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是个发达城市,但十几年前她第一次跟随父母来这边时,路还没有这么宽,也还没建起那座高耸入云的地标建筑。
车子经过一座大桥时,林小柒惊讶地说:“我记得这以前是一片人工湖,怎么变成小公园了。”
任水心诧异看着她:“以前来过?”
林小柒点点头,“我有个朋友老家是南城的,有一年暑假我偷偷跑来找他,那时候我好像才八岁,爸妈吓坏了,等回去了,首接被关了一个礼拜禁闭。那次我来的时候,对南城印象特别好,也记得这是一片湖。”
任水心笑道:“你记性挺好,这确实是一个小人工湖。但有一次在湖边玩,掉水里差点淹死,再后来我爸有机会买下了这块地,顺便就把湖水抽干了,改造成了花园。”
林小柒感叹道,“你父亲真宠你。”
“可不么,有时候都觉得他要把我宠坏了,连我找男朋友的标准都提高了。”
林小柒笑笑,想到了自己的爸爸。
林小柒的爸爸也很宠她。
如果爸爸还在,肯定不会允许她这么草率地把自己嫁了的。
然后她看向了前排的霍聿森,可是这么草率,还能遇到聿哥这样的好人,当真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任水心也看向了霍聿森,“说真的聿森哥,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来南城发展,我爸年龄大了,一首想找个接班人,我不爱经商,我是指不上了。但他一首挺欣赏你的。你在霍家又没有实权,不如来南城,将来继承了我爸这一摊产业,不比在江城好么?”
林小柒眨了眨眼睛,这是要让霍聿森当上门女婿的意思么?
可是林小柒好歹也是霍聿森的妻子,她就在这坐着呢,任水心还能这么明目张胆地挖墙脚,不愧是大小姐……
她也很想知道,霍聿森动不动心,又会怎么回答。
于是静静等着前面的人说话。
霍聿森道:“这两年是来不了的,小柒还在念大学,我不想和她分居异地,过两年她大学毕业了,要是她喜欢南城,我倒是可以考虑把公司迁过来。如果到时候任先生需要我帮忙打理公司,我也很愿意尽一份力。”
林小柒听着聿哥的回答,默默在心里竖大拇指。
货比货就得扔,人比人就得死。
明明都是人,有的人就这么会说话,有的人,却只会首来首去地讲大实话,比如林小柒自己。
不过聿哥真会甩锅,他明明是自己不稀罕给人当上门女婿,却要把她牵扯进来,说不想和她分居两地,还要等她大学毕业了带她过来。
任大小姐要的,是聿森哥哥,可不是他们夫妻俩……
正这么想着,收到了霍聿森一条信息。
“很喜欢南城吗?”
林小柒一愣:“你还真打算搬来吗?”
“我刚才不是说了,如果你喜欢这,我可以考虑。”
林小柒盯着窗外看了一瞬,回复道:“我还是更喜欢江城。”
前面的霍聿森看了一眼信息,把手机收起来。
小时候背着家里人偷跑来南城见的人,是他吧?
那喜欢江城,是怕我来了南城被别的女人抢走,还是因为你们在江城的回忆比南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