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整?虽然具体那兄弟俩怎么整贾鸿渐并不知道,但是就他看来,这要整的话不外乎是两条路。第一条呢,就是黑掉整个电影,在舆论上面发起对这么一个电影的攻击。比如说对安乐死这么一个话题的攻击,通过对这么一个电影核心提倡的东西的攻击,来让整个电影显得都站不住脚!而第二条呢,那就是冲着电影的主要创作人员去!比如说冲着导演冲着主角冲着真人真事的那么一个真人去!就像是哪年的奥斯卡给了波兰斯基一个奖项之后,美国这边瞬间又挖出来了波兰斯基是强奸犯的新闻一样!
当时波兰斯基那么一个事儿实在投票之后爆料的,如果是在投票之前就爆料,在全美国还好好抄作一下的话,那波兰斯基真不一定能够得奖!毕竟对事不对人这种事情,真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很多时候哪怕是奥斯卡的评委觉得自己是在对事不对人,可是真的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心理的天平就稍微的被舆论影响了那么一下下!毕竟很多时候投票那还是很受到主观影响的!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贾鸿渐并没有参与到兄弟俩的整人活动中去,但是凭借着他的聪明才智,他很快就发现要黑《深海长眠》这么一部电影呢,并不容易。为此他可是查阅了不少资料之后才发现的——虽然说不是他的事儿,但是为了以防他以后也要面对这么一个事儿,所以他偷偷的在旁边模拟着尝试着要自己来这么做的话应该怎么做,然后就发现了这事儿真不好办!为什么不好办?因为实际上从30年代开始,欧洲和美国就纷纷的有了关于安乐死的提法了!这安乐死并不是什么2000年之后才冒出来的一个新的*,而是在西方世界真的有几十年历史了!
最早在1935年左右,在欧洲的二战爆发之前。不管是德国还是英国法国,那都是在社会上开始讨论到底安乐死好不好。虽然那么一个时候欧美的政府都说这玩意儿太容易跟谋杀挂钩,死活不愿意通过。但是几十年下来,支持安乐死的人们却是想尽了办法。怎么想办法?政府不是说怕跟谋杀挂钩么。那咱就建议出一个法律,规定只有得了不可逆转的重病的将死之人才可以安乐死,怎么样?然后为了防止其他人违背病人意见,把一个在昏迷中或者没办法表达自己意见的重病人给弄死了,那就规定必须在病人清醒的时候才可以签字要求安乐死,不行么?如果怕人伪造文件什么的,那就要求有作为证人的第三方在场才行,或者是有遗嘱律师在场作证。这总行吧?
所以说在这么几十年的积累之下,国外真的是已经到了安乐死可能被通过的边缘了!因为至少从法理上来说,是没有什么障碍了。而且这么一个事儿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也基本上跟“同性恋”一起,慢慢的被欧美人接受了。所以哪怕是欧美没有通过允许安乐死的国家,那其实老百姓的广泛民意也是觉得可以通过的!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挑这么一个电影的毛病,挑安乐死这么一个主题的毛病,那显然是没有出路的!这就像是要在这么一个年代的欧美说同性恋不对,异性恋才是所有人应该选择的一样。这简直就是开历史倒车一样的“反动”啊!
因此,要说电影里面展现的思路有问题,说什么主角不应该放弃生命。应该更加勇敢的“身残心不残”的努力抗争……那真是不太能够影响到片子的口碑和评价,因为别人会说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勇气,难道这个世界就不允许别人懦弱了么?是,残疾了以后还能勇敢活下去的人是很了不起,那残疾了以后不想活想死的人难道就罪大恶极了?人家就脖子以上能动,瘫痪了30年给他自己带来多大的折磨,给亲属带来了多大的折磨?父母没了之后,就靠哥哥嫂子伺候他一辈子?哥哥嫂子也没了呢?靠着侄子?这不是一个活脱脱的拖油瓶么?能努力抗争是很好,可是人家不努力抗争。这也是人家的自由吧?总不能逼着人家这么悲惨的活下去吧?这跟让人家受刑有什么区别?所以至少在欧美这么一个地界呢,挑这么一个电影大方向的毛病真没办法!
那咱...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