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斯并不是不爱曼丽丝,只是对曼丽丝有这么聪明的脑袋,却不去跟着自己经商,反而非要去演艺圈里闯荡的事情有点失望而已。
但是纵然如此,曼丽丝也是韦尔斯最骄傲的女儿。而杨小天虽然了解不多,但是一个可以在这么年轻的年龄里,整出来一剂治疗脑瘫患者的药剂,以及一款可以让自己都心动不已的美容药品的年轻人,将来又岂会是池中之物?
既然知道不是池中之物,如果还要将这样的人从自己的手上放开,这绝对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
对于男人来说,最好的莫过于金钱和美女了。
但是有莫尔斯在,韦尔斯虽然不想承认,如果想要通过金钱来打动杨小天的话,这件事情上,莫尔斯肯定可以做得比他好很多。
所以韦尔斯就想到了另外一个东西——美女!
而巧合的是,他的闺女曼丽丝正好是一耳光绝世美女!当然,虽然这身材发育的好像并不像是大部分的白人美女一样,是那种丰臀**的,但配上曼丽丝高挑的身材,纤细的身形和堪堪一握的腰肢,韦尔斯相信,曼丽丝的姿色是足以打动世界上大多数男人的。
当已经恢复过来的韦尔斯被一群人围拢着待到了韦尔斯的面前的时候,韦尔斯的眼中却闪过了失望和困惑。
就像杨小天所说的那样,当曼丽丝被发现的时候,确实是浑身无力。
但是韦尔斯却看得出来,自己的闺女还是处女之身!如果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那自己这一夜的安排,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怎么回事?”因为想要做的事情并没有完成,韦尔斯对曼丽丝说话的语气中,也多了一点冷漠。
“那个男人,是个好男人。”曼丽丝轻轻的叹了口气,而后忽然苦笑道。“可惜有点太花心了,要不然的话,当男朋友,甚至当老公都是不错的选择。”
“男人花心,是实力的象征。一个男人如果心都不敢花一点的话,如果连几个女人都装不下,他的心也就太小了些。”对于这一点,韦尔斯却是丝毫不在意的。
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肯定有至少一个愿意为他默默付出的女人。
“所以呢?”曼丽丝看着韦尔斯。
“明天你去追他。”韦尔斯毫不犹豫的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什么?我去追他?”曼丽丝惊讶的看着韦尔斯,要知道从她小时候开始,向来都是被一群男生围在中间的。
被追求,以及如何拒绝追求者,才是曼丽丝擅长的。但是如果真的要她反过来去追求一个男人,这还真的是有点为难曼丽丝了。
“恩,sky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当你的男朋友足够了。”丢下这句话,韦尔斯就转身离开,没有给曼丽丝留下辩驳的机会。纵然是自己最骄傲的女儿,但是也只是一个女儿而已。
虽然生男生女都一样,但是终究女儿最终还是要嫁人的。与其随便的找一个人当作联姻来用,倒不如找一个曼丽丝还算是看的过去的,至少是不讨厌的人来当作未来的女婿。
而杨小天,在一些方面虽然还并不符合,不过韦尔斯相信自己的眼光,他愿意用自己最骄傲的女儿当作筹码,将宝押在杨小天的身上。
而且更重要的是,曼丽丝的年龄不小了。虽然普遍演艺圈内的人结婚都是比较晚的,但是女人的最佳剩余年龄,是在二十六岁到二十九岁之间。
韦尔斯还想着要让杨小天和曼丽丝早点生一个孩子呢!
恋爱两年,结婚一年后要孩子,那时候曼丽丝已经是二十六岁的时候了!
想到这里,一向不怎么信奉上帝的韦尔斯都不由得有点怀疑,这就是上帝的安排!要不然为何杨小天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是在曼丽丝二十三岁的时候出现呢?
看着韦尔斯离去的背影,曼丽丝张了张嘴,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因为她也知道,韦尔斯除了为家族考虑之外,更多的反而还是在为她在考虑。已经二十三岁的曼丽丝,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恋爱。
韦尔斯心中也是着急了,所以在看到了曼丽丝对杨小天并不是那么抗拒的时候,就直接用老爸的身份压着曼丽丝去和杨小天接触了。
“或许……尝试一下也是不错的。”将视线投向了杨小天离去的方向,手掌不觉间触碰到了杨小天在抱着自己的时候,碰到的地方后,曼丽丝不觉间陷入了痴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