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如果他真的如传说中那么具有传奇性,如果他真的如大家坚信的那么神通广大,那么帮助她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京城应该不是件难事吧?
问题是,这样一个冷漠无情的男人,这个被她恶意攻击,刻意抹黑的男人,这个对她不屑一顾,毫无好感的男人,凭什么要帮她?
谁知道,他突然对她说那样的话,不是在捉弄她?
给你一个希望,再轻松地毁灭,然后喝着最美最香的葡萄酒,欣赏看着你的愤怒,你的绝望……这种恶劣的男人,小说里还少吗?
想到那张淡漠而冷酷却又美得不似真人的脸,想到他微微弯起,牵出嘲讽的微笑的漂亮的唇角,纪小蛮一阵心虚,忍不住打退堂鼓。
她真是疯了,居然想找这个人帮忙!
纪小蛮摸摸脖子,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走到一半,眼前忽地闪过那对可爱漂亮的鹦鹉。
不对啊,这么贵重的鹦鹉,他说送就送了,毫无理由,连眉毛都不皱一下。她原本以为,他只是拿她开心,过个几天就会收回去。
因为听清风说,这对鹦鹉他养了很久,真的很宝贝。
她虽然没养过鹦鹉,却养过一只猫。
中学毕业的时候,她在菜市场捡到一只猫,一时心软就抱了回来,一养养了三年,直到高三那年,爸妈说会影响她的学习,才强制性地把猫送人了,害她哭了好久。遗憾的是,即便送走了猫,她还是没能考上爸妈心里最希望她考上的名牌大学,却进了她一直想要进的艺术师专。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可只要回想当初和猫咪分别的瞬间,心里还是一把把地揪疼,眼睛酸酸的想哭呢。
所以,会养宠物的男人,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是吧?
他都把他最心爱的鹦鹉送给她了,那么,她如果把鹦鹉还回去,换成求他帮她逃出京城,应该也会答应的,哦?
其实刚拐过弯谢怀恩就看到了坠儿,虽然对这个时间她为什么还没回家,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有些好奇,但他向来是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所以也就当做没有看到,自动忽略,直接回了客栈。
按照惯例点了四个精致的小菜,几碟卤味和花生,要了一壶酒,坐在二楼临窗他专属的位置上享用他的晚餐。
他靠着椅背,一边喝酒,一边吃着下酒菜,心里盘算着应该怎样取回坠儿身上的那枚朱雀令。
首先,他必需选一个很适当的时机,然后当然要找一个很漂亮的借口,不能引起她的怀疑,最好是不动声色,让她主动把朱雀令交给他。
要不然,还用上次的办法:偷?
想了想,他摇头否决。
他是未来的影帝,行事得光明磊落,虽说做大事不拘小节,不过欺侮女人可不是他的性格。所以,还是得换别的方法。
嗯,还真的有点难——听说那玩意是她一出生就戴着的,除非洗澡,从来不离身的。
不过,如果不难这事也就用不到他亲自出马了,对吧?
这事不急,他有的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