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静。
辉夜家二楼的灯光灭了。
周日,是辉夜初做义工的日子。
主卧的洗手间,挂着小提琴吊坠的手机被打开了摆放在镜子下的小平台上,辉夜初正一边对着镜,一边对着照片夹发夹。
尝试了不知道多少次,就是做不到昨天不二周助给她夹的样子,辉夜初放弃了。
自暴自弃地把刘海整个儿地一撩,夹在头顶了事。
辉夜初下楼和还在窝里打盹的一太、二太打了招呼,给他们的碗里满上了狗粮,就这样顶着光溜溜的脑门出了门。
走到这个月做义工的地点—球球公园,辉夜初却发现那里已经有了人。
和越前龙马打球的那个小公园里,几个带着棍棒的小混混,正在围攻一个银白色头发的少年。
看见有人来了,他们都停了下来。
躺在地上的少年也抬起了头,嘴角眼角都是淤青和血渍。
辉夜初一挑眉:呵,老熟人嘛。
那几个混混却没有认出辉夜初,为首的那个人染了一头金发,一把把棒球棍扛仔肩上,痞里痞气地走向辉夜,“小姑娘长得不错,和哥哥玩玩儿?”
被调戏了的辉夜初不置可否,浅浅地笑着,“上周不是才玩过吗?”
金发混混愣住了,“上周?”
“是啊”,辉夜初笑着点头,“我以为你还会在医院多住几天。”
那几个混混闻言皆是茫然,然后突然有一个嘴唇上穿了环的瘦小男生结巴着说道,“大哥,她…她是不是…那个…剑…”
金发男生皱着眉头呵斥道,“舌头捋直了再说话,什么剑!”
“那个拿剑的!”,瘦小男生边说边跑远了。
金发男生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回头又看了看辉夜初,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竟然真的是上个星期把他们几兄弟打到住院的那个黑发女贞子!
“你!你给我等着!”,金发男生一边后退,一边抬着颤抖的手指着辉夜初,“我今天状态不好,这笔帐我们改天再算!”,说着也拔腿就跑。
其他几个混混看着老大都跑了,也赶忙追上去。
辉夜初耸了耸肩,走向那个倒在地上的男生。
“你没事吧?”,辉夜初站在几步开外问他。
银白色头发的男生缓缓坐了起来,狠戾的眼神看着辉夜。
“我也不是故意打断你们的。”,辉夜初对他的眼神无动于衷,拉了拉自己左手臂上写着执勤的红色袖章,“这里是我做义工的地方,不允许暴力事件哦~”
“哧”,男生摇摇晃晃站起身来,“碍事。”
置若罔闻的辉夜初转身走向小长椅,靠坐在上面,闭眼休息了起来。
突然,男生捡起了一颗石子,扔向了辉夜初。
一直都刻意防范着这个装弱被揍的男生的辉夜初睁开了眼睛,险险地避开了,脸色不善地看着他。
“你叫什么?”,银白色头发的男生问道。
辉夜初本来不想搭理他,但是又不愿意和他纠缠,“你猜。”
“妮彩?好,我记住你了。”,银白色头发的男生带着恐吓瞥了她一样,转身走了。
公园外,一名杏色头发的少女被身边一个头发遮住了半张脸的男生拉走了。
“你放开我!”,少女挣扎着,“你为什么拦着我去帮她。”
“小杏!”,男生不放手,拽着她走,“你看她强得那般样子,哪里还需要你帮忙!”
“那也不能见死不救啊!”
“那个男生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啊,你去了也是白搭啊!反正她现在没事了!”
少年少女争执着渐行渐远。
公园长椅上仰躺着的少女依然和老僧入定一般沉浸在自己闭目中的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