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就在潘爱谢意乱情迷之时,欧洛翊一把将她推开。唇角还挂着一丝她的血,在他英挺的面容上,更加的性感。
“真没想到都这样了,你还能如此的迎合我呢!”拿出帕子一边擦拭着嘴角的血迹,他的薄唇里慢悠悠的突出这么恶毒的话语。
是了,这个年代还有用手帕的男人,而欧洛翊就是其中之一。
纵使是这样无情的话,可潘爱谢依旧觉得他现在的动作太过性感。
“最后警告你,留下随你,不要再去招惹兔兔,不然我绝对不会放过你。”沾染了血迹的白手帕被他无情的随手扔在床上,就像是对待她一样的无情。然后就是头也没回的离开。
她都不知道,他这一次回到她房间到底是算什么?是要看自己的狼狈吗?
捡起那一块被他丢弃的手帕,紧紧的攥在手中。
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已经不知道了,只知道是握着那一块手帕,上面还残留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还有他的温度。
在阳光的照射下,刚睁开的眼又阖了起来,还不适应这么刺眼的阳光。明明记得昨天晚上窗帘是拉着的,是谁将窗帘打开的?一股疑问浮上了心头。微闭了一会儿,等到能够适应是,慢慢的张开眼。入目的是一个男人英挺魁梧的背影。
“咳咳……”那个背影不是很熟悉,潘爱谢故意出声,让他知道自己醒了过来,她不习惯询问,等着男人的自我介绍。
男人转过身来,很高,应该和欧洛翊差不多的高度。五官很出色,虽是单眼皮可是大而有神,没有阴柔,尤其是那一双剑眉,透着股成熟男人的稳练在里面。
“醒了,我是司徒衡,爸爸叫我过来照顾你的。”男人看到潘爱谢直直的盯着他看,也没有一丝的尴尬,好像这已经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
不过想想也是,像他这样外表出众,气场强大的男人,到那肯定都是被人膜拜的焦点。
“爸爸?”潘爱谢有些疑惑了,听妈妈说,司叔叔应该是没有孩子的呀。
“我是养子。”男人解释了她的疑问,说出自己是养子的时候,没有一点的介意,倒是一派的坦然。
“嗯!那个,其实我不用人照顾的。”潘爱谢似乎不太会跟陌生人打交道,没有遇见欧洛翊的十六年,她一直都生活在爹地妈咪的羽翼之下,见到的都是从小就认识的熟人。
遇到欧洛翊的四年来,几乎所有的事都是他在帮她料理,好像除了欧洛翊,她没有任何几乎认识其他的陌生人。
所以现在的她在陌生人面前都有些不会交际了,好想生命中少了欧洛翊,她什么事都做不了了。
“把这些粥喝了,我还要去公司。”男人根本就没有理会潘爱谢的话,拿过保温瓶在碗里倒上一碗粥,端到潘爱谢的跟前,帮她把病床上的小桌子支起,就坐在了一旁。
手中还拿着一份经济报仔细研读,仿佛他的工作就是这些,而且看他这架势,就像是潘爱谢不喝完碗里面的粥,他就不会离开一样。
潘爱谢注意到他一直在看手上腕表的动作,猜想他应该也是在赶时间吧。既然是司叔叔叫他来的,她也不好意思耽误了人家,即使一点胃口都没有,也是硬撑着自己将满满一碗白粥喝光了。
喝完扭头看坐在一旁的司徒衡,还在认真的看着报纸。那样的动作简直跟欧洛翊一摸一样。是不是所有有事业的男人都有看报纸的习惯?透过司徒衡,潘爱谢又开始想念起欧洛翊来。
“吃完了?”司徒衡其实早就知道她吃完了,他一直都没有在看报纸,而是在观察着病床上的这个女人。
昨天很晚了义父回来说要他去照顾一个女人,他一听就断然拒绝,他是跨国大公司的总裁诶,照顾女人这种事叫他去做,是不是太搞笑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