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上,太阳已经升到了天空的正中间,已经是中午了。
阮沛臣把处理好的兔子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直接烤了,一部分则是切割肉片,然后用树叶裹住,放在了火堆边上熏。
西榆看阮沛臣的动作十分娴熟麻利,倒像是常干这种事情的。
“阮沛臣,你怎么这么熟练?你是不是去新东方进修过?”
西榆好奇地问着,手里拿着阮沛臣早上采回来的一个果子,那果子看着有些像油桃,很甜。
阮沛臣坐在一旁,手里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把多功能的折叠刀来。
那刀看着小巧,但是却挺锋利的。
阮沛臣低头认真地用刀子削着树枝,准备做一把可以用来捕鱼的叉子,偶尔也可以防身用。
“我可不是新东方毕业的,但我以前是正经过过丛林生活的。以前教我防身术地师傅是退伍的士兵,他以前在野战队服役,我那个时候年纪小,听他讲以前在野外丛林出任务的事情,觉得好奇,于是就趁着出国夏令营的时间,自己跟一帮人,雇了几个雇佣兵,带着我的那位师傅去没开发的丛林深处冒险了一个月才出来。”
“我们当时还碰到森林里的土著居民,差点干了一架。不过有惊无险。爷爷知道了这件事之后,那次动怒差点一拐杖把我打进医院。”
西榆惊讶,咬了一口野果子,说道:“那看来爷爷是真的生气了,他可是一点都舍不得打你才是。”
阮沛臣也想到了自己以前年少轻狂的事情,忍不住莞尔。
“对了,我刚才捡到了两个空的大海螺壳,我洗了一下,在里面装了海水,等兔子好了,就把海螺放上去烧一下消消毒,也许能当容器用。”
西榆看着那两个大海螺,问道:“你不是丛林生活经验丰富吗?怎么不确定这能不能当容器?”
阮沛臣拿着手里差不多完成的劣质鱼叉敲了下西榆的脑袋,说道:“我当时是在丛林又不是在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