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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岁那年,一支靴子掉在沈天仙的生命里,现在距离十六岁,已经过去好多年,沈天仙等的第二支靴子,终于掉下来了。
成婚那年,沈天仙以为会掉下来,结果没掉下来,就这么一直悬着,悬着,终于悬到了今天。
有些事情,不是绣花写文章,来不得那么温柔体贴,来不得那么温良恭俭让。有些事情,本该就是粗鲁的,强横的,痛苦的,一个意志摧毁另一个意志的。
这样……才对嘛!
沈天仙鼻孔中发出一声娇哼,身体因为激动而颤栗,她哑着嗓子,痴痴的说:“你弄疼我了……“
叶欢呆了呆,意识在某一瞬出现走神。他望着面前的沈天仙,脸颊绯红,香汗淋漓,那一双美目中含着春水,带着求饶和告慰。
叶欢和沈天仙是有默契的,这是一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叶欢自然分辨得出来沈天仙这句话的含义。
这话的含义,不是说让叶欢轻点,而是说她并不抗拒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说渴望。
叶欢当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明白了这一点。可是他必须用稍长的时间,才可以反应过来。
沈家家主啊,江湖第一美女呐,无数人心中的偶像,女神,北地枪王为她埋名十年,黄麒麟为她牵肠挂肚,难道说,她竟然有……
在某一刻明悟之后,叶欢感觉自己的心跳有些加快,身体开始发烫,眼神有迷离。
事实上,叶欢今天的确喝了不少酒,甚至是毒酒,但是,叶欢的脑袋是很清醒的。
他不是一个喜欢强迫女人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在不清醒状态下,和女人发生关系的人。
在叶欢心中想来,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本就不多,而那些仅存的美好,要好好享受。
比如说,美酒,美景,以及美女。
对于美酒,品尝之前要用清水漱口,用每一颗味蕾感受其中滋味。对于美景,要放松下来心思,沉下心来细细品味。对于美女……
而对于美女,自然要在绝对清醒状态下,细细享受,双手耕耘过每一寸肌肤,目光欣赏任何一种表情,倾听她喉咙里的每一道声音。
任何麻木,模糊,意思不清晰,都是对这世间美好的极大浪费。
而浪费,从来都是可耻的。
叶欢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恐怕会很漫长。
他几乎是野蛮的撕开沈天仙的长裤,修长紧身的铅笔裤因此而破裂变形,那被隐藏得雪白肌肤,因此就暴露出来,每一寸肌肤,任何一抹雪白,都可以令男人窒息。
沈天仙是一个很美的美女,江湖第一美女虽然有奉承的成分,但是也无法掩盖沈天仙本身的光彩。
沈天仙的身份更增加了她对男人的诱惑,而在此时此刻,这身份也极大了满足了叶欢的虚荣心。
当一个只能被许多人的仰望的女神,倾倒在自己身下,挣扎反抗,露出痛苦表情的时候,这自然可以满足男人的虚荣心。
叶欢是一个男人,并且是一个很健康的男人。
他粗鲁的手拍打着沈天仙的肌肤,揉捏,摁掐,在如雪一般的肌肤上留下道道红印,甚至是血痕。
言语粗鄙的谩骂,肮脏下流,乃至不堪入目。沈天仙痛苦无比的挣扎,可是这痛苦,却是无比真实的。
乃至最后,叶欢将她压在窗边,半个身子倾在窗户外面。
外面依旧是瓢泼大雨,大雨很快将沈天仙上半身浇湿,那飘扬的发,湿漉漉的衬衫,不断摇晃的脑袋,每一幕对叶欢来说都是致命的。
沈天仙屈辱,愤恨,从没想过,自己竟有一日,被一个男人这么折磨。但这折磨却又是真切的,踏实的,甚至是自己渴望的。
叶欢也很渴望,将天下第一美女摧残的心理,满足了他心中的破坏欲。
“你看,潮来了!”
忽然,身子倾倒在风雨中的沈天仙,往前望了一眼,口中几乎是有几分兴奋的说道。
叶欢一怔,抬眼望过去,只见浩浩荡荡一条钱塘江,发出滚滚波涛之声。大潮初时是一条白线,紧跟着轰隆隆作响,像是千军万马,驾浪而来,波涛滚滚,是那无数面战鼓的捶响。
似乎要冲破天际,似乎要杀遍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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