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的军饷,无法吸引富庶地区的百姓,但对于草原、岭南土司,还是很有吸引力的。甚至可以征募更多的东洲骑兵,现在东洲骑兵的质量不断提高,因为大平原的生番部落,已经学会了骑马。
早期虽然一直禁止向他们输入铁器、马匹等战略物资,只提供盐茶等生活物资,但是养马的武将家族,总会有一些马匹丢失。广袤的大平原上,找都找不到。十几年之后,就开始出现了一些马群。而生番部族许多战士,从汉人这里学会了骑马打仗,他们退役回去之后,就开始驯养这些野马,于是战马进入了游牧生番部落手中。
历史上,马匹就是这样进入北美的。当西班牙人稳定了在墨西哥的统治,进入北美地区的时候,他们发现这里有成群的野马和骑着战马的印第安人。马匹则是他们带去的安达卢西亚马的后代,是从墨西哥流失进入大平原的。同样的现象,还有成群的野化家猪。
现在进入大平原的动物,是征服者家族们直接带到大平原的,繁衍和野化速度更快,不但有规模不大的野马群,还有大量野猪、野羊、野狗,全都是野化的家畜。这些动物快速成群,跟野牛快速消失有直接关系。
北美生番以前捕猎野牛,只是为了吃肉。这些年开始,他们为了牛皮也开始追杀野牛,野牛群已经从五六千万下降到了三千万左右。骑上战马的他们,杀起野牛来更加方便,更加高效。
这种行为根本控制不住,因为征服者家族对印第安部落的统治,是非常松散的。因为生番游猎,征服者家族只是在河流沿岸建立了一些据点,游猎到他们势力范围的生番给他们缴纳贡赋,可算不上真正的臣服,至少双方在理解上是有分歧的。印第安人大概看做了一种买路钱,征服者家族视作是臣服。这种分歧,始终在带来战争。
而且生番部族的迁徙路线是不一定的,尽可能的绕开征服者家族的堡垒。因此这种征服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象征,是宣称的征服。这几年情况依然如此,不一样的是,征服的范围更广,已经越过密西西比河,进入了大平原东岸。也建立起了一些地方州府,最高行政机构是汉海都护府,沿河分布了三十多座军州。军州之下是三百多座都保,有三百多个武将家族统治。
广袤的大平原,靠三百多个屯堡是控制不住的。但很多生番部落不愿意臣服,却愿意当兵。因为向屯堡提供武士,可以获取巨大的利益。屯堡会定期向他们支付军饷,一个武士的军饷,很多时候足够一个氏族维持生计。
这就是大平原经济,很穷、很凶,很血腥。
因为大量已经生活在马背上的生番氏族出现,让骑兵的质量快速提高,因此东藩骑兵扩大到了两万。继续扩大,基础也有,只是有些隐忧。
这种隐忧也不是很大,远隔重洋,加上定期的退役制度,不会让这些强悍部族在国内形成关系。反倒是能让他们将旧大陆的知识带回去,直接提高生番氏族的文化。所以李慢侯同意继续扩大生番骑兵数量,扩大到四万。
还有一些反对建立塞外乡兵的势力,比如以白鞑靼部大汗身份,在东藩府任职的李戎机。他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声称在狼居胥城驻扎三万大军,那个漠北民族敢南下?南下后,草场不要了吗?哪怕举族南下,一旦打输,还能回去吗?
这倒是一个道理,草原人更了解草原。家眷、牲畜都可以一起带走,可大多数时候,出征的草原人不会这么做。他们会留下老弱看守牧场,放牧牛羊。如果举族南下,路上牲口要得死掉大半,万一无法取得战争红利,整个部族就完蛋了。
要是以前,他们可能会这么选择,但现在,各大部族都修筑了大规模的城池。他们的城池修的非常好,尤其是蒙古人的不儿罕山城,作为圣城修建,采用从不儿罕山上挖来的石料砌墙,可以让全部部民在危险的时候,进入城中。李戎机认为,这是学他们白鞑靼部的。以前只有白鞑靼部在筑城,现在漠北民族都开始筑城。
李慢侯倒不认为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必然选择。城墙是高效的防御机制,能节省大量的兵力。草原民族在残酷环境下养成了实用主义原则,只要有利的,他们都愿意接受,他们的文化入水,古希腊人说他们是液态的民族。他们善于自我塑造,没有契丹人那么深的背景,也就没有那么沉重的包袱。蒙古帝国建立之后,他们在草原上还不是修建了哈拉和林大城,甚至被西方人称之为世界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