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挣嘛。
如果是那种穷凶极恶的贼人,不只是偷东西,还劫色可怎么办?甚至于,他杀人灭口怎么办?
她虽然不是貌美惊人,但是,她好歹也是个秀丽的年轻女子啊。
想到这里,江知夏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哎,你一个女子,以后可得多注意门户。”李大娘看着知夏惊恐的样子,轻声的说道,目光中透漏出可怜她的神情来。
因为朝廷的政策,卖房者要优先把房子卖于亲人或者四邻。如果大家都不买或者是出低价买,才能卖给外人。
因此,江知夏买了房子之后,衙役也会简单的告知四邻江知夏的情况,让四邻知道,这个人不是个恶人。
江知夏搬过来的时候,因为衙役的告知,所以胡同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她是从宫里放出来的宫女,因为父母双亡,没有兄弟姐妹,所以不回家乡,在京城里自己立了女户。
可是,江知夏独身一个人的情况,以后要是被小偷了解到了,那安全就不好说了。毕竟,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道理。
“不过你放心。我们比你更靠近胡同口,我会让你魏大哥多注意点动静的。”李大娘看着江知夏脸色都白了,忙安慰道,“咱们这个胡同里大多数都是住了十几年的人家----你右边那家虽然只是买了两年多的人家,但是,衙门里说了,他是振威军中的校尉,是个好人。你放心好了。”
江知夏谢过了李大娘,然后跟李大娘告别,心神恍惚的进了门。
进了门之后,知夏第一件事就是拴上门栓,看了看,还是不放心,又找了一个大木棍顶在门上。
做完之后,江知夏苦笑了下,觉得自己真是神经了。
大白天的,难道还会有人上门偷东西吗?那样子也太猖狂了吧?
而且,就算小偷来偷东西,有打开大门进的吗?不都是翻墙翻门的?所以顶住大门有什么用?
知夏坐在院子里思来想去,突然,一个念头浮上脑海,有房了,有地了,有钱了,是不是可以把买人提上日程了?
买人这种事情,在前世的现代社会一直就是两种不同的意见。
赞同的自然不必说。不赞同的自然是持有人人平等的观念的人了。
江知夏自己曾经是宫女。虽然称谓好听点,不过也是皇宫里的奴隶罢了。
她自己做过奴隶,没有自由,生命得不到保障。但是,生活上确实是吃喝不愁。
而对她来说,虽然奴隶很可怜,但是自己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是无法去挑战这个世界的既定的规则的。
人权平等,废除奴隶制这种事情,不是她这种弱女子能做的。
她能做的,就是在能力范围内对他们好一些,做一个不苛刻的主家。把他们当成前世社会中被老板雇佣的员工。
所以,江知夏决定将买人提上日程。
其实,如果能买到那种学武的女子最好。但是这样的人才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因此她也不奢望了。
如果遇不到,就买一个力气大点的女子来陪伴自己好了。年龄大小都无所谓,只要力气大就行。
如此,多一个人就应该能不那么害怕吧?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