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禁忌
饮食方式禁忌
在饮食方式上,古时汉族有不许用手抓着吃的忌讳。《礼记·曲礼上》记载:“共饭不泽手”。这是说,与人同桌吃饭时,不能直接用手抓食物。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在地上。
旧时汉族忌吃饭时抛撒米粒或吃完饭后碗底有残饭。忌用一支筷子扒饭,也只有丧俗中出棺时,棺上放五碗或七碗白饭,中央插一根筷子。俗谓鬼用单筷吃饭,故忌。忌吃饭时看镜子,认为会口吃。在别人家吃饭,忌把碗转来转去,因为“转”与“赚”音谐,主人家忌由此而“嫌他人饭碗”。这些吃相禁忌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
许多地方还忌吃饭时说话,民间有“食不语”、“吃饭不拉呱,酒醉不骑马”的俗谚。蒙古人吃鱼时也忌说话,因鱼有刺,易伤喉,相戒临食不语,并称熟鱼肉为“哑口菜”。食不语除了卫生的功用外,还有防止说出不吉语的作用。吃饭时说出不吉语更遭人忌。
食物禁忌
民间有忌食不洁或神圣之物的禁忌,尤其不能吃处于异常状态的动物,如瘟鸡、瘟鸭等。
福建某地的渔民,以巨鱼为主食,但他们忌食掉在地上的巨鱼。山东人不让小孩吃未成熟的枣子,怕生疖子,要吃则先掐去其头。
汉族有些地区有禁食牛肉的习俗。对于农耕民族来说,牛是必不可少的劳动工具,有时显得比人本身还重要。因其有助于人,终年劳苦,又通人性,所以不忍杀食。食者,良心受谴责,便想到会遭到鬼神的报应。过去,苏州人不食牛肉,牛死后常将其抛人苏州河里。汉族民间至今还有不食马肉的习俗,认为马也与牛一样,有功于人,所以不忍心杀食之。南昌、瓯江一带百姓忌食鼋、鳖肉,认为鼋是有功之物,是它在唐僧取经时帮助唐僧师徒渡过八百里通天河,又驮回了经书。所以人们敬之如神,禁忌杀食。
江南一带祭礼灶神的糖果,禁忌幼女吃食,大人则无忌。有的地区在一定时间里忌食某种食物,如南京一带过去以正月初二为米娘娘生日,河南沁阳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各忌食米饭一天。
食具禁忌
食具方面的禁忌有很多,如忌讳吃饭前用筷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是“丐帮”之相。不许倒扣碗于桌上,不许把筷子一端搭在装着饭的碗上,以为不吉利。因为生病的人服汤药后才将碗扣于桌上,表示不再生病服药;叫亡人鬼魂吃饭时,才把筷子一端搭在饭碗上。同时,也不能把筷子插在盛好的饭上,这也是供鬼神时的做法。山东一带又忌把筷子横放在碗上,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多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便以为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另外,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适中,忌讳拿得过高或过低。河南郸城民间又有吃饭时用筷八忌,即为:一忌舔筷(忌用舌头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乱游灵);三忌移筷,忌刚吃了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四忌粘筷(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饭菜上);六忌跨菜(忌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七忌掏菜(忌用筷从菜当中扒弄着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签剔牙)。也是家庭吃饭可者宴客时的禁忌俗规。
民族饮食禁忌
伊斯兰教的民族饮食时禁忌提及猪肉。在维吾尔族家中做客,吃饭时,禁忌随便拨弄盘中食物,禁忌随便到锅灶前面去。如吃抓饭,食前要洗手。通常是洗三下,然后用手帕擦干,禁忌不擦手乱甩手上的水。俗以为这样是对主人的不尊敬。共盘吃饭时,禁忌将自己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地上,如不慎掉落地上,要拾起放在自己近前的“饭布”上。吃饭时忌擤鼻涕、吐痰、放屁。否则,会被认为是失礼。这些禁忌,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满族人禁忌杀狗,禁忌吃狗肉。去满族家中做客,忌戴狗皮帽子。如戴着狗皮帽子,必须在进门前脱下夹在腋下。鄂伦春族人平时多食肉,或烤或煮,均忌用刀子叉肉。到鄂伦春族人家中做客,也要注意这一点。哈萨克族禁忌用手背擦摸食物,不准乱丢食物,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它用具上,绝对不准跨过吃饭用的餐巾,青年人不能当着老人的面饮酒。如果到苗族家做客,吃饭时,家长会把鸡心、鸭心拈给客人。但此时禁忌客人一人独食之,必须与在座的老人们一起分享。否则,以为你不懂礼貌,不懂事,会被人看不起的。到景颇族家中做客,景颇人喜欢上山采来阔叶供人吃喝时当碗碟。但饮食中,千万不能把阔叶倒用。否则,会被误以为有敌意而当成仇人的。在汉族人家中赴宴,也有许多忌讳,如言谈举止,须小心谨慎,节奏放慢,不可匆忙急躁。如在席间毛手毛脚,移转酒樽将酒洒了,便是犯忌的。饭菜忌食太饱,要留有余地;席间忌脱衣、松裤带;忌谈论饭菜不好;忌站起身来夹远处的菜;菜盘忌食空食光;忌主动要求添菜添饭;吃鱼时忌主动把鱼翻转过来,俗谓“客不翻鱼”;忌不道别就离席而去等等。
居地禁忌
宅居禁忌
新房屋一旦盖好,室内就要住人。俗以为新房忌空室,不然会有鬼祟。如一时无人住进,也要将衣服置于梁上表示有人在此。
汉族最重子嗣,屋门与家门一致,因而民间忌讳常关屋门,惟恐“关门绝户”。又以为门坎是家神凭依之处,故忌坐、踏、站在上边,尤忌用刀砍或以刀砧,在上边砍东西。否则,家中会招灾异,或破财。有些地方只忌外人,家人不忌;有的只在某一季节有此禁忌,有的只在某一天有些禁忌;有的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此禁忌,除了汉族、布依族、佤族外,还有白族、达斡尔族、瑶族、纳西族等民族也有此禁忌。
房子是供人们睡眠休息的。但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达斡尔族人忌讳在炕上横卧,以为如此会招至灾异。汉族民间室内床的方向禁忌与屋梁交叉,否则,睡觉时身体与大梁成交叉状,即所谓“担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的。维吾尔族人睡觉时禁忌头东脚西,或四肢平伸直仰。黎族人睡觉时禁忌头朝门外,因其俗在人死后,必将尸体头朝门外停尸待葬。故平时忌头朝门口睡觉。若客人无意间犯忌,主人不悦,以为将会有祸事临头。傣族也有类似习俗。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此俗的形成与当地气候严寒有关。中原一带也很注重睡眠时的身体保护,俗忌睡处太凉,有“夏不睡石,冬不睡板”的讲究。
汉族民间十分重视建灶。浙江一带,二八月不造灶,俗谓是月造灶不吉。建灶时,禁忌孕妇、产妇或带孝者在场观看。建灶须备新土净水为泥,不可用壁泥相杂。建灶的方向也颇讲究。河南一带旧时忌讳火门(锅门)朝东、西、南三向,只有朝北才是好的。俗话说:“向南烧,燎太阳,向北烧,无祸殃。”又说:“扭南烧北,金银大堆。”许多民族把锅台、灶火、火塘等视为神圣的地方,或在此处供有神灵的偶像。禁忌从锅台、火盆、三脚架上跨过,禁忌用脚蹬或者随意坐在灶台上边和旁边;不能在灶口烤脚、袜子、靴子;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禁忌扔进火里;禁忌在灶头舂盐巴或在灶门前梳头;禁忌随便摸、碰或挪动支锅石或三角脚,忌掏挖火灰;忌在灶火旁边吐痰擤涕或往火上倒水;忌在火塘旁分娩,裸露身体,大小便或烧、洗脏东西;熄灭灶火时忌乱敲打或用脚踏;刷锅时,忌用筷子敲锅沿、灶沿。这些禁忌在汉族、满族、锡伯族、土家族、布依族、佤族、傣族、瑶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羌族、崩龙族、傈僳族等等许多民族中均有流行。
迁居禁忌
迁居时,俗忌太岁。《论衡·难岁篇》记载:“《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因为面对太岁所在方位和背向太岁所在方位迁居皆凶,所以民间为了稳妥起见,迁居时必须避开太岁。
除了要避开太岁神之外,民间还有“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浙江一带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月迁屋不吉。裕固族俗以为虎日、狗日、鼠日、蛇日为凶日,忌讳于是日搬迁。由此可见人们均视搬迁为大事,不能不慎重对待之。否则,或者会由此而遭受凶祸。
迁居时,汉族人以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先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鄂伦春族搬迁时,也是要先把“仙人柱”后面放的神像盒子搬走,然后再搬家。民间迁居时,忌在原住处墙上留“人头画”。鄂温克族搬家时,也忌讳在死人的地点留下不洁的东西,如指甲、头发、破布包、包脚布等。必须扔得远远的。这些都是人们由惧怕行施黑巫术的心理反映,从而采取的禁忌措施。
居地栽植禁忌
民间有一些庭院种植方面的禁忌。河南一带,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的说法。院前不栽桑树,是因“桑”与“丧”同音,出门见桑(丧),惟恐不吉。后不栽柳,说法不一,一说是与殡葬死人有关。因“丧杖”、“招魂幡”都是柳木做的,坟墓后边又要栽柳树作“摇钱树”、“墓树”。所以柳树也易被人想到丧事,不吉;另一说是讲柳树不结籽,若栽于房后、院后,还恐妨害,感应得这家人家也无子嗣后代了。“鬼拍手”是指杨树。风一刮,杨树叶哗啦哗啦地响,像是“鬼拍手”。院内栽上杨树,还恐招来鬼魅,大不吉利,山东临清一带也有类似的俗信。胶县一带,桃树只能种在后院,禁忌栽到前院,俗以为桃树上有邪气。如果种到前院,树根扎到屋里,人就有性命之忧。河南方城一带也忌院内种桃树,俗以为桃木有法力,桃木多用来作避邪桩橛用。
民间又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的风习,槐树在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不把槐树栽于屋后。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滑县一带,忌在院内种植杏树,俗谓“人兴树不兴(杏),树兴(杏)人不兴”。林县忌种柏树,俗谓柏树是坟头树,是死人的象征,种之不祥。天津一带,忌院中种梅树。俗以为梅花属媚,主人沾花,克妻败家。南方沿海一带及台湾等地忌种榕树,俗以为树成人亡。又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人得血疾。民间还忌院内大树盖顶,俗谓如此则阳气不通,阴气升腾,吉利不至,灾病无穷,即所谓“大树通轩,疾病连绵”。假如院内种植的树木死了,是很不吉祥的,必须立即刨掉,或另栽新树。
节日禁忌
春节禁忌
春节禁忌也称“过年禁忌”,过年前后按照风俗习惯都有很多的禁忌。
农历腊月二十四:湖北一带忌宰杀,河南一带忌捣蒜、台湾成为“送神日”忌舂米。
农历腊月二十五:台湾一带忌讨债。
农历腊月二十六:忌施舍他人。
农历三十:“除夕夜守岁”“灯常开不关”“开口吉祥,不说脏话”“晚餐留剩饭”“除夕夜不大小便,见到阳光之后再大小便”等。
大年初一:已经出嫁的女儿不可以回娘家。早餐忌讳吃稀饭、荤食及药品。忌讳叫他人姓名催人起床。忌讳跟还在睡觉的人拜年。忌讳吃药,忌讳动刀子剪子。忌讳动针线。忌讳斧子劈柴。忌讳借钱。忌讳打家具“盘、碗、酒杯等易碎物品”。白天不可以午睡。忌讳倒污水。垃圾,忌讳扫地。忌讳别人掏自己口袋。忌讳向人讨债。忌讳洗衣服。此外,还忌讳小孩子说脏话,年轻人打架斗殴、家里人抬杠拌嘴。
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礼物忌讳是单数,要好事成双。有送财神的不可以说“不要”要说“已有”。
大年初三:初一到初三为岁首,禁忌与初一基本相同。
大年初四:传说灶王爷来查户口,因此忌讳出门。
大年初五:民间称为“破五”“五穷”忌讳走亲访友、吃水饺,忌讳吃藕,忌讳梳头。
大年初七:称人日,忌讳动针线,不用刑罚,不罚孩子等。
大年初八:称“谷日”丰收之日。
立春禁忌
民间认为立春宜晴不宜阴。晴则兆丰,阴则兆灾。河南一带民谣说:“立春清明又和暖,农人鼓腹皆翘天;倘若风阴与昏暗,五谷不登人不安。”又有“晴是诸事吉,阴乃万事愁”的说法。山东一带的人们认为立春日如果是阴天,就会有虫伤害禾豆。莱阳地区立春日忌讳挑水和掏灰,说是挑了水,一年当中精神不振,光打瞌睡;掏了灰,一年的好运就掏跑了。郓城一带忌讳儿童在家过节,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居家中度过立春时刻,叫做“躲春”。安徽西南部将当年没有打春的年份称为“瞎年”,瞎年是不宜结婚的,否则婚后得不到幸福。
“二月二”禁忌
民间认为龙抬头表示惊蛰已过,天空将要打雷,龙王将要降雨。龙出则百虫伏藏,人们希望借助于龙的声威制伏百虫百害,使其不能危害庄稼。因此,这天要特别小心,不能动刀动剪动针线,否则会伤到“龙目”,戳到“龙眼”。早晨担水时,禁忌水桶碰到井帮,否则会碰伤龙头。这一天忌推磨,以免压住龙头。还忌讳吃稀饭喝疙瘩汤。否则会糊住龙眼,天将降冰雹。在这一天农民停止劳动生产,禁止打猎,禁止使用刀子、斧子等有刃的工具。
河北邯郸、陕西绥德二月二禁忌太阳出来之前不能从河里或井里挑水,传说龙在水中潜伏,太阳出来之前还没有腾入云雾之中,怕挑水时把龙挑出来。这一天不碾米,不磨面。当地人认为碾是青龙,磨下有各种条纹,还要把磨顶起来,让青龙腾空,所以有“二月二顶起磨,龙抬头云里过”的谚语。二月二这天不吃面条,因为面条细长,像龙,吃了就犯忌讳。
北京、河南等地二月二忌讳吃面条,说是吃面条就是吃龙须,惹了龙王,当年会闹涝灾。
不能喝粥、吃米饭,人们认为粥是龙血,米饭是龙子。不能纺花,因为“二月二纺花,嬲了龙毛龙抓”。龙抓就是雷电击人的意思。不能做针线活,做针线活会扎了龙眼,如果强行做了,蝎子、蛐蜒就会往人身上爬。
民间还有在这天用阴晴占岁的习俗,晴是主旱,雨则主涝。山东有的地方,忌有风。武城一带忌太阳没升起前出屋门,否则会“踢囤尖”,砸了一年丰收的希望。郓城等地忌妇女回娘家,据说“二月二踩了娘家的仓,不死公爹就死婆婆娘”。
清明节禁忌
山东即墨有青年妇女躲清明的习俗。据说这天有凶神要下凡抓俊俏姑娘。这一天妇女忌做针线活,一律要出外踏青、荡秋千。妇女们在这一天玩得十分痛快、开心,因此当地有“女人清明男人年”的说法。刚过门的新媳妇要在清明时节回娘家。据说,不回娘家,会死婆婆。相反在临沂地区,则忌讳妇女在清时节回娘家,否则,要死公公。在晋北地区,上坟多是男子的事情,女子忌上坟。如果上坟,回家后要用烧剩的纸钱剪成门形,贴到门上。
此外,清明还忌讳天阴、下雨、刮风。民间认为,清明不明是荒年之兆。清明有风,夏天会大旱。清明夜落雨,对麦子不好。
立秋民间禁忌
云南等地过去禁忌立秋日在田间行走。否则,对秋收不利。书生秀才多用红纸书写“今日立秋,百病俱休”八个字贴在墙壁上。妇女们也用红布剪成葫芦形,缝到儿童的衣服后面,说是能祛病除疾。山东莱西禁忌立秋日洗澡,否则,身上会长秋狗子(方言,即痱子)。黄县一带认为立秋日洗澡,秋后要拉肚子。
全国各地在立秋普遍禁忌打雷、下雨、出虹。陕西孝义有谚语说:“雷鼓立秋,五谷天收。”湖北孝感的谚语是:“立秋雷电,天收一半。”所谓天收,是农作物被老天爷收去的意思,意味着粮食要减产。在江苏武进、阳湖、太仓等地有“秋勃鹿,损万斛”和“秋礴碌,损万斛”的说法,认为立秋打雷晚稻遭殃。浙江石门有农谚说:“秋霹雳、损晚稻。秋后雷多,晚稻少收。”在河南淮阳,立秋日如闻雷声,认为会发生水灾。
在浙江安吉,立秋下雨会发生旱情,当地有“雨打秋头,晒杀鳝头”的谚语。对农民来说,秋旱是最糟糕的事情。在遂昌,人们相信立秋下雨,此后非旱即涝,农谚说:“立秋雨打头,无草可饲牛。”在福建浦城,人们认为立秋下雨会妨碍豆类作物生长。在河北新河,认为秋下雨此后会阴雨连绵,有碍收割。
立秋日忌虹也是较为普遍的禁忌。在山东牟平、江西南昌、江苏常熟等地,如果立秋后见到彩虹,预示粮食要减产。四川西昌以彩虹现于西方尤为不宜,有“为西十万”的说法,即减收至十万。
中元节(七月十五)禁忌
由于七月十五跟死鬼和亡灵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所以人们的禁忌很多。俗话说,“七月十五鬼乱窜”,人们认为阎王爷要在七月大开鬼门关,让众鬼夜出地府到阳间游走,入夜后在外行走就有与鬼相遇的危险,因而七月十五切忌出门。
七月间不得下河游泳或进行各种水上运动,以防被“水鬼”拉走;要避免搬家,婚宴也不能放在七月;不能开市、计债,免得落个发鬼财、收账鬼之嫌;偶有小孩子生于七月半,做父母的一定会将其生日改为七月十四或十六,以避“与鬼俱来”之嫌;或有长者亡于月半,家人往往会大不高兴,说是长者不善长寿,死了还要“与鬼同去”……总之,“七月半”在迷信人的眼里是“草木皆鬼”的节日。这些不科学的习俗,已经逐渐淡化消失。
社交禁忌
民间人际交往禁忌
在为人处世方面,民间有民间的道德要求。民间所谓的坏人,是有其风俗的、文化的、伦理的较为恒定的标准的。一般说来,淫乱、偷盗、赌博、酗酒、吸毒、斗殴、凌弱、妒忌、不孝、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为,是属禁忌之列的。民间有“好人不入三场,即赌场、酒场、杀人场”的说法。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恶行为都逃不脱神灵的耳目,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俗以为“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相信“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所谓“作善,降之百禅;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也。所以,为人处世要抑恶扬善,从善忌恶。
俗间还以为客观环境是造成祸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人交往的选择。俗以为“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与好人交往,不与坏人交往。民间的“宁跟红脸人打一架,不跟黄脸人说句话”、“黄眼绿睛,莫谈交情”一类的说法,虽然不见得是科学的,但反映着民间愿交好友,忌结恶人的良好愿望。
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灾,那么,其他无病的人都有可能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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