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翁秋水,大家都在猜测,眼前的这两个男人跟翁秋水是什么关系。
“去我的房间。”这种听起来语带双关的话会让人联想到很多东西,当然,暧昧的比较多。
秦朗的嘴脸勾起来一个标志性的孤独,那一抹笑容足可以让所有的花痴半天说不出话来。
有人已经认出来秦朗,尖叫,秦朗回来了。
一句话把整个场子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秦朗的身上。
曾经在一夜之间荡平东海市所有势力的秦朗是一个何等英雄传奇的人物,让那些个在底层苦苦打拼挣扎向上爬的人看到了一点微薄的希望,有人甚至说:“最穷莫过要饭,不死终会出头。”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丹丹靠着运气好就能够得到的。
秦朗在背后付出过多少努力,没有人看见。
他上学的时候,晚上从来就没有凌晨三点钟睡的时候。
因为他知道,读书的机会来的不容易。上学的机会是母亲用她自己的身体换来的,他要是不出息不单单是对不起自己,更加的对不起母亲。
上大学的时候,他是计算机专业顶级学霸,同时进修了市场营销,政治经济学。
那时候,除了给那个黑心肝的老头王明义干活,秦朗几乎整天的时间都泡在图书馆,教室里面。
他知道,他学的东西是用别人喝茶聊天的时间换回来的。
后来跟着那个老头学功夫,他也是这样,一个姿势千百遍的练习,重复,四年的时间,他没日没夜的学,为的就是有一天不在让人看不起,不让人再说他是乡巴佬。低人一等的农民。
付出了,也收到了汇报,但是,很多东西不是他想象的那样,世事无常,秦朗经历过这些事情之后终于明白了。
他如今看着眼前这些个有钱虚度光阴的二三线纨绔子弟羡慕的目光以后,深深地感慨。
他想告诉这些人,不要羡慕别人,因为站在高处的人背后不是沧桑就是肮脏。
秦朗王者回归,这些人都知道,今天看见秦朗这样王者风范的男人有几个还会坐在原地冷静的沉默呢。
秦朗从口袋里拿出来已经有些皱皱巴巴的烟盒,挨个给人发烟,微微弯曲着后背,笑容真诚。
黄满银跟在身后,寸步不离,变戏法一样从身上拿出来一盒接一盒的精品黄鹤楼。
翁秋水看着,对旁边的雪狼喃喃道:“这就是秦朗,千面鬼王,梁宇这两个人愿意为他送命的人。”
雪狼没有说话,异常的冷静,看着秦朗和黄满银两个人走进了包房。
碧荷港湾,已经是快散场的时候,可是外面突然涌进来好多人,让原本昏昏欲睡的夜场一下子又变得热闹了起来。
翁秋水的房间在最顶楼,是一个一百二十平房不到的房间。
秦朗和黄满银进去以后,就闻到了一种香味,说不清楚,有淡淡的甜味,掺杂着茉莉花的香味。
一张茶几上当着翁秋水曾经看过的书,是一本金刚经。
一切皆是幻像,可是所有人都在苦苦的追寻。这是翁秋水在旁边写下来的一句话。
秦朗看着心疼,用手在上面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然后坐在了一边。
“那个人叫了无痕,是张翰墨的一个保镖,伸手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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