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帮自己办事会比华裔方便很多。
至于怎么找人,刑小天只能才用最老套的办法,除了牌桌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最容易看出一个人的人品,那就是困境。
天色不知何时起阴霾起来,浓厚的乌云压得低低的,一场大雨似乎随时都能降下来,这种天气实在是太过完美了。
刑小天开着新到手的布加迪威龙,径直驶向美国最混乱的一个区域,布朗士区!
眼中所见和印象中的美国大相径庭,这里的道路残破、楼屋老旧、公众设施更是锈迹斑斑,满街都是具有黑人风格的街头涂鸦,各种犯罪更是随处可见,这和他印象中的美国绝对相差甚远。
其实这倒是刑小天少见多怪了,美国纽约虽然号称世界第一大城市,但在他光鲜的外表下仍有隐藏在暗处的疥癣之丑,而这其中最不愿意被美国人公开的莫过于贫民窟了,也就是刑小天现在所在的布朗士区。
九十年代的布朗士区是以黑人为主要居住人口的贫民区,这里绝对是混乱、贫穷和黑暗的代名词,这里罪犯频生,普通市民的生活水平低下,超过70%以上的人是靠领政府救济金过活的,这里盛产最多的就是各种犯罪分子,所以刑小天眼前的这一片脏乱也就不足为奇了!
脏乱的街头不时聚集着三五成群的街头混混,恶狼一样的眼神不断的从行人的身上扫过,刑小天的豪车在这里简直就是黑夜中的萤火虫,实在是太过显眼了,一路所过,耳边充满了挑衅和伴着勾引的招呼声。
甚至还有往他车尾扔啤酒瓶的,各种辱骂层出不绝,好在瓢泼而下的大雨及时阻止了这一情况,除了最勤劳的毒贩和被逼到没有办法的妓女,一般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这种天气出门。
在驶过一个路口的时侯,刑小天看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就是那种两栋高楼之间的小路,一面是灰败的墙体,另一面是铁丝网,水渍满布的小路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洼和垃圾,即便是坐在车中,刑小天似也能嗅到那股腐臭潮湿的霉味。
神使鬼差一般,刑小天就把车驶入其中,糟糕的路况只能让他缓缓慢行,偏僻的小路上只有布加迪威龙的车龙划破雨幕,耳边尽是雨水落入车顶“哗哗哗”的密响声。
才驶出两百余米,靠近楼体的那一侧就再次出现一个小小的胡同,那是两栋高楼之间的小路,只不过此时布满了各种杂物,显得很是脏乱,刑小天本是不会在意这样的小胡同,但是就在他正要驶过的时侯,却看见一个人影从一个纸箱中走了出来,狼狈的抖了抖身上的雨水,然后又钻进了另一个破旧的雨帐之中。
这就是美国最底层的一个种群了,流浪汉,就是站在路边举着个牌子向过往车辆要钱的那种人,换成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乞丐!
这些流浪汉都是无家可归的人,他们的日子甚至都不如领救济金的黑人,在布朗士这中贫民区,单靠乞讨肯定是活不下来的,为了钱,这些人什么都干,什么坑蒙拐骗,抢劫,强(奸,只能能弄来钱,就没有这些人不干的!
刑小天的想法很简单,他要把一个人从地狱拉上天堂,只要这个人能稍微有点良心,恐怕都会对自己感恩戴德,当然~~也有可能让他们生出更大的贪欲,不过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将车子慢慢停稳后,刑小天就推开车门走进雨中,然后沿着脏乱的小胡同一路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