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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蓬蒿尖烩荷花豆腐(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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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霍云松走进来的几步中,她咬着嘴唇,只觉得心扑通扑通乱跳,为自己偷窥了别人的秘密而面红耳赤,虽然说任是谁看到这样一个人来她这样的小店里面试总会觉得奇怪的,可现在想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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