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哦。”女孩没大反应过来,却下意识松开怀里的吉他,连茫然都带着邻家女孩的温暖、可爱。
“孙丽?”因为光线和距离的缘故,许默一直未看清女孩长相,接过吉他这会儿也是面色诧异。
“你认识我?”女孩身着一件黑色小衬衫,立领、袖口都镶着金色花案,浅蓝色牛仔裤,双辫,齐刘海,清澈的双眸充满疑惑。
不怪孙丽疑惑,她祖辈都生活在上沪及周边,从不记得有什么京城亲戚。何况这次退伍后,为报考电影学院,她还是一个人背着父母偷跑来京城的,很奇怪会有人认识她。
“呃......”许默噎住,再想到对方应该还未出道,也不是公众人物。许默一时真不知如何解释,无奈,只好找了个连自己都深觉蹩脚的理由,“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认错人?
鬼才信!
明明有叫对她的名字!孙丽瘪瘪嘴,低着头,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煞是好看。可紧接就想偏了味,嘀咕着,“不会是被人贩子团伙盯上了吧?”
孙丽瞥了眼旁边的男人,又细细瞧了瞧许默,脑补着自己被两人拐骗的情景......
虽说出身部队,但毕竟是个还不满二十周岁的小姑娘,又只身一人,孙丽一时颇有些紧张,脚下更是本能挪远了与两人的距离。
孙丽距酒吧的出口已经不远,很想趁此离开,可她实在舍不得那把下午才买的吉他。
早知就不来酒吧啦!
站在门边,孙丽十分后悔。
过去总听别人讲酒吧如何好玩,她就一直想见识一下,只是苦于没什么机会。这次偷跑来京城,正好可以趁母亲不在身边,没那么多约束。所以考试一结束,她就一个人兴冲冲的跑来京城最富名气的酒吧聚集地,什刹海。
什刹海不愧是古代皇家的后花园,一点也没让孙丽失望。不说碧水高杨、古宅翠柳的景致,只烤鸭、门钉肉饼、褡裢火烧这些老京城的特色小吃就已经让她应接不暇。走街串巷,在花样百出的纪念品小店里,她还买了一把蓝色的吉他。
沿着后海游览大半天,唯一失望的就是酒吧。
在一家又一家酒吧门前走过,那些乌烟瘴气、灯红酒绿的小店她实在不喜欢,当然也是没敢进去,直到发现这家名叫“初见”的静吧。
只是它也太安静了,那么漂亮的舞台上连个唱歌的人都没有,实在可惜,所以她忍不住就抱着新买的吉他走上舞台。可她怎也没成想竟会遇上两个“人贩子”。
就在孙丽纠结要不要离开时,许默已经走上舞台,坐到了她刚刚坐过的那张高脚凳上,如此情景却也让店里的一个胖子变得彻底不高兴起来。
说到这个带眼镜的胖子,来过初见的没人不认识,因为他就是这家静吧的歌手,也是老板。
胖子名叫宋东业,他开这家静吧并不纯是为赚钱,主要还是因为他喜欢民谣音乐。也因此,小店自打开张后,他还没雇佣过歌手,当然酒吧也不是就只有他这么一个歌手,偶尔他的一些朋友也会过来玩玩。
只是他没想到,刚刚因有事接个电话,竟然有人在私自跑上台唱歌。
原本他是想阻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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