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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三章 顽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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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吕皱眉说道:“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他,一天审不出来,我就审两天,总有一天会把他审出来。”

    可是事与愿违,这个余道玖是个顽固分子,他只是承认自己被骗嫖娼,概不承认抢劫强奸。

    就这样审了一周,并没有多大的突破。一个证据确凿的案子,却因为疑犯打死不承认而僵在这里。

    当然,还有其他的突破口,那就是抓住余道玖的同伙。可是他的这些同伙在犯罪现场没有留下过多的证据,一时半会儿是很难找到这些人的。

    在余道玖被拘留的第八天,余道玖的亲戚给他送来了一些干净的衣物,不过余道玖在拿到这些衣物后,将其中一件运动外套还给了这名亲戚。

    我对这个举动产生了怀疑,于是在这名亲戚走出刑侦队的时候,赶上他说道:“余道玖为什么将这件衣服还给你了?”

    亲戚说道:“他说这衣服是别人,让我还回去。”

    我说道:“是谁的?”

    亲戚说:“是一个外号叫狗子的人,是余道玖的一个朋友。”

    我点了点头说道:“能不能把这衣服给我看看。”

    亲戚将衣服交给了我。

    我仔细的查看了这件衣服,我以为口袋或者夹层里会发现一些纸条之类的东西,可是并没有。难道是我多虑了,余道玖只是将衣服还回去而已?

    不过我这个人对犯罪分子的每一个举动和行为都是持有怀疑态度的。这个余道玖身陷囹圄,还想着把衣服还给自己的朋友,难道只是一种简单的有借有还的态度?据我了解,这个余道玖就是个泼皮无赖,他能有这样的觉悟?

    我再次检查了这运动外套,发现外套上的拉链坏了。而且从坏了的缺口上看,是被人强行拽下来的。

    没有拉链。谐音就是‘没有拉连’,没有拉扯牵连的意思。他这是在向同伙通风报信,我虽然被抓了,但是没有招供,没有把你们拉扯牵连进来。

    这个狡猾的狐狸,想以这种方式和同伙串供吗?不过这家伙聪明反被聪明误,只要找到这件衣服的去向,那就定能抓住余道玖的同伙了。

    于是我带着老吕,老吕带着几名刑警,跟着这名亲戚,找到了那个外号叫‘狗子’的人。

    狗子在看到警察的一瞬间,当场就瘫软在地,嘴里喃喃说道:“都是余道玖指使安排的,都是他,一切都是他。”

    警察将狗子带回了警局。这身材矮小,外号狗子的男人名叫苟晓江,万州区龙宝镇人,今年25岁,未婚。

    警方提取了苟晓江的DNA,经过鉴定比对,这苟晓江也是抢劫强奸案的作案人之一。

    而且苟晓江对他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苟晓江交代,他和余道玖、刘在峰、张添军四人都是社会上的朋友。有一次余道玖、苟晓江和张添军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名走夜路的女子,于是对其实施了*,并且抢了她的包。

    第二天三人酒醒后,都很害怕,害怕警察会来抓他们。可是过了几天,一点动静也没有。

    于是余道玖认为,现在这些女人被强奸后,害怕自己的名节受损,所以不敢报警。因为三人都是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所以余道玖就想出了一个生财之道,而且还能玩弄女人的办法。就是专门抢走夜路的女人,并对其实施*。

    为了方便作案,拥有偷车技术的张添军偷了一辆面包车,并且联系了急需用钱的刘在峰,四人联手作案。

    前前后后,他们一共作案七起,不过警方接到报警的只有三起,而且前面两起均是在案发后十来天后,经过亲戚的劝说前来报案的。由于报案时间与案发时间相隔较长,很难在被害者身上提取相关的DNA证据。只有最后一起案件,受害者是自己及时报案的,因此让警方掌握了作案者的DNA证据。

    当然,苟晓江还交代了最重要的一件事。那就是刘在峰的死,刘在峰在干了最后一起案件后,决定离开这个犯罪团伙。但是心狠手辣的余道玖害怕刘在峰泄漏他们的犯罪事实,所以伙同其余二人,用手机充电器的电线困住刘在峰的脖子上将其制伏。余道玖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死了刘在峰,最后将其掩埋在向家的一处山坳里。

    余道玖在面对苟晓江的供述后,百口难辩,只得伏法。之后,警方很快就抓获了他们的同伙,张添军。系列抢劫强奸案就此告破,而且刘在峰被害案也真相大白。

    我之后对余道玖进行了研究。发现这个人从小就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中,初中就辍学,一直混迹在社会上。他的人生道路上,劣迹斑斑,最终,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或许,他就是一个天生的罪犯,迟早有一天会危害社会;或许,就是他那不完整的家庭,让他成为了一个走向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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