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总管什么时候改行当掌柜了?”没错,这低头算账之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霍天青。陆小凤十分诧异,居然会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酒楼,遇见大名鼎鼎的天禽门的掌门,青衣一百零八楼的主人,霍天青。
霍天青一笑,那笑容里却让陆小凤感觉到一丝阴冷冷的意味,不知道他有没有看错,他居然在霍天青眼里看到了一丝……幸灾乐祸?
“司空摘星都可以改行当店小二,我当然可以当一回掌柜。”霍天青似笑非笑的打量了一番陆小凤,对他悠悠说到“谁家的店里,都不能有留着长指甲的小二。”店小二除了在前堂招呼客人,平日也需要在后厨帮忙剥蒜洗葱,指甲过长,泥沙会残留在指甲里,难免给人不洁之感,所以,一般店小二的指甲,都会剪得贴近甲缘。方才的店小二,指甲太长了。
“司空猴精?!”陆小凤倏忽一惊,迅速摸向怀里的绸带,已经少了一条。
六条绸带。是当今天子交给陆小凤的,避无可避的麻烦。绸带决定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战之日,可以入宫观战的人数。他接到这个烫手的山芋,就不作停歇,想要迅速将这些绸带送出。
他自己一条,花满楼一条,木道人一条,宫九要去了一条,现下,他手里只剩了两条。不,遇见司空摘星之后,他只剩下了一条了。
陆小凤无声苦笑“霍总管此番,也是为了这绸带?”
霍天青略一点头“自然。”他的语气十分理所当然“反正放在你那里,也是烫手的山芋,不如直接给我。”
陆小凤稍作迟疑“霍总管要这缎带,难道还能拿去买不成?”他实在想不出霍天青要绸带的原因,毕竟,他和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全无交集。又,何必来趟这一次浑水。
“为此一战。”霍天青的眼神变得凌厉,仿佛迸发出周身的剑气。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剑,举世无双。然而,江湖中用剑的不止他们,用剑用的好的,也不止他们。
追求剑道的,也绝对不止他们。
当世的两个剑客的生死一战,哪一个用剑的人,不想亲临一观?霍天青自然也想。这个理由说服了陆小凤,他掏出怀中最后的绸带,递给霍天青。
“多谢。”霍天青将绸带系到手腕上,低头继续算账。不再看陆小凤一眼。
回到包间,店小二正在上最后一道菜。司空摘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掀了老底,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河鲜放在桌上。店里活计为了平日里做活方便,都是清一色的短打,袖子被整齐的束好。于是,一双说不上洁白,但是异常修长的手暴露在众人面前。
司空摘星的手指非常长,尤其是拇指和食指,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灵巧的镊子,可以夹取任何东西,悄无声息。这异于常人的手指,自然不是天生的。是年幼之时,骨骼尚未定型,配以独门秘药,日日拉抻而成的。婴儿五感未全,对疼痛的感知也弱了许多,然而饶是如此,神偷门的育婴堂里,也是常年的婴儿声嘶力竭的啼哭声。
看到如此“巨大”的一盆河鲜,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忍不住嘴角抽动。陆小凤果然是个不靠谱的。
司空摘星放下盆,转身就要走。他单纯想从陆小凤那里偷一条绸带,到时候去皇宫玩玩,说不定还能偷到一条皇帝老儿的内裤什么的。可是,他没想到,居然会遇见叶孤城。
若说司空摘星胆大妄为,天不怕地不怕,真真有几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风采。那么叶孤城对他来说,就是如来佛了。
年少的时候,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毁了他爹的“偷王”玉牌,被他爹一路追杀,最后和陆小凤逃到了白云城,他爹才忿忿回家。也是那时候,他们结识了白云城主,叶孤城。
他从那时候开始就害怕叶孤城,老鼠见了猫似的怕。陆小凤笑他,可能是他一看就是个偷儿,而城主一身正气,所以他才怕的大气都不敢出。
司空摘星深以为然。所以,不期然的看见叶孤城,他第一反应就是跑。
衣角被人攥在了手里“司空猴精,你干什么去?”回头,陆小凤正对他不怀好意的笑着。擒住他衣角的,正是陆小凤的独门绝技,灵犀一指。
作者有话要说:奇长的二指神马的,向张起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