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晚上你打算去哪里调查?”
“这还得看那帮记者去哪儿,——他们去哪我就去哪。”
陈明选了自己一件比较宽大的衣服递给了容芳。待会儿容芳就要穿上陈明的衣服,在窗台前吸引对面的小区望远镜的注意。
那个望远镜以为自己藏的够远就不会让人发现,可是年龄不大,经验老道的陈明却一眼就注意到了对面小区微小的光点。陈明指给容芳看的时候,容芳还以为只是普通的玻璃反射而已,结果陈明说那是一双偷窥他们的眼睛。
那些家伙这阵仗是真的大,就像打仗一样,都这样严密监控起了陈明一举一动。
说实话,陈明这待遇在南非也不常有,因为躲在阴影处的他,怎么可能会被那么多双眼睛看到、不过现在的陈明可不只是杀手一种身份了,他既然是林佳的丈夫,林氏集团的女婿,就注定他要从杀手专职到了战士。
正面硬钢就完事儿了。
所以陈明决定今晚去记者的贼窝走一趟,他得弄清楚今天这突如其来的各种阵仗到底是在图什么?他可不相信他们派一堆记者只是为了搞臭他而已。毕竟前面也说了,他已经有了林氏企业的标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任何一个商业人都明白。
容芳从卫生间换好衣服出来,陈明的这身衣服刚好合适她的身材,可以看得出她真得是实胖。不过胖归胖,总体来说还是很漂亮的。
“我这不会被发现吧?”
容芳其实想说自己胸前隆起的一块,不过这玩意儿说不出口。
“这是晚上,他们就算眼睛再厉害,也很难看清楚脸的。”
显然陈明的焦点和容芳要说的不在一块。不然容芳想的出办法:那一件毯子当风衣,几乎就看不出来。
陈明一路是走楼梯向下的,他猜到那些记者肯定会蹲电梯,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居然会有这么记者来“采访”陈明。在陈明从楼梯口转出去,路过长廊的时候,他默数了一下,里面大概将近十一个左右。
外面就不用数了,凡是车子里面还有些光亮着的,那就是记者。当然还有些记者直接坐在路摊边上吃起了夜宵。而这些是陈明有机会接触到的。
陈明走到他们在的小摊,故意点了很多自己都吃不完的各种烤串,然后跟坐在旁边小圆桌旁的三个记者说:
“小哥儿,拼个桌,这儿没地方坐了。”
他们没什么意见,很快陈明就抽了一个小马凳坐在了那几个记者旁边。
其中一个记者有点大小眼,大概是长期用一个眼睛盯着摄像机影响的吧;另一个短发,稍微有些秃顶;还有一位是一个小年轻,他的口音不像其他两位普通话纯正,他的倒是夹杂着南方的口音。
“咱们要不搞点啤酒来喝?”大小眼说。
“这串儿都吃的差不多了,喝干啤酒?那不够劲!”短发说。
“那你想怎么着?再点一些?”大小眼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天天扛着机器我也累,多休息一会儿是一会儿。”
小年轻踊跃举手:“要不我去买几瓶啤酒?”
短发说:“这串儿吃的也不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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