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知春又不是狮子、财狼、老虎等肉食动物,自然吃不下一个大活人,她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爱笑的女人。 ≧
如果将女人分为两种:一种爱哭,一种爱笑,那么你喜欢哪一种?
尉迟知春爱笑,比大多数女人笑得好看得多。不但好看,而且好听。她的眼睛不大,笑的时候眯了起来,就好像一双弯弯的新月。
文骏本来喜欢眼睛大的女孩子,像段嫣然、周晓蕾、慕容温柔,都有着一对灿如星辰般明亮的大眼睛,但现在却又不得不承认,眼睛小的女孩子也有迷人之处。
事实上,他简直从未看过这么迷人的眼睛。他简直看得有点痴了。
竹叶青盛在绿瓷杯里,看来就像是一大块透明的翡翠。
明月悬空,佳人相伴,美酒入喉,不想醉都不行。
尉迟知春脸红红的,酒喝得越多,眼睛反而越亮。现在她的眼睛亮得就像是天上那颗最亮的星星,一直瞪着文骏,嫣然笑道:“文公子,小女子还等着听你的那个故事呢。”
文骏叹了口气,笑道:“我忽然觉讲故事跟喝酒比起来,简直一点乐趣都没有,现在又不想说了。”
尉迟知春“咯咯”娇笑道:“我现在明白了一件事。”
文骏眉头一扬,说道:“哦?”
尉迟知春瞥了一眼文骏,掩嘴笑道:“公子原来是个骗吃骗喝、出尔反尔的酒色之徒。”
文骏被段嫣然骂过琉氓、色龟,被“狐狸”说是胆小鬼,但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说成是酒色之徒,罪孽何其深重。
哪知文骏并不生气,摸了摸挺直的鼻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说道:“既然尉迟小姐如此抬爱,文某就却之不恭了。”
尉迟知春美目盯着他,咬着草莓般的红唇,嗔道:“公子当真不说?”
女人的好奇心就跟男人的倔脾气,一旦有了,恐怕十匹马也拉不回去。
文骏轻轻一笑,说道:“姑娘当真想听?”
尉迟知春咬着牙不说话,但那双如新月般的眼睛却连连闪动,那神情不言而喻,就算是个傻子也都明白她此刻的想法。
文骏比傻子聪明得多,自然看得出来。虽然他不在乎多一顶“酒色之徒”的帽子,但这冤枉气实在难以忍受。
“一个俊俏的书生上京赶考,因为赶路错过住宿,投宿在深山空谷里一大户人家。主人见书生温文尔雅、才貌双绝,就要把自己美丽的女儿嫁给了他。”
尉迟知春的脸娇俏绯红,洁白的牙齿紧咬着草莓般的薄唇,几乎要滴出血来,那双如新月般的眸子散出月光般的温柔。
文骏瞟了一眼尉迟知春,邪邪一笑,说道:“书生见那主人的女儿有如仙女般的明艳动人,便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他们当夜就成了亲。”
“第二天早上,他才现自己睡在一个坟堆里,身旁的新娘子已变成一堆枯骨,却仍将他送作聘礼的玉镯戴在腕上。”
尉迟知春顿了顿,笑嘻嘻的望着他,说道:“公子的故事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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