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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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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政低头便对上了兔子那红红的眼睛,让他想到赵雁委屈的时候双眼朦胧的样子。伸手抚摸着兔子毛发,看着它将眼睛闭上。这样的反应,让他下意识的想到了‘物似主人’四个字。这兔子的主人在他认知中自然不会是他。

    向花丛中看了一眼,嬴政抱着兔子的往回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他们刚刚没有想到那些书,不过哪怕他们刚刚想到了,在书与那只鹰之间,赵雁估计也会选择将那只鹰带走。

    他向着两人经常呆的射箭场地走去,坐在往常他习惯的位置。随手拿起一本木简编制成的书籍,他像往常一样看了下去。看了没多大会儿,他便下意识的抬头看向赵雁练箭的位置。显然,那里不会有任何人。

    嬴政微微皱了皱眉,他将视线放在那棵被木箭扎的全是痕迹的树皮上看了一会儿,这才再次将视线放在书籍上。之后他还是会回头,只是在抬头之后他就会很快反应过来,继续看自己手下的书籍,看起来似乎对他没有太大的影响。

    到了午膳的时间,他就把早上包在油纸之中的烤肉拿出来填饱肚子,又给那只兔子拔了几根草放在它面前,这才继续看书。

    嬴政从书籍的重量上就察觉到了这些书要比往日多上一些,真正看起来便知道多上很多。他看完所有木简制作成的书籍,比往常至少多用了一个时辰。如果有半个时辰是因为他心不在焉,那另外半个时辰便真的是因为书籍多上很多。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站起身来,收拾好书籍,向着河边跑去。

    在遇到赵雁之前,他一直都是早晨锻炼身体,晌午之后就会一直待在家里。认识赵雁,他几乎整天整天的都呆在这边。哪怕知道了赵雁每两日才能出门一次,他也担忧赵雁其他时间出来,来这里找他。在家里他也总是一个人,与在河边没什么区别。

    等他跑完步之后,天色已经很晚了。将兔子放在那一堆书上,然后将书连同兔子一起抱起来。他暂时将这些书放在家里,两天之后如果赵雁没有带着书过来,他就多往那个家里跑一趟。如果赵雁依旧带了书,那就让她下次不要再带着书过来。

    这些书在赵雁眼里算不得珍贵,只要是富贵人家,哪怕是不喜文墨,也总是买许多书籍放在书房中装点门面。她或许不曾在意,但是如果因为这些书丢失,让赵雁遭到家人的指责,就更让他愧疚。

    嬴政回到他与母亲居住的那个院落,房门果然如往常一样紧闭。他也已经习惯了母亲赵姬这样的行为,在刚刚来到这里的那几日,她还有几分小心翼翼。确定了赵王的士兵没有追过来,母亲赵姬便不怎么的呆在家里,不知道去哪里玩乐。

    母亲只有在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回来,为他准备一些简单的膳食。她回来的时候面上都带着笑意,有时候还会沾染几分酒气。最近,她似乎知道了他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连三餐的时间也经常不在。回来的时间更是越来越晚,太阳落山的时候都没有回来,也不是第一次。

    嬴政对她已经没有了多少期待,直接走到自己房间。拿起他往日的旧衣物扑在床的一角,将那只受伤的兔子放在上面。看着兔子依旧安安稳稳地呆在那里,他也躺到床·榻上。

    第二天,嬴政一大早的就起来,带着兔子去打完猎,解决了早餐。他从箭筒之中拿出那被他卷好放在里面的绢布,既然有没有看完的书籍,他自然想着尽快看完。

    那些绢布之间似乎还有排列,有时候第一张绢布的内容与第二张是连接起来的。绢布上能够承载的内容的确比木简要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正常。

    不过用绢布写字作画,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消耗的起。所以,这样的方式并不普及。最普及的东西还是木简,哪怕在木简上写字耗费的气力比较多一些,相对来说却比较廉价。

    嬴政认真的看着绢布之中的内容,不知不觉他便看到了最后一页,在看到那最后一行文字的时候。他的唇·瓣微微抿起,眼眸之中也有几分慌乱。

    他想到昨日赵雁走之前刻意和他道了别,当时他便觉得有些反常。只是随后因为赵雁让他记得想着她,那娇俏的声音让他没有想太多。现在想想,是因为她要离开,甚至不知道要走多长时间,所以才这般郑重的道别么?

    他心下有几分懊悔,若是昨日·他便发现了不对……哪怕昨日·他就发现了不对,又能做什么?他不可能随着赵雁一起离开,赵雁的家人也不可能让她因为他留下来。

    两人这样分开以后,会不会就是永别?嬴政这才发现他对她其实并没有多么熟悉。只知道她叫‘雁儿’,知道她居住在花丛那边的别院中,甚至连她的姓氏都不知晓。

    牙齿下意识的用力,将的唇·瓣咬出了血迹。血腥的味道在他口中蔓延,嬴政伸手将绢布收起。他一低头便对上了兔子那一双红色的眼眸,伸手小心翼翼的碰触了兔子的耳朵。

    他似乎有几分明白了雁儿交换礼物的含义。或许,雁儿并不喜欢那只鹰的模样,她喜欢的只是他亲手打下来的猎物。在他眼里,这只兔子与她有几分相似。或许在她眼中,他也肖似那只雄鹰。

    嬴政能隐约感受到赵雁对他的那份不舍,心下终于冷静了下来。抿起的唇·瓣展开,那上面还残留着几滴鲜红的血液,从他的唇·瓣上流了下来。

    他的眼眸之中,似乎也随着他的动作敛去了几分柔情,多了几分坚毅。他抱着那只兔子走到第一次碰到赵雁的位置,向上看了一眼,能够依稀看到那别院的影子。他会记得他这几次的无能为力,若是再见,他定然不会再如同现在这般弱小。

    ……

    “雁儿,不是告诉过你今天要回宫?怎么一大早就跑的没有影子?!”高氏看到赵雁她的眉头微微一皱。见赵雁此时衣衫不整的样子,还有手中抱着的那只受伤的雄鹰,她就更加不悦。

    她一直是将赵雁向着知书达理的方向培养,至于那所谓的骑射、武艺,在她看来都是男子才会做的事情。哪怕赵雁要养个宠物,也应该是兔子、小猫之类的。而不是这只一看就觉得丑陋的鹰。

    “母亲,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大家都忙着收拾东西,我留下也帮不上什么忙。看到这只鹰,我便在外面耽搁了一会儿。”赵雁低头,她表现出一副极为乖巧的样子。

    碧春知道王女并不是随便出去走走,这些天王女每隔两日都出去,可一直是她在身后跟着。今天恰好是隔了两日,王女她一如往常一样抱着书出门。她虽然看到了,却装作忙碌没有看到。

    王女很少有非常坚持的事情,这每隔两天就出门一趟的习惯却十分坚持。哪怕她开口阻拦也不会有什么用处,如果知道她阻拦王女却没有拦住,夫人惩罚她的可能反倒是更大。

    “快将这东西放下,碧春你去给雁儿再梳洗一下,我们也好尽快启程。”高氏摆了摆手,因为这只鹰寻罂便晚回来那么长时间,这个原因并不能让高氏满意。

    “母亲,我要养着它!”寻罂紧了紧自己抱着鹰的手,并没有放下。

    高氏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看向赵雁的视线都带上了两分不耐。“不行,如果你要养宠物,我让奴才们给你准备一只小白兔。”

    “我要养它。”寻罂依旧十分坚持。别说换个物种,哪怕是换只鹰都不行。

    “好,你想养着就养着。先把它交给奴才,你先去梳洗一下。”高氏摆了摆手,用眼神示意了一下·身边的奴才。那奴才连忙向前走了一步,准备接过寻罂怀中抱着的那只鹰。

    我带着它去洗漱,它会很乖的。”寻罂避开了奴才,抱着鹰向自己房间的方向走。

    高氏伸手将自己手边的杯子甩了出去,她这两日心情本就不悦,结果连往日十分听话的女儿都会顶撞她,这让她怎么不怒。

    高氏自从进宫以来一直很受赵王的喜欢,赵王甚至为了讨她欢心,在这里买了一间别院,而且还直接交给高家的人打理。

    这个地方就是高氏自己的别院,她想要做什么,任何人都不会知道。每年她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这都成了高氏的习惯。

    赵王对这个习惯也颇为纵容,她喜欢这别院,就是喜欢他送的东西。赵王虽然有时候觉得几日不见美人有些遗憾,不过高氏每次回到王宫的时候,都会对他更加热情,让他颇为享受。

    这王宫之中除了高氏也还有别的美人儿,虽然没有高氏那般得他喜爱,却也各有千秋。用来打发高氏不在的这段时间,绝对是绰绰有余了。

    这次高氏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住进了别院之中,如同往常一样与她的那位青梅竹马相处的愉快。她甚至有几分乐不思蜀的感觉,王宫与赵王更是被她抛在了脑后。

    想到昨日从皇宫之中传来的消息,她的眉头便皱的死紧。赵王往常都是等她主动回去,这次却是直接下了圣旨让她回宫。

    哪怕赵王再怎么宠爱她,高氏也没有那个胆子敢违背皇命。只能依依不舍的和爱人告别,准备回王宫。

    寻罂将鹰放在自己床的一脚,她则是跟着碧春走到屏风后,在碧春的服侍下沐浴。“碧春,母亲今天的心情不好。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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