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我是真心想请你吃饭好吧,”天暮用关节敲打了餐桌,“不过,你别想赖在我家过夜。”
“看看看,暴露了吧,怎么?明天又想载她上班呀?然后自己再从西城绕一大圈回公司上班?”
天暮在嘴里嚼着七分熟的牛肉,有滋有味不回答云飞的话。
“真成情圣了你?你说你一位禁欲系的男神怎么突然就转性了呢?”云飞不抬头,继续说着,“想当初追沈宛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上心。”
“话真多呀,当初我有追过她吗?都是她主动,我配合,你成全,就这么简单。”天暮半开玩笑半认真盯着对面的云飞。
“你小子,这么说话就不厚道了,捡了便宜还卖乖,如此轻描淡写就过去了,那你对何容若一见钟情,难道不是因为沈宛当初也是学过速记吗?”
一番话说得天暮冷静了下来,“也许吧,她身上确实有几分相似,特别是做速记的表情,”放下叉子,喝了一口红酒,“说不上来,那感觉就像一个很熟悉的人,一个一直念叨的人突然出现在你眼前一样。”
云飞也拿起了酒杯,天暮一把抢了过去,“你不要喝,你开车回去。”
“那你是不是还忘记不了沈宛呀,所以把她当成影子了,说真的,虽然当年是我先追的她,但我绝对不会犯这种浑,看来还是你用情比较深呀。”云飞咽了咽,始终没端起红酒,而是半带指责的说了这些话。
“忘记?她是我们的同学好吧?大家都不会忘,但不是你口中的所说的难忘,我也是经你这么一提醒才想到她也学速记,容若出现的时候,我可没把她当成沈宛的影子,好了,别说这些了,累不累呀?”天暮把云飞的那杯红酒也一并喝了下去。“倒是你,最近进展怎么样?还一直在走楼梯的阶段?”
“别提了,吃饭,吃饭。”云飞低头就把一大块牛肉扔进嘴里。
天暮看着窗外,细密的树枝在夜色中一动不动,只有偶尔一阵凉风吹过时,树叶才摇摆了几下。心不动,则风不动。
手机声叫醒了天刚亮却还没说晚安的何容若,半闭着眼睛伸手滑过手机。
“早安,十五分钟后我会经过你家门前,要不要一起搭我的车上班。”
“谁呀?”容若看到了一串陌生的数字,“你打错了吧?大哥,一大早的。”挂了手机,突然想起来,今天也是要上班的,一咕噜就爬起来,脑子就一下子清醒不少。
滴滴几声,手机又收到一条信息:不好意思,我是天暮。
哦,想起来了,容若拍了拍半生不熟的脑袋,边穿衣服边捡起掉落在地的钢笔。
可惜了,把笔帽一套,先收拾放在包里,午休时想办法再去换个笔头试试。
胡乱抓起冰箱里的一个不知有没有过期的面包就往嘴里塞,边急步走了小区的大门,脑子里还在犹豫是不是应该给天暮打个电话,但时间好像已经超过十五分钟了,也不知对方是不是已经开走了。
一辆白色的雷克萨斯映入眼帘,车里的人倒没下来,也没摇下车窗,容若一步步走近,不大确认是不是天暮的车。
越来越近了,可车子依旧没动,都怪自己没记清车号码,贴近车窗往里面一看。好像没人呀。
“早呀,”声音倒从后面传来了,一身蓝色运动衫的天暮拿着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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