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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月圆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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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死胖子说的对,老子弄不好真是诸葛亮转世,这“空城计”的翻版伎俩,被老花用的出神入化,林班尼他们果然躲在大飞机里面不敢出来,也不敢冒头,看来区翔的神乎其技枪法把他们吓得不轻啊。

    次潘族长看到区翔把枪收回来了,就愕然的打手势给我,问我打完了?我把手一摊,告诉他敌人没打完,不过子弹打完了。次潘族长恍然大悟,立刻就把自己手里的AK47举了起来,交给了区翔。我们大家正发愣呢,只见次潘族长又挥了挥手,七八个黑猩猩凑过来,奉上十几个装满子弹的子弹夹。

    AK47自动步枪非常有名,毫不夸张的说,这种类型的枪是全世界迄今为止生产的数量最多的一种全自动制式步枪,其广泛程度在轻武器历史上可能只有毛瑟步枪和柯尔特左轮手枪可以相比。AK-47约生产两亿支,共装备了五十三个国家的军队,有五个国家把它画到了军徽上,它的设计者卡拉什尼科夫因为АК系列步枪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使用被誉为“世界枪王”。即便是中国军界耳熟能详的五六式冲锋枪,也都是山寨AK47的设计理念。

    次潘族长能在我们弹尽援绝的情况下援助武器,实在让我非常感动……不过我可真没想到区翔那王八蛋居然摆出了一副不想要的模样,拉着一张苦瓜脸,看起来是正合计着怎么还给次潘族长呢。

    我愕然问道:“你要干什么?”区翔满头黑线,拿着AK47说道:“这个枪不行,没办法当狙击枪用,准头不好……”草!这小王八蛋,都这时候还挑三拣四的,我就怒道:“总比你光着两只爪子强吧?”区翔才不说话了,皱着眉头,从身上撕下来一条布,缠到枪管上,然后才把消音器装上了。

    我看的直邹眉头,这几年好日子一过,中国人吃苦耐劳的精神早丢的七七八八了,讲排场、好面子、摆架子……没一样实用的,心想再回到总部之后,必须提一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老传统了……转念一想,这么老大一个世界,就剩下这么点儿人了,那么多物资等着我们去浪费呢,很多东西不浪费也没用,类似于食品弹药之类的,都是有保质期的,一旦过了保质期,再使用可就有危险了。

    转念又一想,也难怪区翔不满意,AK47自动步枪虽然是一杆好枪,结构简单,结实耐用,据说在当年第一杆AK47试射的时候,一口气打了一万五千发子弹,枪管子都打红了,照样能继续使用。这样的性能让所有的主考官都目瞪口呆,当即决定苏联红军配备这种枪支了。

    可是AK47说起来更适用于大规模的配发部队,或者是散兵游勇,实际上AK枪族成为许多反美武装与地方反政府武装的“制式”装备。可是这种枪支在各种单项性能上并不突出,射击精度尤其差劲儿,并不适合区翔这样的狙击手使用。

    正胡思乱想呢,大飞机那边“突突突突”的就响起来了重机枪的声音,密集的子弹噼噼啪啪的就向我们这边扫射过来,我赶忙招呼次潘族人隐蔽起来。哪知道大家刚刚藏好了,“呼”的一下,又射过来一枚火箭弹,还好对方也是乱打,没得准头,瞎猫碰死耗子的事情上帝也不会帮他们,因此我们这边暂时还没有伤亡。

    区翔回过头来对我说道:“老花,这是火力掩护,那帮家伙还是想逃走。你们在这里守着,我过去看看……”我吓了一跳,一把拉住他,说道:“太危险了……”没想到这孩子一听还生气了,回了我一句:“我又不傻。”说着,趴在地上,一路匍匐前进,向旁边爬走了。

    我真想把他抓回来,不过一想也算了,如果他说的对,那么很快林班尼他们就要突围了,要是不及时阻止的话,王勇他们就危险了。

    不一会儿,就又看到大飞机上开始有人往下跳了。只可惜一跳之后,就倒地不起了,看来又是遭了区翔的毒手。连续挂掉了七八个人之后,也没人开始往外跳了,更多的人架起重机枪向四周扫射,从那乱七八糟的射击方位来看,区翔暂时还没有暴露自己的目标。

    前前后后区翔已经干掉了一半敌人,五六十人命丧在他的枪口之下。作为一名特种兵,区翔现在的表现已经可以得到一百二十分了,可是这样下去终究不是了局啊,他还要再打死五六十个人,才可以终止战斗,可是他只要挨一发子弹,我们这边就全完蛋了。

    没别的办法了,只好继续给孙宏旭他们打电话,曹谊静和卢虎都是百步穿杨的高手,只要他们两个赶回来了,我们这边基本上就是胜券在握了。还好,孙宏旭在对讲机里面说道:“坚持住老花,十分钟之内我们就可以赶回来。”

    我看了看天色,估计再有半个多小时,太阳就要沉下去了。他奶奶的,幸好这里是野外,几乎看不到什么人类粽子,不然我们就跟加的如丧考妣了。大飞机那边的枪声也停止了,不过林班尼他们依然没敢再逃跑,看来他们也知道这样浪费子弹没有用,正想办法对付区翔呢。

    又等了不到十分钟,大卡车终于开了过来,孙宏旭他们跳下车子,来到我身边,问道:“现在情况怎么样?”我回头一看,曹谊静、卢虎、马丁·布鲁赫、武书源几个人都在,萨尔嚼着口香糖凑过来:“老花,真没想到咱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我哼了一声,心想我怎么会认识这个只会添乱的家伙呢?

    我还没说什么呢,大卡车的后车厢一开,一个庞然大物跳了下来,冷不丁的吓了我一大跳,我靠,居然是一只猩猩……准确的说是一只大猩猩。我目瞪口呆:“老孙……这个家伙是谁?”大猩猩是猩猩族群之中单独的一种,一般来说分山地大猩猩和草原大猩猩两种。大猩猩也很聪明,不过较黑猩猩稍差一点,当然了,那一点儿细微的差别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大猩猩不像黑猩猩一样具有掠夺性,大猩猩的外表看起来虽然强悍凶猛,可实际上大猩猩的兴趣非常随和,有文献记载到现在,没有一起大猩猩主动攻击人或者其他动物的情况。大猩猩是素食者,性情和大熊猫差不多,一天到晚除了吃东西就是睡觉,再不就是在山林之中溜达,小日子过的悠闲的很。它们那强悍的外表和恐怖的反击能力,即使狮子见了,也只有掉头走开的份儿。

    我面前站着的这只大猩猩,少说也有两米二,这身高怎么看都不比姚明矮,最关键的是它可比奥尼尔壮多了,估计体重得接近六百斤,整个一个活生生的金刚啊。虽然比起棕熊猫来,还是小了很多,可是不管怎么说,也足够让我们仰视的了。

    孙宏旭就给我介绍:“这只大猩猩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只帮我们解救萨尔的大猩猩了,他很友善的……好像也很聪明,”回头看了一眼附近的次潘族人:“我觉得起码不比这些次潘族人笨。”

    那只大猩猩非常客气,伸出蒲扇般的大手要跟我握手……我看了直胆寒,我能很快的接受次潘族人,大抵是因为次潘族人比较弱势,最高一米七的身高,看起来也不咋眼啊,可是面前这个大猩猩的块头儿也太大了,如果按照孙宏旭的意思,也把他当智慧人看的话,我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剑天寒着急解救王勇,马上拉着卢虎和曹谊静向这大飞机的方向掩杀过去了,留下我们几个继续搞种族外交。

    大猩猩倒一点儿也不介意我的错愕,拉着我的手摇了几下,然后就张开大嘴嘿嘿的笑了起来,笑的我全身鸡皮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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