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哪儿?”陈明问。
“我要去完成任务了。”他说。
“这么快的吗?你不是昨天干做完一单,不休息一下吗?”
“如果我休息了,那么就会有很多人休息不好。”他说,“所以我必须先把事情做完。”
“我还想跟你切磋一下拳脚呢!”小陈明笑着说。
“你现在已经比我厉害了。”他说。
“哪有!我的拳脚还不如你。我几次都跟乌尔大叔说让你跟我陪练,结果乌尔大叔总是骂我!”
他笑了笑:“乌尔是综合格斗大师,你跟他学的才正宗。”
“但是我敢说他拳脚不如你。不如你出发之前跟我切磋一下吧,就当做热身了。”
他还是笑了笑:“下次吧。”
然后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白起知道什么,但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告诉陈明,就算陈明天天喊着闹着要找到他。
二十岁那年,陈明偶然在报纸上看到,在南非某地的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男尸的衣服陈明很熟悉,很熟悉。直到陈明把报纸摆到白起的面前,白起这才开口说出他是为了复仇,为了心中的正义只身闯那栋大厦了。
结果怎么样?结果,那个富翁现在还活着。
北树大桥,曾经还是一座非常有名的跨越落雁大江的横江大桥,不过自从魔都南边逐渐开发之后,所有的商业和企业也由北向南迁移,于是这座大桥就吃了坐落在北方的亏。
不到几年的时间,这座大桥就成了野生动物和茂密森林的乐园。
曾经有一段时间,它还能成为魔都市有名的自然和人文交汇的景观区,但是很快就由于一件骇人听闻的抛尸案,恶名疯传,周遭的居民本来就要面临着周围店家越来越少的压力,这下好了,他们纷纷搬了出去。于是这座大桥连同附近的小区,成了死城。
北树区的居民少了,就好像连太阳也不愿意照到这边来。所以这里也就成了黑夜的天堂。
很多流浪汉,和当地的混混便逐渐占领了这里。
不过他们白天是不出来的,所以在白天也是看不到人影的。但是一到了太阳下山,就像是这群人的闹钟一样,他们纷纷睁开眼睛,开始向魔都的南区出发,等到半夜,他们又会带着自己的战利品回来。所以在晚上六点以及十一点左右,大桥异常的热闹。
而这个时间段之外,也有不是混混和流浪汉的在大桥底下逗留,谈一下见不得光的生意的。别看魔都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只要有光的地方,那就一定有阴暗。
凌晨时分前一个小时,魔都医院那批混混就已经到了北树大桥底下。
小个子站在中间,旁边的人可不只是陈明在医院看到的四五个,而是二十多个。
“你们仨藏在桶子那边,你们四个藏在桥柱子后面,再派五个分别埋伏在几个出口,还有你,去大桥那头蹲着,如果看见警车立即通知我。剩下的,就跟着我。”
其中一个问:“咱们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居然要这么多的兄弟。”
小个子说:“那家伙听说很厉害,大块头都打不过他,他肯定又两把刷子。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
又一个问:“那家伙,那不就是一个人吗?既然是一个人的话,何必惊动这么多的弟兄呢?咱们三就能治了他。”
小个子说:“保险起见。”
“你总是这样,一点小事也要保险成这样。”
“完全不用这么大动干戈的,就我一个人手里的家伙什就能送他上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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