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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二次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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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长途跋涉,现在这些担忧都不存在了。

    刘骁身上的衣服是不合适穿出去的,他搜寻了一下张宪之的衣物鞋子,这倒霉蛋与刘骁身量差不多,可以直接借过来穿,最妙的是还有一张身份证明和路条,古代人很少有人出门远行,只有做生意的商人,赶考的书生,调任的官员才需要出门的证件,张宪之要去济南府参加乡试,自然得有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上是没有照片的,只有对该人的大致描述,刘骁基本符合,拿来用正合适。

    刘骁收拾了一些书籍文具,把翼装叠好放进藤编的书箱,出门砍了一棵树,做成双拐,背着书箱踏上旅途,一路向西南,这里既然是崂山,向东只有大海,西南才是城市的位置。

    上路之前,刘骁又去大殿拜了一下三清,他不信神佛,只信科学,但是对所有宗教都持尊重的态度,不管有没有其他人在场,他的态度都是一致的。

    从正殿出来,鬼使神差的,他走向偏殿,想看看里面供奉的是哪尊神仙,可是却看到了自己的牌位。

    道观规模有限,用不起金身塑像,只是一具木雕而已,银盔银甲的造型,眉眼和自己没什么相似之处,就是一个俊俏小生而已,只有从牌位上才能看出名堂。

    现在刘骁的名头很长,全称叫做:骠骑大将军合川节度使兼四川甘肃云南招讨使兼提调天下茶马盐铁管中书门下平章军国重事开府仪同三司金紫光禄大夫殿前司都统制合川郡王白龙王蜀王护国真君。

    一口气念不下来,这些名头都是刘骁之前没有过的,可以想象都是“走后”的追封,反正是虚衔,可劲的给呗,又没啥成本,这也从侧面反映,自己离开后一家人过的不错,在政治上没覆灭。

    光封王就三回,合川郡王,白龙王,蜀王,规格一次比一次高,最后的词儿是护国真君,这已经超出凡人官职的范畴,是朝廷给自己封神了。

    看到自己如此进步,刘骁很开心,下山的路,拄着双拐都走的虎虎生风,他现在的计划是找到村落,让里正去县衙通报,就说白龙王回来了,知县大人还不带着轿子亲自来接啊。

    刘骁背着藤箱走走歇歇,下山的道路崎岖,只有一条人走出来的小路,还荆棘密布的,就这样从天亮走到天黑,终于看见村落。

    点点灯光,袅袅炊烟,刘骁兴奋的差点喊出来,远处的马蹄声将他的喊声憋了回去,这马蹄声太急了,来者不善。

    铁蹄铮铮,一队骑兵奔向村庄,刘骁急忙隐藏在树后观察。

    骑兵大约十余人,衣甲鲜明,没打旗帜,看不出部别,这架势不像朝廷官军,倒像是土匪打劫。

    很快村子里鸡飞狗跳,鬼哭狼嚎,间或还有一两声枪响,看来骑兵们是装备了火枪的。

    许久,骑兵们终于满载而归,他们从村里带走了粮食牲畜和壮丁,留下满地哀鸣。

    刘骁等骑兵走后,才步入村落,村里的人似乎对洗劫已经习以为常,这里连强壮年男人都绝迹了,只有老中青妇女以及老头、幼童看着这个外乡人。

    村子很穷,屋顶是海草的,墙壁是泥土的,百姓是面有菜色的,目光是麻木中带着些许警惕的。

    刘骁决定向离他最近的一个年轻点的女人求助。

    “大嫂,有吃的么?我有钱。”刘骁拿出那张五贯大宋宝钞说。

    女人怀里抱着娃娃,胸前干瘪如空的面口袋,娃娃徒劳的吮吸着。

    “这钱没用。”女人看了看大宋宝钞说。

    “五贯啊。”刘骁再次抖了抖纸币,在他印象中,就像是会子贬值,五贯钱也能顶几十个铜钱,买一顿饭应该,没问题。

    女人还是摇头。

    刘骁饿的不行,他腿骨折无法寻找食物,只能靠化缘,既然纸币不管用,那就用实物,他摘下手腕上的IWC飞行员表说:“大嫂,你看这个值钱不?”

    精致的机械小玩意在任何时代都是值钱的,哪怕是乡下女人也识货,女人晦暗的眼睛亮了起来,接过手表看了看又还回来,把孩子塞给男人,开始做饭。

    家里是有男人的,一个断腿的青年男人,讪笑着面对刘骁。

    “你这是战场上留下的伤吧。”刘骁说。

    “回老爷,是去年和元军打仗时受的伤,小的不是战兵,是民夫,腿上挨了一发炮子儿,郎中就给我把腿锯了。”

    刘骁心一沉,蒙古不但没亡,还进化成了大元,看来这个世界远没有自己预想的那么美好。

    “如今大宋官家是谁?”刘骁问道。

    男人懵懂摇头:“俺们只知道齐王,不知道官家是哪个。”

    “齐王是李南山还是李彦简?”刘骁记得李璮有两个儿子,次子李南山就是从合川采购军火的那位,现在的天下也许还是李家的。

    “是他们的爹。”男人回答。

    原来李璮还活着,刘骁又问:“现在是哪一年?距离景定三年过去多久了?”

    男人再次懵懂摇头,山野之人,并不知道当下的年号,更不知道二十多年前宋朝的年号。

    乡下消息太过闭塞,几乎打听不到什么有价值的,刘骁和男人聊着,女人已经做好了饭,一锅稀糊糊颜色很难看,简直不是人吃的东西。

    但刘骁知道,自己必须补充营养,防人之心不可无,他借口太烫嘴,看着男人吃了半碗才开始吃,这是糠和野菜的混合体,只有最贫困穷苦的人才吃这玩意。

    好歹对付完了这顿饭,女人使了个眼色,男人抱着孩子拄着拐杖出去了,草屋里只剩下刘骁,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女人撩了撩头发,说道:“客人,你这东西太贵重,俺们要不起,你去城里换了钱,给俺买些粮食就好。”

    说着就要脱衣服,这意思很明白,要以陪夜换取口粮。

    刘骁第一感觉是民风淳朴,人家没图财害命直接把你毒死或者一斧头砍死,图你的手表,而是认可你宝贝的价值并且尊重市场规律,用自己仅剩下的一点资源来换取。

    第二感觉是,这地方的百姓活的真是太苦了,不但苦,还毫无尊严。

    “你叫什么,多大岁数。”刘骁问。

    “奴家夫家姓王,名二娘,二十岁。”女人说。

    “二娘,从这里往东半天路程的地方有个道观你可知道?”

    “知道。”

    “我在道观里放了十匹丝绢,你可去取来换钱。”刘骁是个谨慎的人,这里情况复杂,他不敢露白,IWC手表是会引起轰动的稀罕物,不可以拿到城镇显摆,但他必须给王二娘报酬,那么留在道观里的降落伞就是最合适的物件。

    二战时期的降落伞是用丝绸做的,深得人民喜爱,盟军特工在敌后跳伞后,降落伞被当地人拿去做衣服,能让一家人都穿上丝绸衬衫,到了刘骁所处的时代,降落伞的材质变成了耐磨抗撕裂性强的合成材料,依然是做衣服的上好货色。

    “你就是那个读书人。”女人说,“我认得你,三年前你路过村子,在我家讨过一碗水,那时候我还没嫁人。”

    刘骁没有否认,萍水相逢,惊鸿一瞥,女人认错人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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