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时分,是瞌睡的最好时间。让人很容易就进入昏昏沉沉的迷雾里,悬浮着,神游着。
由于工作的简单和清闲,让我每当下午两三点钟,就开始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人总是要适当的休憩的,让身体和灵魂都得到短暂的搁置闲散。才能储存精力,去做事情的时候,变得更加积极和兴奋。
在昏沉里,我像是漂浮在空气中,没有重量没有意识的起起伏伏着。周遭的世界也安静下来,和我一起都在这绵延的午后尽撒慵懒的种子。
我仿佛看到了一朵朵的白云在四周飘着,而我也在那其中的一朵白云上,随着风,把我们带去远方。在远方,天空越来越高,人们变得越来越小,比昔日的蚂蚁还要渺小的多。鸟儿扑动着它柔软坚挺的双翅,灵巧的欢愉在我的面前,叽叽喳喳的唱着歌,好似在告诉我哪里的天空最好玩。
我在天空里游啊游,飘啊飘,在一片金黄的麦田里停下来,看到了麦田里耕耘的人们,他们挥洒着汗水,汗水浸湿了挂在脖间的毛巾,一块一块的盐水渍散开来。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们劳作着,流淌着,似乎有永远割不完的金黄麦子,流不完的汗水。我向他们振臂高呼,可是他们什么也看不见听不着,而我在空中其实什么也挥舞不动喊不出来。
就这样,我又飘啊飘,游啊游,直到看到一片茂密的森林停在了半空中。在森林里,好多好多动物互相追逐奔跑着,追赶着。追的太紧,会放慢脚步;追的太累,会停下来歇一歇。它们互相不吃,它们友爱团结,饿了吃果子,渴了喝山泉水,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安详。我旁边的鸟儿不再在我四周盘旋,挥舞着翅膀,向我告别,叽叽喳喳的飞向森林去。似乎听到了它不断的说,那里好,我要去那里生活。
告别了鸟儿,我继续前行。哦,不,是继续游荡。
心里想着,我也去看看风雅附庸的小镇去。
但云儿把我带到了吵闹的大都市,车流不息的鸣叫着,行色匆匆的都市丽人们,光鲜亮丽的活着,苟且偷生的活着,行尸走肉的活着。时光就像个偷盗者一样,带走了每个人的青春和理想,变成了虚妄的空欢喜的一场大梦而已。
身在迷雾中,越来越看不清他们的长相,他们的存在,最后连那座繁华急匆匆的城市也不见了。
我被一声鸣笛惊醒,回归了尘间。
我也再次成为那个迷雾之都中的一个,又开始了清醒的工作着。周遭的一切和往常一样,忙碌的匆匆过客,忙碌的光鲜亮丽,忙碌的苟且偷生,忙碌的行尸走肉。
闲时的发呆,总是让人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求得一个世间的真相。索性什么也不管,好好的吃顿下午饭,精彩慵懒的一天,就这样即将散去,趁着夕阳无限好的风光,好好的去打量一番,也许会有一颗明亮的流星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