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的绳子不够长。”我们的中手里只有这一条绳子,区翔也不敢贸然的就抛出去,万一武书源没接到飞爪,飞虎爪就会掉到水潭里面去。水潭里那么多的古怪,谁还敢再跳下去?
我皱了皱么眉头,喊道:“傻叉子,你在哪里?”片刻功夫,傻叉子忽闪着翅膀落到了我的肩膀上,问道:“老板,开饭啦?”我点了点头,把飞爪递给傻叉子,说道:“先把这个东西交给武书源……就是上面吊着的那傻小子。”傻叉子不接飞爪,和我讨价还价:“有点想吃腊肉了……”
我赶紧说道:“好好好……你完成任务之后,奖励你两块腊肉。”傻叉子抬起一只爪子伸出两根脚趾来看了看,就满意的叼起飞爪飞了上去。我满头黑线,心说我要是答应给你五块腊肉的话,你的爪子都不够用的了(鸟只有四根脚趾)。
上面的武书源伸出一只脚,把包裹电瓶的袋子挂到了脚面上,然后腾出一只手来,接过了飞爪,用飞爪扣住了电瓶包裹带,就慢慢慢慢的把电瓶顺了下来。幸好武书源站立的位置和我们在一条竖线上,很快就把电瓶背包垂到了距离我们两三米高的地方,就听武书源喊道:“不行了,花哥,绳子没有了……我要坚持不住了……啊!”话音未落,电瓶包翻滚着就跌落下来。
我们大家都吓了一跳,赶忙伸手去接,没想到手上一空,居然被棕熊猫接到了爪子里,我们又惊又喜,赶紧让棕熊猫把电瓶包放下来,免得电瓶里面的硫酸溶液流出来。棕熊猫很听话,慢慢的把电瓶和大灯放到了岸边的石头上。
这一下力气用的有点猛了,我觉得一阵头晕眼花,立足不稳,赶紧蹲了下去,知道手臂上的毒性又发作了。瞥眼间看到飞爪上面的尼龙绳子上满是鲜血,就知道武书源的手掌估计也被绳子勒开花了。
静儿也跟着蹲了下来,关切地问道:“怎么样老花?”我难过的摆了摆手,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觉得胸口闷的厉害……正呼呼直喘粗气呢,上面的武书源终于支持不住,失手掉了下来。
棕熊猫照例把武书源接住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然后就都围住了我,七嘴八舌的问我怎么样。我微微摇了摇头,觉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老车失声说道:“这毒性怎么这样霸道?”那边剑天寒已经拔出伞兵刀来,在我那粗粗肿起来的左手臂上割了两刀,放出了一些黑血。
老车喃喃咒骂:“好好的地面,怎么一下子就坍塌成这样?”我吸了口气,说道:“估计那个地面是用巨石堆砌而成的拱形结构,咱们不下心弄开了一块石头,所以自然就全部坍塌下来了……”老车听了摇头叹息:“五千多年前的建筑手艺就这样高了?”
我蹲在地上两眼发花,勉强说道:“此地不宜久留……赶紧想办法出去……”静儿四处看了一眼,苦笑道:“这里是个大山洞群,似乎有很多岔路……咱们往哪边走啊?”
区翔就站了起来,说道:“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跟着风走了。”我们大家的身上都湿了,只有武书源的身上是干的,偏偏这小子还不抽烟。区翔就用伞兵刀将武书源的袖子割下来一块儿,用我的打火机点燃了,一指右边的洞口,说道:“看来就是这个洞口了,咱们抓紧时间……恩?什么东西?”顺手从胳膊上抓下来一只小虫子,骂道:“这么小也敢咬人?”就想捏死扔掉。
我看了心中一凛,隐约觉得自己的手臂上也是麻痒难当,低头一看,四五只不起眼的小虫子正咬的起劲儿呢。我吓了一跳,吃力地说道:“不好,这地方有很多草蜱子……别抓,用手拍,草蜱子怕震动。”偏偏我的左手臂麻木不堪,只能用是、右手臂去拍左手臂,总算把那几只草蜱子甩道了地上。
七个人赶紧手忙脚乱的拍打身上,将爬到我们身上的草蜱子都赶掉……棕熊猫没有那本事,区翔就从包裹里面取出来一小瓶杀虫剂,细细的给棕熊猫喷了一遍。至于傻叉子,所有虫子对它来说都等于是午餐,当然不会在乎了。
这个地方当然不能再待了,老车一声不响的就把我背了起来,七个人外加一只棕熊猫就开始匆忙的赶路。剑天寒走在老车身后,问道:“老花,草蜱子有什么可怕的?”
我叹了口气,说道:“草蜱子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小生物,在草原和荒漠地带常见的一种小虫子,寄生在牛、马、羊、骆驼、等牲畜身上,刺猬身上最多。说是寄生,其实是将半个身子都扎进动物的血肉中。一般要在动物身上吸血两三天,才把头拔出来。一只草蜱子一次可吸相当于自己体重六倍的血。三十只草蜱子能将一只野兔身上的血吸干。”剑天寒听的脸都绿了,愕然道:“这么可怕?”
我苦笑道:“还有更可怕的呢……发现被草蜱子咬的时候,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生拉硬拽。因为,它的整个头部都埋在人的皮肤里,就是把它拽出来,也只是把它的身子拽了出来,它的头部还在人的皮肤里。它就烂了,会感染人的皮肤。最好的办法就是点一支烟,用烟头烫它的屁股。它怕烫,就会钻出来了。或者用手拍打被这个虫子吸血的皮肤的附近的地方,这样,虫子受不了震动,也会钻出来。”
大家听了,都感到恶寒,一边赶路一边没忘记又在各自的身上拍打了一遍。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心想恐怕是从我左手臂上流出来来的血吸引了那些草蜱子。草蜱子的嗅觉非常敏捷,人往哪里一站,它闻到人身上的味道,就会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一个劲地向人的身边凑。本来,它的身体只有绿豆那么大,暗红色的。等它吸完血之后,身体就会膨胀五六倍。它的嘴就像锯子一样,把人的皮肤切开,整个脑袋伸进皮肤里吸血。吸一次,它就可以好几年不用再吸血了。
一口气走出去两个多小时,中间换了好几个人背我,大家都累的不行,就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回复了点体力。我们身上都没有带水,都有点口干舌燥,勉强忍耐着吃了一点儿巧克力……只不过我们身上带的巧克力也不是很多,而且还要照顾食量惊人的棕熊猫,所以每个人只是象征性是吃了一点而已。
结果坐了没多久,电瓶灯的灯光忽然暗了下去,看来电瓶里面的电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对黑暗的恐惧促使我们大家都惊的站了起来,赶紧收拾精神,继续赶路。这一次急行军又走了有一个多小时,眼前的山洞似乎无休无止,永远也没有尽头一样。再看我们的电瓶电灯,只能发出微弱的红光了,连五米远都照不到了。
又走了一会儿,前面出现了一处三叉路口,区翔又站住了。除了我们刚刚走来的这个路口之外,另外两条山洞曾一条直线,一边倾斜向上,另外一边的山洞却加大了倾斜的角度,直接往地心方向延伸了过去。这次他没有再割武书源的衣服,只是点着了我的打火机,就“咦?”了一声,说道:“不对劲儿啊,这个地方分明有人工修整的痕迹。”我从剑天寒的肩膀上探出头去,果然见到石壁边上被人用石块儿堆砌出来的石台。
武书源开心起来,挥手拍掉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爬到他手臂上的草蜱子,说道:“既然有人工痕迹,就说明这里不是死路。”区翔听了不以为然,问道:“那么你说这个打火机的火苗是怎么回事?它怎么会飘向通往地心的这条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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