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看墨迹干了后,叠起来放回包中。
待Queen换了一身紧身贴身的连衣裙出来后,内心还有一丝小脾气的她站在沙发背面弯腰提起沙发上的一个白色小挎包直接走出门。可刚到门口,她停下了脚步,转头望向屋内,淡淡道:“小凌同学,你快点,别迟了,今天不管哪里都不好预订位置,要是迟到五分钟,就不给我们留座了。”
凌缙在里屋找前些天Queen在商场给他买的一件灰色小方领T恤,可是他翻了好几处地方都没有看到。于是跑进了Queen的房间,终于在她的衣服堆中翻到了。
等他换了衣服出来后,屋子中哪里还有Queen的身影呢。
于是他忙走到门口的鞋柜旁换了双灰色的翻皮乐福鞋,就锁门而出。
他知道她一定是去了停车场,于是径直而往。
在这凌云城一个多月,他们两人也开车出去兜过几次风。说起开车兜风,他就很佩服Queen来,因为他们两人都没有永恒国度的驾照,可Queen却能以购买前的试驾方法,在每次出行前预订到不同的超级豪车——毕竟她住的这个区域,也算凌云城的富裕区。
当他来到花园中的停车场,一眼就被前方的一辆车所吸引,不仅是因为这辆白色钢琴烤漆的跑车在阳光中泛着尖锐的光,而是车中一身黑色绸缎的Queen今儿长发如瀑,随风而舞的长发向在对他说着今儿她的忧伤和彷徨。
他知道今儿她心中有事,同时他自己心中不也有一个未解的结吗?
他怀着沉重的心情却又故作淡然的含笑走向白色敞篷保时捷的副驾驶位,并未开门而入,反而是直接从上面跳进去。
他本想逗她开开心,可是却弄巧成拙,一只脚踢在了棕色的真皮坐垫上,讨得板着个脸的Queen黛眉紧蹙的看了自己一眼。
凌缙见此,并未惊慌,反而松了口气,心中感叹:虽然自己忘记了很多事儿,就连自己究竟是谁都不知晓,但好在她救了自己后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自己,并拿真心对待着自己……
在凌缙这颗经受了各种生活巨变后而成为了玻璃般易碎的七窍玲珑心深处,Queen这个女人属于善良类的女人,不过却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是这份神秘感,让他为之动容和迷醉。
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他已暗暗发誓要用余生守护这个女人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的心,早有所属。而这个城市,不是她的“终点站”。
那被拼凑而成的一行带着强烈碎裂感的黑色文字,就像此时凌缙他自己的心——布满了无数的碎裂纹。
他想,也许碎裂的不仅是自己想要更好重生的希望,还有自己余生的梦想。
或者,经受了数次背叛后,他那“要力挽狂澜去拯救天下苍生”的抱负早就消耗干净;亦或者,他余生的所有梦想和生活动力,就是和身旁这个心中装着无数心事的女人“厮守”。
但是,他那充满了蜜糖般的心绪,却在今儿这个特殊的日子洒上了“苦水”——这杯苦水只有他自己慢慢品尝,而也必须由他自己去品尝。
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中,他已经断定:那个叫做King的男人和她有着过命之交;此时他们还在共同从事着某件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勾当;她曾是他身下的女人;她爱过他?否则为何是他的女人……
想到这,他麻木的将右手伸出窗外,想感受被疾风伤害的痛感——也许身体上的刺痛可降低心里的难过?
不过他又否决了自己的想法——毕竟他并未跟她上床,但自己却很爱她,很需要她,并因内心的这种强烈欲望,他想为她付出所有。
同时,因为他对她的在乎,导致了他这天生本就高贵的灵魂居然生出了自卑感。
风很强劲的打在凌缙的手上,甚至有种要把他“卷出”车外的力道。
就在他屁股已经离开座位的瞬间,车子居然来了个紧急刹车,导致他“叮”的碰到了控制台边缘,出了个丑。
Queen看了他一眼,抽掉车钥匙就起身站了出去。“进去了,还傻着干嘛。”
凌缙抬头望着从车尾绕到自己跟前,却径直而去的窈窕背影,居然有了生理反应。
她今儿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路小心翼翼的模样,让她本就曲线玲珑的身姿充满了美感和诱惑力。
凌缙整了整自己的衣衫,想极力遮挡发生变化的某个部位,避免成为笑话。他忙打开车门跟着她的身影而上。
而这里,居然是一家高档发型屋,灰色的外墙在突然变得阴雨绵绵的初夏甚是迷离,还好有数十盏射灯让灰暗的墙变得有立体感。
凌缙从古代穿越到凌云城后,尽管跟着凌小姐住在城主府,也跟着Queen去了很多公共场所,可却并未进过今儿这样风格的美发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