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商业贿赂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按照范无病的意思。s俱乐部很快就安排了相熟的媒体朋友,通过正式渠道对视频中的涉案人员进行了采访,可笑的是,对方还以为是自己的业绩或者政绩惊人,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在采访的时候,从个人到公司和单位都非常配合,几个人都被树立成本单位的典型了,尤其是媒体在得到了s俱乐部高管的授意,特别询问了对方的工作履历,特别强调了对方的正式员工身份。

    等到节目录制完之后,等到的就不是电视台的播出,而是法院的传票了。

    s俱乐部正式向这些人提出了控告,罪名就是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同时提交了相关的视频和音频证据,以及一些涉案金额及产品目录等等,并且也提供了多名证人。

    这件案子顿时在国内引起了诸多关注,尤其是当立案之后,涉案的公司立刻否认被告人是自己的员工,涉案部门也表示涉案官员是临时工,如此论调果然不出范无病的所料。

    接下来,s俱乐部就将之前所准备的那些手段给抛了出来。顿时舆论哗然,纷纷对该公司和该涉案部门的不负责表示了愤慨。

    这一下子,乐子就大了。

    最后,涉案公司不得不承认事实,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裁决和处罚,而涉案部门的负责人也不得不黯然接受处分,直接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五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样一来,该公司的名声大损,再加上网络媒体的热潮,一时之间就臭名远扬了,而s俱乐部则由于在这一案件中大获全胜,极大地震慑了那些使用卑鄙手段搞不正当竞争的公司们,销售业绩立刻大幅回升。

    商业行贿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都可构成商业行贿罪。

    目前而言,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尚不足以涵盖社会生活中实际发生的商业受贿行为主体范围,如在医疗、教育、工程建筑、产权交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收受回扣,本质上也是商业贿赂行为,刑法对其规定并不明确,无法对其工作人员的危害行为作处罚,所以影响到对这类行为的打击效果。

    在后来接受央视的《每日财经访谈》栏目采访的时候,范无病也提到了这一点。

    “比如说群众最为关心的医药回扣问题,就属于是商业贿赂,但是现在而言取证和查处的难度都很大。”范无病说道。

    范无病举了一个例子,肖明启是某县医院的一名医生,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一直在举报所在医院医生集体收受回扣的事情,直到今年该县卫生局局长、县医院院长、药剂科科长等五人被双规,双规期间,卫生局局长和医院院长先后交待了七万元和八万元回扣的事实。

    紧接着检查人员从一家行贿企业的记录里发现,收取回扣的并不止是县医院一家。过去一年中,该省医疗卫生系统的专项反商业贿赂行动当中,包括全省各地的三十多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在内的一百多人被依法查处,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我知道这个案例,当时我们央视做了节目。”主持人梓琪插嘴道。

    范无病点头回答道,“确实是有这个片子,其实从当时那个片子里,大家更多看到的是结果,终于大白于天下了,但是真正这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一个过程,按理说举报人本身是医师,而且还是主任,像进药、回扣有非常详细的记录,证据明确,为什么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这个主要就是制度问题。”

    关于药品回扣问题,以前就存在,到了一九九八年以后。大量的药贩子就到医院,给院长、副院长、分管药品的副院长、书记、药剂科主任、药房的工作人员、医生等等,总共大概有七到八道关口全部要打通,药贩子直接跟医生面对面接触,而且临床各个系统的用药基本上都涵概了所有的回扣药,过去回扣药的品种比较少,到了一九九八年以后就比较多了,因此医生的处方基本上是回扣药,过去一个处方就是几十块钱,以后涨到几百,甚至上千元,这样病人就感到承受不起了,实际上并不是药贵了,而是回扣现象比较严重造成的。

    因为有了利益驱动...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