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如其名,就是让毒虫啃噬你的骨头。我只需用刀在你的脚趾尖戳个小孔,放一种极小的毒虫进去。这种毒虫雌雄同体,十分善于繁衍,每一只一日约莫能产二三十个卵,一日化虫,再一日后又可繁衍。
它们口味刁钻,只吃人的骨头,血肉一口不动。从你的脚趾头开始,一口一口自下而上啃起,它吐出粘液有极好的麻痹作用,对你来说,只痒不痛,你可以慢慢的欣赏自己的骨头一点一点被噬空,身体慢慢变成一包血肉,从毒虫入体算起,唔,你最少还能活半年时间。
那种感觉,啧啧。”
看他鬓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我趁热打铁,开门问小二要了一只生鸽爪,关上门,在鸽爪上扎满针眼,在每个针眼都洒上噬骨。
一切就绪,我悠闲的在地上打坐疗伤。
半个时辰后,感觉腿上尖锐的伤缓和了许多。我纾了口气,自由吐纳,缓缓睁眼。
盘中的塌软的鸽爪泡在血水里,只剩薄薄的一层外皮。
我将瓷盘端到衾被中瑟瑟发抖的刺客面前,撑开他紧闭的双眼,玩味的看着那张冷汗岑岑的脸,由黑转白由白变得青蓝,欣赏着他眼中的恐惧。
轻笑道:“你莫小看,这血肉也是有用,我养了一些只吃活人血肉的尸蹩,去了骨的新鲜血肉,它们一定十分享受。你可想欣赏一二?”
刺客拼命摇头。
“哦,差点忘了告诉你,这种毒虫一旦进入身体,吃饱了骨头,针尖大的卵便会随骨髓和血液流遍各处,不留一丝后悔的机会。”我说得眉飞色舞,那张鲜艳的脸却因恐惧而变得狰狞。
我抚摸着他脸上的剑痕,幽幽道:“我耐心和时间有限,只能给半个时辰让你考虑。”
善解人意的给他掖好衾被,一面在心里从十开始倒着默数,一面往外走去。
数到三时,刺客忽道:“等等!”
我停住脚步,没有回头。
“若是我如实招供,你是要给我个痛快还是放了我?”
我回眸一笑。“你若想死,我给你个痛快,你若想活,我便放了你。若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消息,我高兴了,还可以考虑给你易容换脸,让你重新做人。”
他问我的时候,我便十分确定,他其实更想活着。没有哪个想死的人对是死是活这个问题产生兴趣。我真将他放了,他的主子对待叛徒的手段,一定也是生不如死。
他唯一的活路,便是竭力讲出有价值的情报,让我替他易容换脸。
“你说话算话?”他仿若捉住了最后的一根活命稻草。
我扬起下巴,傲然道:“我从来说话算话。”
我在瓷盘里滴了滴一梦黄泉,盘子里的骨血和肉皮彻底化成了一滩浓稠腥臭的黑水,拿出去处理的时候,我将白逸尘唤进来审他。
他不大敢相信,扬眉问我:“阿宿,他肯招了?”
“嗯。”我有些伤神的点头。万一他问这刺客分明一点都未受伤,为何这么快便改了主意,我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是光明磊落的侠者,这些阴暗卑劣的手段我使起来轻车熟路,他却未必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