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亲眼看到的话,很难想像在南部的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竟然还有这种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小巷。说其古老,并不是因为建筑物的古老,而是因为小巷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到了已经让人忍无可忍的程度了,不但说自来水还没有普及到单个住户,整个小巷,就连路灯都有一大半不亮,更不用说一些大城市已经逐渐开始完善起来的摄像头了。
如果夜幕降临的时候,处身于这样的小巷中,独自一人行走的话,漆黑的背景再加上比平时要放大数倍的脚步声,足可以让一个胆子稍小一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崩溃。
但即便是这样的小巷,对于一些并不太宽裕的外来人员,也是供不应求,有的出租屋,甚至一间屋子里面塞了三四个人。
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凡经济宽裕一些,谁也不会选择在这种鬼地方租房子。
现在是午夜时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都已经没有多少车,行人更是变成了稀罕物。巷口原本有一盏路灯的,但是已经坏了一个多月,还没有修好。走在街上经过这条小巷的时候,由于街上多少还有一些路灯照亮,所以看起来还不怎么太吓人,但是一旦步入这条小巷,脱离了街边路灯的范围,整个人顿时就隐没在黑暗之中,就好像被一个张开大嘴的巨兽吞没了一般。
尽管很害怕,但是翠雪还是义无所顾的走了进去,只是在步入巷子的那一刹那,下意的抱住了胸口。加快了脚步而已。
她没有办法不走这条路,因为她租的房子就在巷子里,想要回家睡觉的话,就只能走上这条路。
一切都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进了巷子没等走出十米远,翠雪的整个人就已经被黑暗吞没,除了隐隐传过来的风声之外。就只剩下自己的脚步声了。
但是她并不会一直摸着黑向前走,起码包里还有一种叫手机的东西。
现在的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不但可以设置整首歌曲当做铃声,而且一些山寨机为了争取客户,更是集成了许多实用的功能。比如说手电筒。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灯泡,一旦启动手电筒,那灯泡发现来的光亮就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眼前的路。
取出电话,打开手电筒之后,翠雪的心跳放缓了一些,深吸了一口气。有意无意的从挎包里取出一盒女士香烟,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枝烟,吸了一口。
是的。她吸烟。如果这个社会,女人吸烟已经不是什么出奇的事,如果去一些娱乐场所的话就会发现,里面的女人十个有九个都是吸烟的。另一个即使不吸烟,喝酒也肯定很厉害。
翠雪以前不吸烟,自从来到这里上班之后才学会的,刚一接触,她就爱上了吸烟的感觉,那是一种发自肺腑的让人感觉到彻底堕落的美好感觉。她的年纪并不太大,只有二十七岁。但是在她所从事的行业里面,二十七岁却已经是大龄了。
关于她的身份,古龙先生曾经有过一句经典的形容——她们的职业虽然不怎么太高尚,但是历史却很悠久。换成现在的称呼就是“小姐”。目前,翠雪在城里的一个ktv里当小姐,而且还是在客人选小妹的时候,手放在前面的那种。客人在选小妹的时候,小姐的手摆放的位置是很有讲究的,放在身前和放在身后代表的意义绝对不一样,只有内行的人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这行业是见不得光的,而且没有谁会大白天的来了兴致去那种地方,有时候黑夜的确是最好的遮羞布,起码可以让人明目张胆的放纵。所以翠雪每天下班的时间都很晚,每天都得到午夜时分才能穿过一百多米的巷子,回到巷子深入的窝里休息。
和她同租的一共有三个人,这三个人都是不同的夜场的小姐,除了一个年纪最小,看起来最清纯,据说是因为家里困难,所以不得已休学一年,出来赚学费的小妹之外,其他人都和翠雪一样,出场的时候,手都放在前面。几个天涯沦落人之间,倒是不愁没有共同语言。
只是这种共同语言让翠雪想起来就恶心,胃就一阵阵的抽搐。
女士香烟都很细,吸了几口之后,大半枝也就下去了。翠雪掐烟的中指一弹,那枝被她吸了半截的烟就划了一道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然后翠雪的脚步声又在巷子里面回荡起来。
她要回家,虽然共同语言让她厌恶,可是起码几个天涯沦落人在一起,也能让她的心里稍稍安心一些。
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几百遍,熟悉得很,就算是闭着眼睛都不会摸错门,所以抽了半枝烟之后的翠雪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了许多。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巷子深入的一个垃圾箱后面,蹲着两个身着黑衣,同样沦落天涯的人,正瞪着狼一般的眼睛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孟庆龙蹲在程志超的身后,看着被翠雪扔掉的那个烟头,舔了一下嘴唇:“这个行不行?”
程志超点了点头:“这个可以,看打扮,应该是个刚下班的夜场小姐。这种人身上通常都会有现金,而且她们的收入不比白领差多少。”
孟庆龙承认程志超说的都是实情,他在没有落难之前,也常常去夜场玩,每次给的小费都是厚厚的一叠。如果那些小姐可以出台的话,小费要的会更高。如果想要抢劫的话,这种人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终于还是和程志超走上了抢劫这条路。那天他们在林子里面担惊受怕的躲到了天黑之后,才趁着夜色钻出林子,深一脚浅一脚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看到一个小村子。程志超让他在村子外面等着他,自己则孤身一人进了村。
孟庆龙有心想和他一起去,但是知道自己身手不行,如果硬要和程志超一起去话,万一被人发现,程志超还得分心照顾他,到时候恐怕两个人都有危险。只好嘱咐程志超多加小心之后。自己则藏到了路边的水沟里面。
也不知道程志超究竟是如何做的,总之进去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但没有惊动村子里面人,甚至连狗都没有叫一声。要不是孟庆龙亲眼看到程志超进了村子,绝对不会有错的话。他甚至都会怀疑这个村子里面究竟去没去外人。
他当然不知道,光是练习无声无息的潜入某个秘密地点这一科目,程志超他们就练了足有三四个月。而且是去归燕眉那个村子里偷完猪之后,马上就展开的训练。特种部队干的就是敌后的活,结果去一个只有民兵防守的小村子偷猪还让人家弄得丢盔弃甲的,大伙都觉得面上无光。所以在这个科目上着实下了苦功夫。
有付出自然就有收获,程志超他们的收获就是经过几个月的苦练之后,即便是归燕眉他们有所准备。他们也有绝对的把握一点声响都不发出的再潜到她们村子里面偷两只猪回来。只不过功夫练成之后,领导们出于各方面的考虑,仅仅是做了一次对抗演习做检验而已,并没有安排他们去归燕眉那里把场子再找回来。所以程志超所学的的功夫。一直没有实战应用过,今天还是第一次派上用场。
归燕眉他们村的民兵在整个地区范围内都是数一数二的,程志超已经练到了去他们那里偷东西而不会被他们发现的程度,对付一个完全没有设防的小村庄自然更是不在话下。如果不是因为开锁工具实在不好找,光是找那些东西就费了大部分的时间的话,只怕用不了半个小时,他就能偷几件衣服再潜回来。
但就是这样。他也仅仅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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