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卿接到景墨灏的召唤,即刻赶到,看见门口抱着孩子站着的程思思,朝她点了点头。
“程小姐是吧,跟我进来吧。”
“你是...”程思思看着眼前一身白衣,两袖生风的俊秀男人,不解他怎么可以随便进出景瑞豪庭。
“呃,我是景墨灏的朋友,我叫简卿,难道凌风没跟你说起过我?”
简卿当时对凌风和程思思的事情是略有耳闻的,只是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从来没提起过自己。
这个死疯子!
简卿的话落入程思思的耳朵里,却成了别样一番风味。
凌风和简卿都是景墨灏的朋友,不用说也知道他们平时来往有多么密切,但在自己面前,凌风压根都没有提起过他的存在。
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自己进入他的生活,甚至连了解都算不上。
“风子应该说过的,只是是我当时可能没注意到吧,不好意思啊。”程思思掩饰地说着。
“没事,既然没注意过,那你应该也不知道我是个医生吧,听说你受伤了,走吧,进去我帮你看一下。”简卿依旧是他温和的能抚慰一切伤痛的音色。
程思思点点头,跟他走进去,进了楼下洛溪之前住着的客房。
手指肯定是不能重新长出来的,简卿只是给她检查了没有残留下来的余毒,给她把手指包了起来。
虽然是洛溪的朋友,但完全不足以让简卿给她量身定做一根假指头按上的必要。
只是一根无名指而已,根本不会对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
说起对生活的影响,洛溪手上留下的后遗症比丢掉一根指头的影响还要大些。
程思思看着自己无名指处空荡荡的缺口,心中一阵刺痛。
无名指...
带着凌风与她分手那天买的那枚戒指,都没有了。
以后,她也再也不能戴结婚戒指了。
简卿从药箱的冰盒里拿出一只硅胶手套,质感与人的皮肤无异,递给程思思。
“你平时可以戴着这个,能让你看起来与常人无异,但这种材质不能透气,长期戴着会对皮肤有所腐蚀,所以不必要的时候不建议使用。”
程思思接过来戴在了手上,无名指看上去的确跟正常的一模一样,只是想要握拳的时候,却只能是其他四根指头弯曲起来,无名指还是高高的翘着,像是在朝谁做着鄙视的手势。
戴上这种手套,即使能让外人看着自己是一个正常人,但必须保证手指是伸直的,不然还是会露馅。
“谢谢,这个东西对我很有用。”程思思还是道了谢。
毕竟她是要见到凌风的,不能太卑微,或者说,是不能让自己再卑微了。
听陆成说,他已经结婚了。
就算这个消息是真的,那他也别想逃脱她孩子父亲的这个身份。
即便那天分手的时候,他说过,别想凭着一个孩子进他们凌家,但她不信,陆成已经帮自己铺好了路,她必须要试上一试。
据说,那么慕容家的大小姐,也就是凌风的现任太太,还没有传出任何怀孕的消息,那自己这个孩子,便是他凌家现在的唯一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