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营长,自从部队里莫名其妙的发布命令说要分散到全国各个地区之后,他也不知是踩了狗屎还是咋地,居然恰好被分配到了家乡安阳市。来到这里之后他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状况,末世就来临了,那些千奇百怪的怪物让他的部队几天之间就减员了将近五十人。性格果断的他直接下令部队火力全开,强行收复了腾河左岸,随即将幸存者全部转移了过来,再炸断了桥,算是得到了喘息之机。在刚来之际,陈俊就让副营长带着一半的兵力去了邻县的朝阳市发展,为将来互相扶持做准备。兵力不足的他趁着对岸的怪物一时半会儿过不来,迅速的将安阳市武装部、公安局、退伍的后备役兵员等一系列人员聚集了起来,让手上能用的增加到了八百多人,并沿着河岸建立了防御阵线。
松了一口气的他开始与本地政府商量,逐渐实施临走前所得到的通知上的措施,终于将安阳市的局势大致稳定了下来。
“营长好!”
“嗯,大家都精神点儿,小心河里的怪物上岸。”
“是,营长。”这天天气不错,陈俊照例开始沿着城市的边缘防线巡逻,不多时就走到了河边。看着战士们都认真地坚守着阵地,他暗自点头,拿着望远镜开始察看着对岸的情况。对岸的街道上还是聚满了那些活死人,时不时望着这边发出一阵瘆人的嘶吼。他不由得想起了在半年前亲手炸断大桥的那一刻他发下的誓言——“我一定会亲手把整个安阳市都夺回来的!”唉,现在这些怪物越来越厉害了,这一天不知何时才能到来。
“营长,你快过来看,对面那是怎么回事?”耳边忽然传来了狙击手张年的叫声,这让他略一皱眉。张年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比他晚三年入伍,向来稳重,哪怕是到了末世也没让他失望过,到底是什么事让他这么吃惊?他快步走到张年身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朝对岸望去,望远镜里看到的一切顿时让他大吃一惊。
这是什么,骑兵?我靠,上面还有人拿着长枪,这么大的野兽到底是什么东西,狮子?还是黑色的!没等陈俊反应过来,已经被对岸的动静吸引了目光的战士们纷纷叫出了声来。他仔细一看,我的天啦,那个人居然直接把那头狮子举起来了,这要多大力气啊,据算是自己也办不到啊。接下来的一幕更是险些让他惊掉了下巴,对面那个大力士,居然直接把那头狮子扔了过来,他想干什么?
“大家准备战斗!”随着他一声大喝,附近的战士全部围到了桥边,枪口一致对准了被扔过来的黑狮子,只待他一声令下就可以开枪。对面那个人到底什么意思?才想到这里,陈俊顿时又听到战士们的惊呼。他抬头一看,我滴个乖乖,这就是传说中御剑飞行的剑仙吧,看他们一身衣服都是兽皮做的,搞不好还真是。
云沙拉着田柯御刀飞了过来之后,在半空就看到被摔了个够呛的来福被一群穿着军装的人围了起来。他拉着田柯落地后,收起长刀看了一眼,对中间那个官最大的人问道:“各位,你们这是......”
他心中暗自咋舌:“两杠一星,貌似还是个营长级别的人物啊。”
“把枪都收起来吧。”陈俊仔细看了这两位貌似剑仙的人一眼,感觉他们并不像是穷凶极恶之辈,想了想于是问道:“两位不知怎么称呼?”
云沙淡然笑道:“营长不用这么拘束,我们都是安阳市附近的人,刚才才赶到城里。我叫云沙,这位叫田柯,营长叫我名字就好了。”
陈俊心里暗暗点头,脸上也是微笑道:“那你也不用叫我营长了,我叫陈俊,你叫我陈大哥或者名字都行,我也是安阳市本地人。你们这是干嘛呢?”
云沙说:“哪行啊,我还是叫你陈叔叔好了。我们是听说这里是聚集地才特地赶过来的,陈叔叔你是在这里防御么?”
“对,安阳市里还成立了民兵组织‘佣兵会’,协助部队一起守护安阳市......”
两人说了几句后,云沙直接说道:“陈叔叔,我还有点事,要过去一趟。能不能拜托你给田柯安排一下,对了,他爸爸叫田刚,不知您听过没有?”
“田刚,‘沙场’佣兵团的团长,我认得,我带田柯过去吧。”
田柯笑道:“陈叔叔,那就麻烦你了。”
“哪里哪里......”一旁的云沙听到“沙场佣兵团”的名字后笑的有些肚子痛,他记得田柯的爸爸本来就是开采沙场的,取这么个名字真是太他妈有才了。陈俊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以云沙这种实力想要做的事这里根本无人可以阻止,所以他在听说云沙要去对岸之后虽然有些吃惊,但是联想到云沙的实力后马上就释然了。他仅仅只是礼貌性的劝阻了一番后,就用惊叹的目光看着云沙御刀冲天而去。
云沙一飞冲天,已是第二次飞行的他已经掌握了一点节奏,至少能背着双手站在刀上装逼的飞来飞去了。以他强悍的念力完全能支持不超过三个小时的御刀飞行,他很是过了一把瘾后,操控着脚下的长刀飞往自己家的方向。
他的家在右岸的长福小区富贵路八十八号,从门牌号就可以看出他家里的财力程度。虽然云沙与他的父亲形同陌路,但是其父白手起家创出的产业却一直让他刮目相看。云沙以高出屋顶五米左右的高度飞行,速度大概在普通摩托车的六十码左右,直线飞行的他不到五分钟就回到了那套熟悉的房子前。他叹了口气,轻轻落在了阳台上,直接用异能打开了阳台的门。靠近阳台的房间是他的卧室,蹲下身抽出了床边柜子的最下面一个抽屉,取出了一叠布满了一层薄薄灰尘的笔记本。这些是他的日记,从住进这栋房子就开始写起,已经写了十一年,足足写满了八个笔记本。第九个才刚写了几页,最后一则日记的显示是四月十日,也是他手刃第一个仇人的日子。
云沙轻轻拭去笔记本上的灰尘,小心的把它连同自己的笔筒一起收了起来。想了想,他用念力移开了自己的双人大床,露出木质的地板。床下的木质地板中有一块上面被刀划了一道隐晦的痕迹,云沙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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