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一声枪响,一颗银色的子弹从远方直射史密斯的眉心,让史密斯的眼神骤然一凛。
作为佣兵界被冠以枪神的男人,史密斯在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单凭子弹的射速就判断出来,这是银色MarkXIX沙漠之鹰射出的50AE口径的子弹,距离自己200米,初速400m/s。
通过子弹前进的气流状态可以看出,子弹的尖头是经过特定改装的超细尖头,让空气的阻力微不可查,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这颗子弹,将在0.5秒的那一刻,击中自己眉心。
沙漠之鹰50AE口径的子弹威力有多大,这一点就不必多说了,相信史密斯要是被击中的话,他的头部绝对能够如同一个大西瓜遭受重锤轰击,炸的稀碎!
可是,史密斯偏偏就一动不动!
他不是站着等死,而是,伸手,拔枪!
“砰!”一颗金色的0.45口径的子弹以同样400m/s的初速顺着古铜色的枪管轰出,居然直挺挺的迎着那颗银色的子弹而去。
“咔!”的一声金属撕裂的响声爆发,肉眼可见的两颗子弹在空中相遇,银色子弹深深嵌入金色子弹之中,带着如炸烂后的爆竹般的金色子弹,顺着史密斯的脸颊擦身而过,深深嵌在一旁的树干之中。
拦截弹!史密斯的拿手绝技,通过判断对方子弹射速、轨迹、威力,于极短的时间之内,对向射出能阻挡对方子弹前进,或者偏移对方子弹轨迹的子弹!
拦截弹的弹头是内凹形状,材质是高密度韧性的新合金材料,只要射出的子弹轨迹正确,完全包裹对方的子弹,抵消掉对方子弹的所有动能,让对方的子弹在半空中停止前进,焉鸡般掉在地上,也不在话下!
不过沙漠之鹰这种威力的子弹,并不是说抵消就能抵消的,所以史密斯选择让它偏离轨迹,擦身而过。
不要说这是个神话,这对从伸手拔枪到子弹出膛,并且设计出完美弹道,早就能在不到0.1秒钟完成的史密斯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
史密斯也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位,把手枪玩的近乎机枪的开创先河的前辈!
而要说在几十年前,面对这样的子弹先机,史密斯绝对是仗着第一直觉提前用极快的身手躲避。
在他那个时代里,枪械的科技远远没有现在发达,黑火药为动力的枪支遍地都是。
面对敌方的偷袭、暗算等先手,史密斯少不了用自己天生对枪的强大直觉和敏捷的身手躲避,或者让子弹击中身体一些不致命的伤势,然后凭着自己超绝的出枪速度和弹道设计,和敌人比快比精准,于惊险的极速枪击中,将一个个敌人击杀,最终站到如今枪神的地步!
可随着科技的发展,热武器千奇百怪的现金进步,史密斯身手再好,某些子弹他也根本不敢让其擦身。
枪神之所以能称之为枪神,与时俱进的观念自然少不了,于是,他发明了拦截弹,并且练就了一身拦截弹的绝技!
在后来的近十年中,史密斯单凭这一拦截弹和几乎是瞬间的出枪速度,就让太多的用枪着,在还没有一个照面的功夫,就饮恨当场!
而这一次,史密斯却并没有如同往常那样发射第二颗子弹,而是轻轻抹了抹面颊那被子弹气流擦伤的一抹血痕,缓缓归枪入套,凝视着站在距离自己两百米位置,手持银色沙漠之鹰的青年男子——黑鼠!
这是他对用枪高手的礼待,能得到他这样礼待的人,枪技,起码是他这一级别的人,并且对他有很大程度的尊重!
不错,黑鼠就是在尊重他,因为黑鼠的那一枪,完全就是试探,没有任何杀意,也没有必杀之心,这对于如今的血杀来说,已经非常难得了!
而黑鼠的枪技,两百米的距离,单手使用后坐力堪称手枪之最的沙漠之鹰,枪如长在手上般纹丝不动,弹道近乎没有一丝瑕疵的直线,精准的锁定在疾行之中的自己的眉心,距离,精准在200米,诸如此类的细节,已经让史密斯判断出,对方是一个起码基础不比自己弱的用枪高手。
毕竟,自己做起这些来,还得看状态,毕竟,自己已经渐老。
“果然是你,乔恩?史密斯!”黑鼠缓缓将枪口略微下移了一分,轻道。
“呵……能让大名鼎鼎的血杀‘炸弹狂人’之称的黑鼠记得我这把老骨头的名字,我也算是荣幸之至了。”史密斯笑道,笑容之中,有着忌惮,也有着很深的惊叹。
因为,刚刚黑鼠那一个表达自己礼待的动作虽然微妙,但给自己的感觉就是,手持沙漠之鹰的他,整个人如同浑然天成,枪人合一一般。
这个人,绝对是一块热武器方面的璞玉,如果能栽培起来多好,可惜,彼此竟是敌人!
史密斯心中竟是有些惋惜!
“哼!你的确应该感到荣幸!”黑鼠倒是一点也不谦虚的道:“让血杀在这个关键时候,抽出人手来对付你,我还对你保留杀意,你们师徒,应该觉得自己倍儿有面子吧!”
说着,黑鼠从身后的旅行袋中抽出一把狭长的榴弹发射器,“砰砰”就是两下!
“轰!”第一颗榴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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