出了自己的诉求:“教我穿衣打扮。”
“哈?”
谢朝雨不想动弹,“人家那些要见心上人的姑娘,早上起来梳妆打扮,可都没你这么早”
谢朝雨突然就想起昨日那妇人的话,惊恐地望向阿默,“你不会是,在外面...有人了吧?”想想,他好像却是整天都爱往外面跑,谁都不知道他的行踪,没准跟谁看对眼了?
阿默:“见你的时候我脑子里只有你”,也不会想要打扮,因为他想给她看最真实的自己,懒,不好看,不爱说话,不爱跟人相处。
但今天不行,今天三舅哥要来,他不希望她家里人觉得,她要嫁给一个不那么出色的男人。
阿默向来都是说实话,“我想讨好你三哥”
“讨好他干什么?”,讲实话,我觉得你要是对他笑呵呵,他可能会觉得你被下诅咒了。
阿默沉静的双眼里,满是认真,“老猎人说,结亲的双方,一般还要家人也同意...”
谢朝雨:“...行吧”
她带入道侣现在的性格,就能理解了,阿默没有处理人情世故的经验,因为觉得自己重要,所有才会在和自己有关的人和事上面,都做得很笨拙。
笨就笨点,她觉得这样其实还挺可爱。
半个时辰后——
谢朝雨:“咱把这条裤子扔了吧,它真的很旧了”
阿默至今还穿着那条属于狗蛋的丝滑睡裤,无论上半身穿什么,他都坚持要自己这条裤子,哪怕,这条可怜的裤子已经开始勾丝脱线,下摆的絮已经拉到了脚踝的位置。
说真的,要不是清楚地看见他有天天洗,谢朝雨早就给扒下来扔掉了。
阿默摸着自己膝盖上熟悉的布料,很是舍不得。
“可以不扔吗,它是我有记忆之后,身上唯一的东西。”
这条破破烂烂的裤子,代表着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过去。
谢朝雨看他像抚摸情人一样温柔的动作:“......”
“留着也行,但是你要是敢再穿,那就有它没我了啊”
...
衣服换好了,就轮到他那一头存在感十足的霜白长发。
谢朝雨想了想叶无讳的发型,初见时,他好像是散着发,额上有一道浅浅的链子?那样的打扮很妖,但是配上叶无讳一身清卓的气质,就只剩下了惊艳。
嗯,好看是很好看,但是不适合现在的阿默,白莲花和木头墩子,气质差太远。
再想想叶狗蛋...还是算了,白山冰天雪地的,谁家男人会穿一身衣领开到小腹、红艳艳的丝滑袍子!
出门大家肯定会在背后悄悄喊:神经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