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家军的骑兵已经到了这个地区的消息报告给自己的叔叔曹仁。
曹朗对自己的武力是相当有信心的,在曹操集团年轻一代里,他绝对是出类拔萃的,也被曹操看成是后起之秀,所以才升迁的如此之快。
既然对手已经不自量力的要求和自己决斗,那就让他领教领教自己神枪的妙处。
“来将通名。”既然单挑,就要找单挑的路子:“小爷不杀无名之鬼。”
对面的将领就轻蔑的哼了一声:“常山赵子龙。”
此言一出,就如天雷滚滚般将这个曹郎轰击的是外焦里嫩——天下无敌常山将,七进七出赵子龙。这样的大名,在整个天下已经成为了武将的一种高山仰止的,不可逾越的存在。曹朗立刻感觉到,自己在这个人的面前,变得无比渺小,渺小的就好像大象面前站着自己这个蚂蚁。
原先还有一战的信心和打算,这时候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再难以支撑自己骄傲的信心。
如果今天曹郎遇见的是吕鹏,那么曹郎绝对有一战的信心,因为无知而无畏。在赵云的面前,那种天下盛名的威压,已经让他彻底崩溃,这就是人的名,树的影,就如同一个小小的市民,见到了高高在上的皇帝,即便你再大胆,你依旧会浑身不由自主的瑟瑟发抖是一个道理。
张口结舌一阵之后,在赵云的一句:“时间不多,抓紧点”催促声中,曹朗才回过神儿来。
左右扭头看看,自己的一千人马已经被对方屠杀殆尽,自己四周已经被3000吕家军的军队包围起来,火红的战袍,闪亮的钢刀,轻蔑嘲弄的眼神,全都在明显的告诉他,他已经无路可逃。
“投降吧。”这不是敌人发出的邀请,而是曹郎心里不断的呐喊。
这个声音一出,理智让曹朗感觉到了羞辱,自己是曹操的子侄,是天下最大英雄的后辈,即便是战死了,强悍的敌人面前不堪一击,也绝对不能屈膝投降,丢了曹氏家族的脸面。
想到这里,曹朗艰难的咽了一下根本没有的唾沫,努力的在马上将自己的胸膛挺起来,感觉的还不能有气势,于是就再三挺动,一个动作做一次很有气势,但是连续的动作,非常滑稽可笑了。
赵云就轻蔑的斜着眼睛,冷冷的看着他:“我的时间有限,我给你堂堂正正的一战而死,你却在这里磨磨唧唧,你烦不烦?”
“、、、、、、、、、、、”曹朗真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于是将手中的长枪握紧,大吼一声,催动战马扑向了赵云,结果赵云一手拿枪,一手握着自己的腰间宝剑,就那么轻轻松松的拨开了敌人拼尽全力发出的长枪。
曹朗再刺,又被赵云轻松的拨打开,再刺,又拨打开,如此再三再四。最终,朝老将自己的长剑突然间丢到地上,将脖子伸出来,闭上眼睛:“我的武力不如你,但我不能投降你,你杀了我吧。”
这时候,赵云眼里才有了一丝敬佩的神色:“手上的功夫不怎么样,却还算一个汉子,那我就成全你,其实死在我赵云的枪下,你也是威名不坠。”银枪闪电般刺出,在曹朗的咽喉刺穿一个小洞,鲜血飞溅里,曹朗的尸体在倒在马下。”
赵云看着这个年轻的将领的尸体,不由得有些惋惜:“的确是后起之秀,只可惜你杀戮了太多的百姓,我可以饶恕你,但是老天不会饶恕你。”