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我才觉得自己承受不了这种给予压力、让人沉重的视线。鼓足了勇气,我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和记忆中有着些许相似的凤眼,和其中陌生却又熟悉的眼光。
我以前居然没注意过,他的凤眼漂亮到这个地步。
建福ceo衣架子般得西装裹身,英伦风格剪裁的韵味让他展示到淋漓尽致。我很想赞一句,十几年了,他穿衣的品味永远这般既风尚又经典。
尽管他喜欢将棒球衣当成睡衣,每每从上到下穿着的颜色不会超过三种,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个衣架子,连当年f中的呢子校服也被他hold得上了档次。
而那边,方之看向我的眼神,陌生变得越发陌生。
我心里忽然有点发堵。真的,十年后的方之,现实生活的“沈之”,他不认识我。
他的身高自然不会保留重生那会儿的少年高度,在我的一个梦醒间,像是被灌溉了营养液而后疯长的稻草,已经窜到了我视线落不到的高度。
方之看我走来,一个字也未吭声。直到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了一臂之长,他伸出了手,直接从我的手里抽走了那三张合同纸。
他翻了一页,直接看至签名处。
我结巴道:“呃,沈先生,这个,这个合同,能作废吗?”
方之扫了我一眼,将合同直接塞回我怀里,没有半点客气得回复:“二楼有法律顾问,他们会回答你。”
我咬牙:“这合约内含霸王条款,我做不到。”
“霸王条款?”方之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每天一个小时工作时间就月薪两万的工作,我以为你这样头脑简单的人应该很乐意才对。”
我得承认,我果然hold不住成年后的方之。感觉不是hold不住,而是没有hold住的可能。妈蛋,太毒舌了。
可我唐铭心也不是吃素的肉食动物,三下两下折叠好合同,我一副无所谓的语气道:“行,每天一个小时就每天一个小时。但合同里说了可以请假,请允许我先将这周的假都请了。”
“可以。”方之看着我,脸上不带任何表情,“但请假的前提是先补假。”
“如果未来这周你都要请的话,”方之低头看了看手表,这低头的一秒,嘴角就捎上了一个促狭的笑,“那从现在到晚上八点的这七个小时,你都得在这了,唐小姐。”
我:“。。。。。。”真tm混蛋。
“唐铭心。”他喊了一遍。
我高傲得抬起自己的头,不想被他嘲笑,没好气却又忍着脾气回道:“我知道了,明天会来上班的,沈先生。”
“你会不会经常会梦到小时候?“他低着头,探究得望着我。
我的手抖了抖,声音却一如原先的平缓,透着我努力表现出的不以为然,“沈先生你不会梦到我小时候欺负你吧?所以今天才设下这个套?”
我努力回想了一遍自己重生的时候,我欺负过他吗?欺负过吗?
好吧,确实,有时欺负得会肆无忌惮一点。
“这不是套,”方之收回自己的视线,侧了身子留给我迷人的侧身线条。
他转身走进会议室,一手抓住了房门的把手。顿了顿,在将我拒之门外的一秒前,他才给了答案:“唐小姐,脑子清楚的人都会知道,练网球找谁都可以,找你是因为我在追求你。”
清脆的一声关门声,伴随着缝隙里被压迫出的空气。我额头前的刘海像此刻震荡的心情一样,凌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